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间中理解时间

最新书摘:
  • 子不语
    2021-05-18
    自明代中叶以来,长城内外由军人、商人和普通百姓所进行的贸易活动乃是一种常态,是那个时代全球性商业化趋势的组成部分,是不同区域不同族群的共同要求,也是对各自的社会发展有利的行为。
  • 子不语
    2021-05-18
    在任何一个区域建立历史关联,都可以是“全球性”的,也可以是“区域性”的,我们应该在不同的区域历史过程中发现尺度不一的历史关联,以充满弹性的方式来对待“全球性”或者“区域性”。新的江南区域史研究可以有不同的取向和路径,而之所以区域社会史研究时而冠之以历史人类学的名目,我以为,主要是因为文化的转向(cultural turn)。刘志伟强调的以人为出发点,应该是包含在其中的。华南研究,甚至滨岛敦俊的江南研究,是如何从经济史的取向转向了民间信仰、宗族、族群等主题的,前后的关系是什么,是值得深思的。
  • 子不语
    2021-05-18
    无论如何,这套制度造就了明代以来地方社会的两大体系,一是民户,二是军户。虽然到了晚清民国时期,地方文献中存在着迥然不同的状况,一方面是沿边卫所地区多流传自己祖上是军户的说法,另一方面是内地卫所地区多对自己祖先的军户身份讳莫如深。前者或是试图以此证明自己获得土地财富的合法性,或是需要以此证明自己内地汉人的身份;后者则是力图证明自己是土著或是来自更加有文化的正统[50],但无论强化还是回避,都只是证明军户身份对于现实中的他们有利还是有弊,这两种态度恰好从正反两方面证明了这一制度对其生存状态的重大影响。
  • 子不语
    2021-05-18
    我们知道,明帝国获得的疆土遗产,一方面是蒙古人空前广大的疆域,另一方面是这一广大疆域内部的非均质化,即存在许多“地理缝隙”。其中既有处于边陲的较大的“缝隙”,也有处于内地的较小的“缝隙”,它们或与中央,或与区域行政中心的关系还是非常疏离的。因此,除以州县系统管理国家的“编户齐民”之外,则以卫所—羁縻卫所(土卫所)—土司系统管理边陲地区(外边),以内地卫所系统管理腹地的“地理缝隙”(内边),即非编户齐民,或将其化为编户齐民。整体而言,土司虽是国家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但具有明显的“在地”特征,而卫所则更具帝国“代理人”的特点。于是明朝对边陲的控驭就与元朝有了显著的不同。
  • 罗泽南
    2021-05-11
    志、墓碑和族谱中,有自称祖先在明初来自南京上元县二郎岗的(如河北沧州某姓),也有自称是跟随明代藩王来此地就藩的(如山西长治某姓,这些如果属实的话,应该也属卫所系统。这些元、明的卫所军士或者军户穆斯林不仅因宗教信仰而聚居,更因军队驻防体制而聚居,同样也因为这样的原因而造成大范围的分散状态。逐渐地,随着他们转变成普通的民户,这样一个因素就被淡忘了。其他例子也可以说明一些有意思的问题。由于五代时燕云十六州被割让给契丹,随后女真逐渐统治了整个北方,华北社会不仅经常处于战乱之中,而且辽、金政权也不可能对地方具有与唐宋政权同样力度的有效控制,它们经常借助地方势豪进行间接的或相对松散的控制。蒙古将金驱逐到黄河以南后,也授予这些地方势豪“元帅”“总管”等名号,允许他们自辟僚佐,世代相袭,故称为“世侯”,直至至元元年忽必烈罢诸侯世守。这说明一批地方势豪曾利用这种纷乱的、分权的(de- -centralized)状态长期存在,甚至得到发展。如山西代州杨氏自称为宋代州刺史杨业(族谱中置为二世)的后代,世居马峪,在其十一世杨德的时候就“在间里,有不决难事,必委公裁断焉”,时在金初。至金末时其十四世杨友、杨山趁乱而起,杨友先被蒙古封为“行元帅、左监军兼坚代永定军节度使同知”,后又升为“龙虎卫上将军,镇河东北路雁门留属兼坚代永定军节度使,左领军行元帅”。他的儿子思忠也任振武军节度使,思难任征行千户;杨山的儿子思温任代州管民官,思恭任代州达鲁花赤。就在杨友的时代,他开始了宗族建设,“建影堂一所,碑楼祭亭各
  • 應伯爵
    2021-02-01
    图像研究不仅是对客体的研究,更是对主体的研究。这似乎有点类似科技史研究中的“内史”和“外史”之分,但又很不同,历史研究者首先需要对付的是资料的制作者,然后需要对付资料本身,进面对付资料所涉及的一切外部情境。
  • 罗泽南
    2021-05-16
    一般说明代军户的来源有4种,实际上就是两类,从征和归附的人原来多为军籍,而谪发和垛集的人原来都是民籍。无论是军籍还是匠、灶,只要人员不足,就需要从民籍当中补充。所以虽然明人材料中多见“垛集”,但“垛”与“集”同义,垛籍即垛为军籍,与“籍选”抽籍”都表示从民籍转为军籍的含义。于志嘉曾说“收原充军人者为军时用收集;收屯田夫或蛋户、船户为军时称收籍”,可见“集”与“籍”的区别。其实,“垛籍”比“垛集”更能体现“合户为军”的特点,甚至也可以体现“合户为民”的特点。因为“垛”就是把不同民户合并,而“籍就是指合并为一“军户”(包括正军户和贴军户),从民籍转变成军籍。因此,垛籍一词未必一定是垛集的误用。如果确为民间的误用讹写,那也恰好说明民间对这一制度造成的户籍归属变化更为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