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通论(上下)
最新书摘:
-
閱閱江樓齋主人2017-01-31由于空相是诸法实相,能摄一切诸法之差别相,结果,一切智不仅是空性智,还可摄一切差别性智,即可摄一切种智。在此意义上,一切智等同于一切种智。
-
閱閱江樓齋主人2017-01-29从逻辑上看菩提道涅槃是在解脱道涅槃破烦恼障的基础上进一步破所知障而成就的,但在菩提道的修行中一般不是这样的次第。一般而言,菩提道是依据破所知障的次第安立的,而烦恼障由于依于所知障而立,可为所知障所摄,渐次破所知障时烦恼障即分分随破,因而烦恼障不直接纳入菩提道修行次第中。但在回小向大的情况下例外,此时是先破烦恼障,然后再在佛力加持下,发大菩提心,而渐次破所知障,最终成就菩提道涅槃。
-
閱閱江樓齋主人2017-01-29引文谈自性涅槃作为真如理,本“具无数量微妙功德”。此处之具是摄义,即真如本来摄无量微妙功德。其中真如摄智慧,并非指真如直接就是智慧。在唯识学义境中,智慧是有为法,而真如是无为法,二者体性不同。因此,智慧不是直接于真如上定义的,由真如作为智慧之实性,以及作为智慧生起之所缘缘,而说智慧为真如所摄,或者说所具。讲真如直接视为智慧,属于外道见。
-
閱閱江樓齋主人2017-01-28般若思想之无相以及空义,皆是唯遮之义。即以唯遮,表明一切法体性、差别之不可得,由此显现一切法之实相。
-
閱閱江樓齋主人2017-01-26但在部派佛教亦有以心为所依谈“依”的,这样,有余依与无余依之别在于是否灭有垢之心了。如有大众部色彩之《成实论》云:“得有余涅槃则垢心灭;得无余涅槃则无垢心灭。此是佛法正义。(《成实论》卷十三灭尽定品第一百七十一,大正藏三十二册,第三四五页中)即垢心灭,而无垢心不灭,为有余依涅槃;二者皆灭,为无余依涅槃。无垢心未灭,则其所依之五蕴身定不灭,但当无垢心永灭时,五蕴身即永灭。所以,综合之,五蕴身心未灭,则是有余依涅槃,而五蕴身心永灭,则是无余依涅槃。”
-
浮景骏奔2013-05-04东西方的传统思想有一共同之处就是倾向于从唯心之角度说明一切。换言之,当需要对一切事物进行一种整体的、统一的说明时,人们建立的体系一般都带有唯心色彩。相对于强调外境独立于意识存在的“外境实有”论,唯心主义作为整体性解释理论更具有合理性,因为前者所强调的“外境”相对于心的独立存在性必须透过意识才能获得把握与论证,反倒凸显出其无法消解之唯心性质。换言之,意识在根本上是一种内在之认识,它所能够把握的一切东西均落入了心识的内境界范围,在此意义上,凡所宣称独立于意识存在之外境界事物必定属于执著性质,因为这种外境性须经意识判定,不能离开意识获得独立的证明。显然,即使是在世俗意义上的理性思维面前,“外境实有”论亦不能成立,趋向唯心论可说相当自然。作为世学之唯心论,强调心作为绝对存在这个前提之自明性、逻辑先在性或者说先验性,并相信自身作为言说系统之终极真理性。这样的唯心论在佛教看来仍是戏论范畴,与唯识学作为修行指南之性质绝然相异。因为唯识学并不认为自己作为言说体系具有终极的真理性,而强调真理本身的离言说性质,以及心识等的假名安立性。大乘佛教共同承许真理不可言说与不可思议,因此断定任何将自己视为真理或者视为能够直接把握真理的唯一方式之言说理论体系皆是自欺欺人的。在此意义上,佛教唯识学与世学唯心论间之差异是不可逾越的。简言之,世学之唯心论本质上皆是说明性的哲学系统,而唯识学仅用于对治习气、破除妄见以引发智慧之方便言说,非为用于直接说明的思想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