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大文化课

最新书摘:
  • 十口青草桑
    2023-02-17
    外来文化思想在另一地方发生作用,须经过冲突和调和的过程。“调和”固然是表明外来文化思想将要被吸收,就是“冲突”也是他将被吸收的预备步骤。因为粗浅地说,“调和”是因为两方文化思想相同或相合,“冲突”是因为两方文化思想的不同或不合。两方总须有点相同,乃能调和。但是两方不同的地方,假使不明了他们中间相同的地方,也不能显明地暴露出来,而且不知道有不同而去调和是很粗浅的表面的囫囵的。这样的调和的基础不稳固,必不能长久。但是假使知道不同而去调和,才能深入,才不浮泛,这样才能叫外来文化,在另一文化中发生深厚的根据,才能长久发生作用。所以外来思想之输入,常可以经过三个阶段:(一)因为看见表面的相同而调和;(二)因为看见不同而冲突;(三)因再发现真实的相合而调和。这三段虽是时间的先后次序,但是指着社会一般人说的。因为聪明的智者往往于外来文化思想之初来,就能知道两方同异合不合之点,而做一综合。在第一阶段内,外来文化思想并未深入。在二段内,外来文化思想比较深入,社会上对于这个外来分子看作重的事件。在第三阶段内,外来文化思想已被吸收,加入本有文化脉中了。不过在最后阶段内,不但本有文化发生变化,就是外来文也发生变化。到这时候,外来的已被同化。比方佛教已经失却本目,而成功为中国佛教了。在这个过程中与中国相同相合的能继续发展,而和中国不合不同的则往往昙花一现,不能长久。比方说中国佛教宗派有天台宗、华严宗、法相宗等等。天台、华严二宗是中国自己的创造,故势力较大。法相宗是印度道地货色,虽然有伟大的玄类法师在上,也不能流行很长久。照这样说,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思想实在有他的特性,外来文化思想必须有所改变,合乎另一文化性质乃能发生作用。
  • 是寻常?
    2021-12-06
    某一类的事物,必有其所以为某类的事物者,此所以为某类的事物者,为属于此某类的事物者所同有,即此类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