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杂记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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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俟2020-01-10人急了,说道:“你岂不闻:一杆长枪通天彻地,地下无人事不成,城里大姐去烧香,乡里娘,娘长爷短,短长捷径,敬徳打朝、朝天镫,镫里藏身,身家清白,白面潘安,安安送米,米面油盐,阁洞宾,宾鸿捎书雁南飞,飞虎刘庆,庆八十,十个麻子九个俏,悄冤家,家家观世音,因风吹火,火战船,船头借箭,箭对狼牙,牙床上睡着个小妖精,精灵古怪,怪头怪脑,恼恨仇人太不良,梁山上众弟兄,兄宽弟忍,忍心害理,理应如此,此房出租,出租的那所房子后院儿里种着棵杶杷树,枇把树的叶子像个驴耳朵,是个驴子就能下马。你要早听了我的话,把左手闲着的那个马别住象眼,垫上他那个桂角将,到底对挪了一步棋,怎得会就输?你明白了没有?”那下臭棋的低头想了半天,说:“明白可明白了。我宁可输了都使得,实在不能跟着你二鞑子吃螺蛳,绕这么大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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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俟2020-01-10苏东坡的“公在乾侯”让我想起《儿女英雄传》里的一个笑话(见于第33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本653-654页),抄下来以博一噱有这么一个人,下得一盘稀臭的象棋。见棋必下,下必输。没奈何,请了一位下高棋的跟着他,在旁边支着儿。那下高棋的先嘱咐他说:“支着儿容易,只不好当着人直说出来。等你下到要紧地方儿,我只说向哑谜儿,你依了我的话走,再不得输了。”这下美棋的大乐。两个人一同到了局,合人下了一盘。他这边オ支上左边的士,那家儿就安 个当头炮。他又把左边的象垫上,那家又在他右士角里安了个车。下来下去,人家的马也过了河了,再一步就要打他的挂角将了。他看了看,士是支不起来,老将儿是躲不出去一时没了主意,只望着那支着儿的。但听那支着儿的说道“一杆长枪。”一逹说了几遍,他没懂,又输了。回来就埋那支着儿的。那人道:“我支了那样一个高着儿,你不听我的话,怎的倒埋怨我?”他说:“你何曾支着儿来着?”那人道:“难道方オ我没叫你走那步马吗?”他道:“何曾有这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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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Shaw2019-04-14从语言习得的机制看,人称代词是比指示代词难学会的。如果您用手指指着自己对您的正在学话阶段的孩子说:“我是爸爸。”然后用手指着孩子问:“你是谁?”他很可能回答:“你是冬冬。”这是因为他还没学会“你”和“我”是对等的,把“你”当指示代词用了。至于小孩儿说事情,老是重复人名而不知道利用“他”,例如“康康不好,康康会骂人,康康骂我‘小胖子’”,那就更常见了。据研究病理语言学的人说,患失语症的人很多是在初级阶段就搞混了人称代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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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Shaw2019-04-14另外一个问题是信封上收信人姓名之后和信里边写信人署名之后的“启”字,从前常见,现在已经少见了。这两个“启”字的意思不一样。收信人姓名之后的“启”字是开封的意思,一般写成“台启”、“钧启”,有的写“亲启”,意思是不让别人代拆。写信人署名之后的“启”字是陈述的意思,常常写做“敬启”、“谨启”或“手启”。曾经看见过有人在信封上收信人姓名之后写“敬启”,这就是把只能用在信里边的搬到信外边来了,收信人见了,啼笑皆非。现在通常是信里信外都不加“启”字,省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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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Shaw2019-04-14这个“物”字或者泛指众人,或者总指一切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汉书》卷62载司马迁报任安书,有“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之语,这个“物”只能是指人而不是指物。但是颜师古等人对这个“物”字没有注,王先谦的《汉书补注》也没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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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Shaw2019-04-13《现代汉语词典》1294页“悬”字下有“悬殊”,解释是“相差很远”。《辞源》1178页也有“悬殊”,注释是“差别很大”。“殊”是差别的意思,“悬”是远的意思,所以“悬殊”是差别很大。那么“悬殊很大”就是“差别很大”+“很大”了。有时也看见有的文章里写“差别悬殊”,那重复的就不是“悬”而是“殊”了。同样不足为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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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Shaw2019-04-13现在不妨简单地回溯一下这两个字的历史。唐宋时代的白话里有一个“地”,还有一个“底”,用法不同,声音大概也不同。可是“底”和“地”的用法分别跟现在“的”和“地”的分别不同,“底”用于限制性的修饰语,“地”用于描写性的修饰语(主要是重叠式和象声的)。后来因为这两个字的声音都变了,而且变成一样的了,于是都写成了“的”。《水浒传》里基本上只用“的”,个别地方还用“地”。到了《红楼梦》《儒林外史》就全部用“的”了。“五四”时代起,主要由于翻译上的需要,又从“的”里分出个“地”来,其分别就是前边讲过的,要看后面的词是名词还是动词、形容词。四十多年,大家都按这个规定写,可是纠纷还是不断出现,除前边举过的例子外还有别种性质的例子。让我们大胆问一声:这种分别是不是必要?可不可以只写一个“的”?比如说,大家都看过《红楼梦》《儒林外史》等书,是不是觉得那里不分别“的”和“地”对意义的了解有什么妨害?从原则上讲,同音词的存在是因为它们表示不同的意义,这样的同音词在文字上加以区别是有好处的。假如并无区别意义的作用,那就不是几个同音词,只是一个词,文字上也就没有加以区别的必要。定语和状语的区别决定于被修饰词的词性,不决定于“的”和“地”。都写成“的”,仍然可以决定哪是定语,哪是状语,只要被修饰词的词性是明确的。如果一概写“的”,那么遇到这个词的词性有争论的时候,尽可让语法学者们争论下去,不至于给一般写文章的人造成困难,包括小学生在内。卖瓜的人夸瓜甜,我是研究语法的人,很抱歉,我不得不说,别的瓜是甜的,这一个瓜不甜。此外还有“的”和“得”的问题。这个“得”字原来跟“的”字不同音,所以写起来不混。后来也同音了,于是“得”也常常写成“的”了。可是一直都只是混着写,“得”字并没有绝迹。这两个虚字的写法有没有分别的必要呢?这两个字的意义不同,虽然在大多数场合写成一样也不至于误会,可是确实有些地方会产生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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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季琰2024-05-02在我们的知识分子中间,对语言文字缺少常识性理解的并不少见。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情,因为对合理的语文政策的阻挠常常来自他们。有人会说,不是现在的中学课本里隔三间五有“语文知识”课吗?以后的情形会好起来的。可是我不敢这样想。因为那些“语文知识”课讲的都是某些词语的意义和用法,某些句子格式的分析和运用,是我称之为微观语文知识的东西。至于宏观语文知识,这些课本里是不谈的。什么叫做宏观语文知识呢?我以为至少应该包括:语言是怎么回事?文字是怎么回事?文字和语言之间是什么关系?是不是有的语言能用拼音文字来书写,有的语言不能?汉语除了能用汉字书写外,是不是也能用拼音字书写?为什么直到大约七八十年以前,中国人的语言生活还是这样一种畸形现象:嘴里说的是方言,笔底下写的是文言,两不相干?这种情况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这种情况不能适应现代中国人的生活需要,因而要进行改革?哪些方面的改革已经成功或正在推进?哪些方面的改革还迟疑不决,止步不前?汉语要使用打字机,以及通过打字机使用电脑,是不是必须经过汉字形体的分析编成号码?因而不能脱离专业化,即限于一批以此为职业的打字员,不能通过拼音打字,打成汉字,使电脑这个一切现代化的关健手段普及到每一个会说汉语普通话的人?这一系列问题,其中的是是非非,都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出答案。(请看《语文建设》1990年2期64页《受留学生青睐的中文信息处理课》。)这就是我所说的宏观的语文知识。这样的语文知识,我认为每一个受过中等教育的中国人都应该具备,正如他应该知道他的身体里有脑、心、肺、胃、肠、肝、肾等器官,各自起什么作用一样。这样,像前面转录的那种莫名其妙的文章就永远不会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