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 书名: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 作者: 苏力
- 格式:EPUB,MOBI,AZW3
- 时间:2024-06-15
- 评分:8.8
- ISBN:9787301329337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是法律社会学及中国法治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是改变当代中国法学视野的现象级著作,曾获1978—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奖。《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首版于1996年,2002年、2015年两次修订再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为第四版。 全书以“法律多元主义”为进路,通过对转型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从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多个方面对中国“法治”赖以推进的“本土资源”进行了生动展开和规范转化,并提炼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表达了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资源、有传统习惯的法律制度中吸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营养的实践关怀和理论立场。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在国内较早运用交叉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创造性地将法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知识和方法引入中国法学研究,充分展现出法治资源的复杂性、学科知识的不可分割性和多元方法的学术优势。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法学文体写作的典范,此次修订,作者删去三篇文章,改正了原书编校中的错讹,重新调整了每篇文章的语句,使全书论题更为集中,语言更为凝炼,风格更为鲜明。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对当下中国法治建设资源的获取、对中国法学研究方法的完善仍有不可忽视的实践指向和理论价值。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少年(1970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转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回北大法学院执教至今,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先后发表论文、书评200余篇,出版《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走不出的风景:大学里的致辞,以及修辞》《大国宪制: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等个人专著、文集和译著2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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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鱼2023-05-05颇有启发,但base它写的论文只拿了85,xdh,你好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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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北2022-10-23前两章作为法学生能引发一些思考,但后一章对于法学研究的规范化总体没看明白,苏力教授对法学研究一些高屋建瓴的想法目前还无法理解,以后还会重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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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斯2024-02-17前面有些重复的论点 或许可以删减一些/很难想象全部都是90年代的文章 确实可以说有一些情景分析已经过时了 但更多的内容绝对不能算过时 而且要是从后现代的角度来看 过时不代表没有任何借鉴意义可以弃之如敝履/实用主义的分析很难给出一个是黑或白的让人“安心”的结论 只有参与真正的社会实践 强调参与的过程而非结果 才是我心归处 但苏力似乎并没有选择这条道路 而更多地是一个引路人的角色吧//文章内容深刻而清晰 且(总会)有自己独特的角度 写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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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冥2014-05-21因此,从历史经验上看,我们似乎就可以提出本文的结论,同时也是本文试图论证的命题,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尽管这个观点曾以多种形式为人们所重复,但其实问题还很多。首先,仅仅有历史的例证并不具结论性和确定性。太阳天天从东方升起可以使我们相信明天太阳照常升起,但一个人每天早晨醒来却未必保证明天他还会醒来。因此,恒常性(regularity)如果没有理论阐述的支撑,就不能使人获得确定的预期;而人们需要理论,是因为他可以据此来说服别人,更重要的是说服自己。因此,对于当代中国法学界和法律界,我们不仅要指出依据和利用本土资源建立法治的范例,而且要从理论上说明为什么要借助本土资源。而之所以尊崇人民的创造性,并不是因为什么抽象的民主价值或关于人民的神话,是因为我们认为每个个人(包括历史上的个人——因此要珍重传统留下的知识)都拥有一些别人所没有的或无法拥有的、具体的知识。而就是这些个人的具体知识的无计划、无指导、甚至似乎是非理性的行为的相互作用、相互限制、相互碰撞和相互调整,社会才得以形成许多人类赖以取得成就并仍然在发挥作用的规章制度——包括市场经济、国家(state)和法治;这些制度都只是人类行动的结果,而并不是人类设计的结果[42]。而要改变这种社会法律现象,使人们能够而且愿意诉求正式的法律制度,重要的也许不是不少法学家主张的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是所谓的普法宣传、告知公民他们有什么的权利,而是要提供一种诉求的途径,提供功能上可以替代原先的纠纷解决方式的法律制度,其中包括正式的诉讼机制和其他非讼机制,来实际获得或享有这种权利。大多数情况下,守法和执法只是在特定约束条件下追求自我利益的一种选择。而且由于任何制定法都具有某种或多或少的弹性,法律不可能规定一切,许多法律有交叉,因此,从特定角度看,法律规避必定是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而真正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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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晟2012-11-21由于社会的急剧变化改变了社会结构,使原有的社会中制约犯罪违法的机制打破了,当没有功能上可以替代的新机制时,犯罪违法就会大量增加。同时,由于社会的变化也会带来冲突的社会规范,规范的冲突也会使人们无所适从或进而“无法无天”,从而促使人们冒险违法和犯罪。特别是在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化的过程中,物质利益具有强大的诱惑力,传统的道德和习惯的力量都难以与之抗衡,为了经济利益而铤而走险的行为到处可见。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增加,也使道德规范多元化。人们的共同的道德意识和规范意识单薄了,因此对违法犯罪的非正式的社会制裁大大削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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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oe2011-08-04一种习惯和观念之所以可以长期存在,总是具有某些未被发现的存在的合理性,即使一些今天看来非常荒谬的、迷信的做法,在当时当地的社会中也许都有一些特殊的社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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