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土地与祖先

最新书摘:
  • FACT
    2019-03-29
    中国当代杰出的社会学家费孝通认为,传统精英之于农民的关系“并非是剥削,而是互惠与共赢”,这些有学问的、深受儒家学说影响的传统精英“参与乡村生活”,担负着领导和组织职责,而且还担起了“无形政府”的职责,建乡学、修路、修堤坝、解决纠纷等。在19世纪到20世纪期间,基层精英却逐渐离开了乡村,也就是说,基层精英原本所属的社会环境遭到了侵蚀。
  • FACT
    2019-03-29
    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另一件不寻常的事情是,中国人的平均寿命从32岁提升到了62岁,而在这四十年间,中国人在食物平均消耗量和有效的食物分配方面的状况并无实质性改善。5这表明,受马尔萨斯人口学说影响的历史学家们的观点不无道理,即前共产主义时期的中国社会人口死亡率之所以很高,并非因为食物短缺,而是因为当时卫生条件很糟糕、医疗技术很落后,各种致命的疾病几乎是无限制地传播和蔓延一一当然,我们现在已能很容易地预防和控制这些疾病了。当时,每三个新生儿就有一个新生儿会在一周岁内天折,而其中约有一成的孩子是死于新生儿破伤风,但在今天这种疾病完全可以通过对新生儿脐带做防菌处理和给孕期母亲注射疫苗得到彻底防治。此外,还有五成的孩子在不到五周岁之前天折、原因主要是他们患上了腹泻、疟疾、儿童肺炎等疾病。在成人当中,天花、小儿麻痹症、麻疹、白喉,特别是肺结核等可用疫苗防治的疾病,以及痢疾、肝炎、霍乱、伤塞等水传疾病,还有钩虫、肝吸虫、肠吸虫等引起的寄生虫疾病等,都是致命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之后在全国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寄生虫病和传染病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根除。到了1987年,中国的人口数量迅速增长并超过了十亿。°这无疑证明,在1949年之前的中国社会,高死亡率主要是因为流行病而非食物短缺。
  • FACT
    2019-03-29
    关于20世纪中国农民贫困化的探讨大多都以“马尔萨斯人口论”为基础,即认为人口增长会自然而然地超出食物供应的增长。认为中国“人口过剩”和“技术落后”的这一派指出,随着20世纪人口压力不断增长和食物供应量变得更为有限,中国社会的人口数量最终下降到了饥荒时代的水平。托尼1932年曾写道:“情况其实非常清楚,中国人太多了,而现有资源根本就无法支撑。”费维恺( Albert Feuerwerker)近期也写道:“其他任何(导致中国土地危机)要素在人口与土地不成正比这个残酷事实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这是对“人口过剩”“技术落后”观点的最简洁表述。
  • FACT
    2019-03-29
    其实,这里面存在一个悖论。在中国北方,旱灾、涝灾和蝗灾等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要严重得多,人们因此会认为北方土地租赁率要高于南方,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很显然,除负债以外,一定还有别的因素会造成很高的土地租赁率。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地方能产出大量盈余产品,运费较低,并且能聚集大量用于投资的资金,那么这个地方的土地租赁率就会较高,而上述几个要素在南方要比在北方齐备得多。实际上,20世纪30年代,广州和上海的土地租赁率分别是85%和95%。中国北方相对贫瘠和干旱的土地上产出的粮食等农产品很难满足耕作者及其家人的需求。相形之下,在中国南方,一定单位面积的稻田产出的粮食产量是同等面积的北方土地所产作物产量的三到五倍。也就是说,南方的土地产出经常有所盈余。
  • FACT
    2019-03-29
    将此与美国相关情况进行对比,对我们会很有启发。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每户平均人口为4.2人,但他们拥有的平均农田面积为950多亩。相比之下,中国每户平均6.2个人只拥有25.5亩农田。因此,无怪乎中美两个国家的农民在食物消耗、生活标准和耕种技术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迥然不同了。在中国,90%以上的土地都作为农田耕种粮食作物,只有2%的土地用作牧地和林地。由于可用来放牧的土地面积太小,所以儿童或成年人都用绳子牵着牛或其他动物在田间地头或路边甚至祖先的墓地上吃草一这也是中国劳动力低廉和农民善于运用所有现有资源的明证。
  • FACT
    2019-03-29
    民间信仰也有强化世俗道徳的一面。儒家学者非常重视家庭主义价值观,但他们也意识到对于那些没受过教育的民众来说,儒家的理性哲学没有太大的作用。而祖先信仰,特别是没有受到应有待遇的祖先会发怒并且向子孙后代施以报复的信仰,却对维系家庭主义有很大帮助。同样,民间信仰强调诸如诚实、尊重生命和财产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等观点,而且会用“犯错者死后将会在地狱中受尽折麾”的威慑强化这些观点。因此,即便是最为理性的儒家学者,也会感激民间信仰通过强调超自然惩罚而为儒家推崇的道徳戒律的实施提供助力。
  • FACT
    2019-03-29
    在中国,民间信仰总体上是弥散性的,它与家庭、家族、商业行会以及村落等社会组织相结和,没有独立的教义和仪式,所谓的“祭司”也是上述社会组织的首领。因此,中国的民间信仰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相比,没有独立的组织力量,但却有着非常普遍的社会影响力,此外,它对中国社会保守性特征的形成也具有重要作用。比如,民间信仰是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主义的主要支撑力量。
  • FACT
    2019-03-28
    这些关于18世纪以前欧洲社会的描述提醒我们,帝制时代晚期的中国社会生活中令人不愉快的那些特征并不是中国或亚洲国家独有的,此外,社会价值观和社会实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我们现在对中国社会家庭生活、婚烟生活以及女性地位在16世纪到19世纪之间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仍不十分清楚但我们却知道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种变化开始加速了。
  • FACT
    2019-03-28
    互动关系中的下级对待上级总是特别顺从,在对待上级的态度上“总是迁回的,非常不愿意提出批评意见,并且特别乐于取悦有权力的人”。“因比,有人说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二特征就是对权威表现出明确的服从态度”。在中国,当一个人第一次见到某个人时,总是尽快去了解这个人的背景:他是个什么官?他家里有什么背景(他的父亲是官员还是学者,是穷还是富,或者是个无名小卒)?他有钱吗?他过去在哪里上学?他拥有什么学位?通过搞清楚这个人拥有多少财富和何种权力、受过何种教育等判断出这个人处于哪个社会阶层,才有可能采取合适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人。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二个特征是,中国人倾向于建立一个由“有用的”人组成的人脉圈子或者关系圈子。中国人早在儿童时期,在家庭社会化过程中就清楚地意识到,一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他们因此放弃个人独立自主权而去寻求他人的支持、指导和保护。一个中国人写道:“中国人关于互相依存的观念,与西方人依靠自己的观念是截然相反的。”人们非常渴求与有钱有权以及有影响力的人建立关系,即使与邻居、同事或同学之间的关系也被塑造成为一种将来可以利用的关系。关系本身只是一种联系,赋予其内容和力量的其实是感情。
  • FACT
    2019-03-28
    当对中国社会或任何其他社会中的社会行为进行分析时对社会关系的内容和结构进行区分都是一种十分有用的方法。在两种不同文化当中,社会关系的结构可能是相同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一一激活社会关系的前提和本能一一却可能是不同的,而这最终将导致形成全然不同的社会关系。在父子关系和夫妻关系上,帝制时代晚期的中国社会与当今的美国社会并无结构性差别,但这两个社会关于上述关系的心理属性的不同却使两者在社会互动方面截然不同。
  • FACT
    2019-03-28
    在西方,父母养育子女,目的是使得他们成长为独立的、自我实现的个体;而在中国,父母养育儿子——养育女儿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是为了将来儿子能反过来支持他们,并使家庭血统能够无限延续下去。
  • FACT
    2019-03-28
    相比于自身强大的政治扩张力,汉人通过经济方式拓展生活区域的能力却相对较弱。比如,秦朝(公元前221-公元前206)已确立了包含今天广东省在内的政治统辖范围,此后不久,又将今天越南北部地区纳入版图,自此这种格局延续了千年之久(公元前111—公元939)。不过,这些地方一直是帝国地处偏远的蛮荒之地,而汉人聚居的中国北方地区才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区域。
  • 弗兰
    2019-03-28
    大多数经济史学家认为,中国社会没有形成真正的工业资本主义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依赖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结构,而不依赖散工制。唯有商人介入生产过程,真正的工业资本主义才能得以发展,而在商人不介入的情况下,不断提升的市场需求只需通过从更多的个体生产者那里购买更多商品就可以得到满足,而无须通过改善技术和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
  • Zophiel
    2020-07-01
    永久租约体系至迟起源于元代,一些学者甚至将此追溯到了宋代。虽然我们至今仍不能确定这个体系起源的确切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永久租约体系经常出现在移民们首次涌向此前未开垦的边界地带。很多时候,土地开拓者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或新开垦的地方寻找劳动力,并在那里修建稻田和灌溉系统。为吸引劳动力加入这项工程,开拓者通常会让这些劳动力永久租种田地。另一种情况是,第一批移民到来之后开垦了大片田地,他们自己耕种不过来,所以他们用永久租约来吸引其他劳动力前来耕种。实际上,永久租约体系对于佃农来说非常有利,所以这种体系在中国很多定居区也很流行。比如说,我们都知道有这种情况的存在,一些佃农想向地主买下一片田地,但是另一些也耕种这片田地的佃农却宣称他们拥有永久租约。无论“一天两主”体系起源于何时何地,这种体系在20世纪已经遍布于中国南方的稻作区。据统计,20世纪30年代,福建地区超过20%的佃农,浙江地区30%的佃农,苏南地区40%的佃农,安徽地区44%的佃农都是田地的永久租种者。这些数据可能有些言过其实,不过,如果它们真的接近真实状况,那么这将对我们理解中国土地租赁体系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拥有田地永久租种权的佃农虽然不是田地名义上的主人,实际上却是田地的真正主人,而高比例的永久租种意味着真正是佃农身份的农民远远低于人们原来所说的七成。
  • Zophiel
    2020-07-01
    在中国北方,田地租约的时间通常很短,最多也就是一年,但目前我们仍不知为何会如此。在土地租赁率较高的南方,租约时间则相对长一些。其实,即便是在一个村子之内,租约也各有不同:一些租约没有期限,另一些则长达五年或十年。 佃农们很享受租期内的权利。永久租约的一般形式叫做“一田两主”体系,这种体系在南方稻作区出现频率很高。在这种体系里,地主拥有“底土权”,农民只永久拥有在田地表层进行耕耘的权利。因为佃农这种权利通常不会被剥夺,而且这种权利是可以继承的,所以佃农看成这片田地的“主人”,而且他还可把这块田地租给第三人,而如果这份合约的期限也是永久性的,那么这一体系就发展成了“一田三主”。无论如何,不管是一片田地拥有两个地主还是三个地主,这片田地的第一主人都不值得羡慕,因为他很难将拥有表层土地的主人驱逐出去,哪怕后者拖欠了田租,但他本人作为这片田地的法律上的主人却必须为此纳税。因此,在很多地区,拥有对表层田地的权利非常具有吸引力,这种权利经常会卖出比拥有底层田地还要高的加钱。
  • Zophiel
    2020-06-29
    社会人类学家一般将中国的家庭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规模较小的“夫妇式家庭”或“小家庭”,这种家庭最多只包括两代人。规模较小家庭一般是由父亲、母亲和他们未婚子女组成的。在人数上通常是三人到六人。中国家庭有六成都是属于这种类型。第二种类型是大规模的联合家庭,在这种家庭里,一对夫妇跟他们的未成年孩子以及两个或更多的已婚儿子和其妻子,乃至孙子和孙媳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并且共同负担家庭花销。最后一种类型则是介于小家庭和联合家庭之间的类型,即主干家庭。这种家庭通常包括一对夫妇和他们的未婚子女以及一个已婚儿子和其妻子。主干家庭可被视为联合家庭的不完整形态。 将中国家庭分为三种类型主要是为了描述的便利,但这同时也表明中国家庭生活具有动态性特征,一个由一对父母组成的家庭,在他们的一生中可能会在不同时期经历上述所有家庭类型。“中国家庭...............像是一个气球,会因为财富的注入随时膨胀”。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通过婚姻建立了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家庭——只要他们的孩子还未成年,他们的家庭就属于小家庭类型;当他们的大儿子结婚并将儿媳带入父母的家庭以后,这个家庭就变成了主干家庭;如果第二个儿子也结婚了并且也把妻子带入了这个家庭,这个家庭就成了联合家庭。然而,如果父母故去或决定分家,这个家庭的类型就会再次发生变化。
  • Rafa
    2019-12-02
    虽然政治变革和经济变迁曾使近代中国社会陷入动荡不安,但价值观和社会行为的文化基础——“中国人所以为中国人”的根基并未发生改变。在我个人看来,这种“未变”有些可惜,因为老的价值观在某种程度上与实现政治自由、性别平等所需价值观是相悖的,并且是一种不太值得尊重的社会关系——民众与当权者处于从属关系——得以持续存在的根源。不过,老的价值观经久不衰,也意味着中国人一直就是既热情又冷漠、既勤劳又懒散、既进取又保守、既慷慨又自私的群体。应该说,中国人身上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但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是这个星球上最令人着迷的居民。
  • Zophiel
    2020-06-29
    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三个特征是关注“面子”。“面子”是取决于他人判断的一种自尊。一个人如果在别人那里有声望或者有个好名声就是“有面子”。中国人用“脸”或“面子”来指代我们所说的face,其实两者在意思是是有差别的。“脸”的意思是一个人因道德高尚,拥有好名声而带来的自尊。因为中国人非常看重恰当的和道德的行为,也非常在意是否“丢脸”。比如一个人自诩道德高尚却被发现说谎或有欺骗行为就是“丢脸”的事情。中国人给太多行为都赋予了道德含义,所以“脸”也包含我们所说的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其社会地位的意思。一个富人如果太抠门就被邻里认为是很“丢脸”。限制婆婆虐待儿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怕丢脸”,即招致村里其他女人的负面评价。
  • Zophiel
    2020-06-29
    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二个特征是,中国人倾向于建立一个由“有用的”人组成的人脉圈子或者关系圈子。中国人早在儿童时期,在家庭社会化过程中就清楚的意识到,一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他们因此放弃个人独立自主权而去寻求他人的支持、指导和保护。一个中国人写道:“中国人关于互相依存的观念,与西方人依靠自己的观念是截然相反的。”人们非常渴望与有钱有权以及有影响力的人建立关系,即使与邻居、同时或同学之间的关系也被塑造成为一种将来可以利用的关系。
  • Zophiel
    2020-06-29
    然而,抛开上述考虑,我们或许能概括出中国人社会行为的几大特征。首先,中国曾是一个以社会地位为本位的社会。中国人都十分清楚社会是一个由不同阶层构成的结构,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十分清晰的位置,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的关系则取决于他们各自的位置。虽然两个人在社会分层中处于同一阶层,并因此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但大多数地位关系都是一种垂直结构:一个人地位相对较高或相对较为权威就必然意味着另一个人地位相对较低并需要依附地位较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