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中的世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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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衣偵探華斯比2020-01-29这里有必要纠正两个颇为流行的观念。公案小说是写断狱审案的,这是其一。公案小说十之八九以清官为主角,这是其二。说公案小说写断狱审案似乎没大错,可是,这种说法容易导致误会。人们会以为它写的是如何破案。这就把公案小说的范围理解得很窄。其实,公案小说常常不是把重点放在破案上,重点是写案件本身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在公案小说名篇《错斩崔宁》《简帖僧巧骗皇甫妻》中,破案本身都没有什么曲折和趣味,只是案子中反映的生活有趣味。《包公案》倒是写了一百个包公破案的故事,不是旋风来引路,就是冤魂来托梦显灵。至于说公案小说十之八九以清官为主角,那是经不起推敲的,是从形式上看问题。《错斩崔宁》《简帖僧巧骗皇甫妻》中的法官给人留下了什么印象呢?《包公案》中的包公,他在小说中的实际作用就是将很多案件串联在一起。《三侠五义》中的包公有了较全面的、连续的描写。可是,即使是在《三侠五义》中,包公也没有始终占据主角的地位。当作者将笔墨转向那些侠客的时候,包公的作用依然降低为一个穿针引线的配角。关于南侠、北侠五鼠、丁氏双侠的故事,都靠开封府的包公串联到了一起。现代人之所以对古代公案小说形成那样的误解,是因为人们的头脑中先有了现代侦探小说的概念。现代侦探小说主要写侦破,主角是侦探。而公案小说也要写到破案,于是,人们就认定公案小说以断狱审案为主要描写对象,而小说的主角自然就是破案的主体——清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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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汉代以后,佛教传入中国,因果报应的观念深深地渗入民众的意识之中。复仇故事也随之而获得了新的模式。公案小说中的很多案件,都依靠冤魂显灵而得以解决。《包公案》中一百条案例,冤魂显灵、血仇得报者十之五六。《三侠五义》中狸猫换太子案及乌盆案,冤魂的出现对破案起了关键的作用。宋元明清以后,君主专制日趋加强,生杀之权集中到皇帝手里。明清公案小说中的冤案,常常不是冤主自己来复仇,而是由清官来为民申冤。这是公案小说的重大转折,这一重大转折主要发生在元代。元杂剧中一系列包公戏的出现是这一转折已经来临的标志。唐传奇中的复仇者是受害者自己。元杂剧中的受害者,一般都要依靠包公这样的清官。宋代话本中的复仇故事,处在过渡状态,还没有塑造出鲜明的清官形象。因为有了因果报应之说,一些历史人物没来得及复仇的,到了小说里,便能如愿,大报其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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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包拯之为谏官,亦由此可见。《包拯集》中收录的,主要是他当谏官时给皇帝的奏疏。这些奏疏都是包拯就当时的政治、军事、财政、外交诸方面的状况提出的看法和建议。但是,小说戏曲中的包公主要是一个执法官,甚至是一个破案专家。据史书上的记载,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包拯被任命为开封府的知府。嘉祐三年(1058)六月,升为右谏议大夫。总共只当了一年半的开封知府。在这一年半的时间内,史书上没有提到他处理过什么案件。《包拯传》中只提到,他处理过一件“割牛舌案”: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可是,这一桩案子发生在包拯任天长县知县的时候。就是这样一桩极简单的案子,又见于《宋史·穆衍传》。《折狱龟鉴》中所记秀州嘉兴县知县钱龢处理的一件案子,也与此大同小异。钱龢是宋神宗时的人,比包拯不过迟三四十年。所以,这桩“割牛舌案”,包拯也还有掠人之美的嫌疑。而小说中的包公简直成了“中国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胡适语)。《包公案》共十卷,包括包公破案的故事一百则。据孙楷第的考证,有史料根据的只有一则(即“割牛舌”),占百分之一。其中抄自《海公案》的,有二十二则之多;借用他书的有十八则,游戏取闹者十二则,不知出处者三十七则,包公传说八则,语意重复者两则。可见,包公破案的故事,只有百分之一有史料根据。这仅有的百分之一,是否可靠,仍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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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即使乡里的百姓,谁都有个亲戚朋友,都有偏向,他们的话也不一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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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公案小说、公案戏中爱写微服私访,反映了民间的心理。平民百姓不信任官府,他们寄希望于清官,希望清官直接到老百姓中间来了解情况。从清官的角度来说,因为一般官员已经失去民众的信任,所以,清官必须隐瞒自己的身份,才有可能得到真实的情况。于是,就有了微服私访的必要。从文艺的角度而言,微服私访本身具有传奇色彩,容易造成戏剧的气氛,所以也为小说家、戏曲家所爱描写。事实上,冤假错案的根源不在具体的侦破方法,而在于吏治的腐败,政治的专制,刑讯逼供的制度。微服私访的描写,作为民众心理的反映,可以理解,但是,微服私访的成效却很值得怀疑。据顾公燮所著的《消夏闲纪摘抄》上的记载,康熙年间,有个著名的总督,叫于成龙。他就很喜欢微服私访,了解民生疾苦。有些坏人知道了他的这个习惯,就趁机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来陷害与他们有私怨的人。结果,于成龙私访常常得到一些假的材料。他的下级对这一点很清楚,可谁也不敢当面批评他。后来,有一个老百姓,请求他接见,当面直率地指出了他的这个缺点,于成龙才大吃一惊,感慨地说:“如果不是你今天给我指出来,我怎么会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狡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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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公案小说中的成功之作,往往不是突出破案者的智慧,而是因为人情世态写得真切、悲欢离合写得动人,抓住了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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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古代的公案小说也写破案,可是,小说的悬念一般不是系在破案上,而是系在人物的命运上。作者常常把作案者放在明处,读者对于案情的来龙去脉,对于谁是真正的罪犯,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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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陈汝衡在《说书史话》中对“公案”提出了这样的解释:公案、铁骑儿被列在武的故事固然不错,但这里的“武”,却不一定专指战争。所谓“朴刀杆棒”,是泛指江湖亡命,杀人报仇,造成血案,以致惊官动府一类的故事。再如强梁恶霸,犯案累累,贪官污吏,横行不法,当有侠盗人物,路见不平,用暴力方式,替人民痛痛快快地申冤雪恨,也是公案故事。总之公案项下的题材,绝不可以把它限在战争范围以内。凡有“武”的行动,足以成为统治阶级官府勘察审问对象的,都可以说是公案故事。陈汝衡的公案小说概念十分接近今日所谓“法制文学”。“法制文学”多写民事纠纷、刑事案件,从中反映社会、反映人生。“法制文学”也都是通俗文学,它的对象是一般的民众。陈汝衡的解释不但解决了公案小说的内容何以如此庞杂的问题,而且启发我们重新看待公案与侠义合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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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公案小说常常不是把重点放在破案上,重点是写案件本身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在公案小说名篇《错斩崔宁》《简帖僧巧骗皇甫妻》中,破案本身都没有什么曲折和趣味,只是案子中反映的生活有趣味。《包公案》倒是写了一百个包公破案的故事,不是旋风来引路,就是冤魂来托梦显灵。至于说公案小说十之八九以清官为主角,那是经不起推敲的,是从形式上看问题。《错斩崔宁》《简帖僧巧骗皇甫妻》中的法官给人留下了什么印象呢?《包公案》中的包公,他在小说中的实际作用就是将很多案件串联在一起。《三侠五义》中的包公有了较全面的、连续的描写。可是,即使是在《三侠五义》中,包公也没有始终占据主角的地位。当作者将笔墨转向那些侠客的时候,包公的作用依然降低为一个穿针引线的配角。关于南侠、北侠、五鼠、丁氏双侠的故事,都靠开封府的包公串联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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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華不注2019-12-24古代的公案小说与现代的侦探小说有很大的不同。侦探小说的悬念在破案上,在逻辑的推理上;而古代的公案小说是围绕人物的悲欢离合来展开。它与现代的法制文学的内涵比较接近。通过公案小说的描写,我看到了古人的法制观念,以及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这就对我固有的认知提出了尖锐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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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衣偵探華斯比2020-01-29从公案小说的取材范围、描绘的重点、作者的兴趣所在,以及公案小说的结构来看,公案小说都接近今日所谓“法制文学”,而不是所谓“侦探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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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衣偵探華斯比2019-12-31现代的侦探小说受外国文学的影响,将作案者移到暗处,“谁是罪犯”成为强烈的悬念,加强了作品的吸引力。可是,他们往往丢掉了公案小说的好传统,只追求悬念的效果,写了故事,丢了人物,更谈不上描写丰富的社会生活。公案小说从宋代一直发展到清代末年,始终未能向侦探小说的方向发展。这是和中国文化的某些特点有关系的。中国人讲道德,也讲智慧。中国文化的这种整体特点在公案小说的发展中有深刻的反映。按照传统的观点,小说必须寓有道德教训的意味才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教训体现在故事之中,特别明显地体现在故事的结局中。所以,作者十分注意小说的结局,注意人物的命运,要使小说体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规律,以达到劝人为善的目的。而如何破案、破案者的智慧,和教训的寓意关系很小,所以一直未能成为公案小说描写的重点。其次,中国的形式逻辑在整个古代社会始终受到压制,未能充分发展。这种传统的思维特点也使强调推理的侦探小说难以诞生。一直到了清末,西方的逻辑思维,西方的侦探小说一齐传了进来,中国的公案小说才开始向侦探小说的方向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