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政府

- 书名:清代地方政府
- 作者: 瞿同祖
- 格式:AZW3,EPUB,MOBI
- 时间:2024-12-05
- 评分:9
- ISBN:9787513347563
内容简介:
◎著名史学家、社会学家瞿同祖先生于学术巅峰时期写就的经典之作。
作者简介:
作者 | 瞿同祖(19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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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einchin2024-10-10古代的百姓那是惨啊。唯一一个受害的群体,是不是可以把最前面两个字也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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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成2024-08-12注释太多了,不过信息量也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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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枝2022-05-19把引言和访谈作为对照组来看显得极富戏剧性,一个满溢,一个硬搅,却共同表现出当代学者的通病,也就是把规避风险作为一切发声的前提。他们的激情和虚情实际上是同一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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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者涯2024-06-07那么什么是跻身士绅群体的资格呢?答案要到政治秩序中去寻求。也就是说,士绅身份以官宦身份或仕宦资格的取得为前提或基础。清朝的士绅阶层,正如正式流行的法定概念所揭示的那样,是由两个群体组成的:(1)官员:包括现职、休致、罢黜官员,其中包括捐买官衔和官阶的;(2)有功名(或学衔)者:包括文武进士(具有第三级功名者,即通过殿试的人);文武举人(具有第二级功名者,即通过各省乡试的人);贡生(地方官学生考选贡入国子监肄业者,包括捐买此衔者),监生(国子监学生,包括捐买监生资格者);文武生员(官学学生,第一级功名获得者,通常称为秀才)”。这两个群体构成士绅阶级,通称为“绅士”或“绅衿”。但是,在士绅内部,正如《宪纲册》(政府基本要素登记册,由州县官为其上级官员准备的一种记录)和其他登列士绅姓名的官方记录中所显示的,“绅”和“士”(或“衿”)是有区别的。“绅”仅指政府官员(第一群体),而“士”仅指有功名或学衔而又尚未入仕者(第二群体)。换句话说,在官吏和非官吏之间有差异。这种差异,相应地,可以称作“官绅”和“学绅”两者之间的差异。 “学绅”既不属于统治阶层,也不属于被统治阶层,他们属于一个中间阶级。”他们并未加入正式的政府,但却享有很高的威望、特权和统治阶级权力一这一事实将他们作为精英与普通大众区别开来。作为官僚集团的潜在候补成员,他们也可称作潜在的统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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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雍后身2023-12-27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寡妇想为她已故的儿子立嗣,但受到丈夫同族之人的反对,理由是她的儿子没有立嗣子的资格,因为他尚未结婚。县官裁令此事由亲族讨论决定。然而,一拖十八年,仍未达成协议。最后,终于由时任幕友的汪辉祖拟一批词予以解决。在批词里,汪判定:嗣子应依寡妇的意愿指定。"在另一个立嗣之争的案例中,一个男子想确定自己为一个已故亲属的继承人,因为该亲属没有儿子,仅有一个已婚的女儿。汪氏在他的批示里判定:死者财产的一部分给死者的女儿,其余留作死者的丧葬费,无须立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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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球2023-07-29前面已提到,州县官给辖区内每个民户都颁发了门牌,该户所有成员姓名、年状皆登列牌上。[30]但这种门牌常常只能在州城县城居民门上才能看到。[31]没人试图去及时修正民户登记和门牌;尽管各民户内人口情况不时发生变化,但门牌和登记仍是原封不动。[32]有的州县官指出,民户登记的修订虽然极其困难,[33]但若不及时更新,它就只能形同废纸。某位知府曾称,本章前文所述的那一式两份在州县官与保甲长之间循环交换的保甲簿,很少按照法律规定去定期交换。他还说,保甲长实际也不履行自己的职责。[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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