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知识谱系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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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7在此意义上,“争论点”乃是一种独特的开题理论,它要求修辞者在开题过程中的首要任务不是搜寻和发现与体裁、情境相适配的常规论题,而是确定什么是内在于相关修辞情势的核心争点。正是基于对争点的搜寻,修辞者才能够运用与修辞情境相适应的论据作出回应,进而有针对性地发现或者发明出适用的说服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当具体的核心争点获得确定之后,才能谈得上搜寻和建构自己的论点、论据,从而提供一种坚实稳固的论证结构,这样就使修辞者在从事开题时有一个明确的方向感和顺序感,将修辞者的注意力引向开题的源动力(即意见冲突),指引修辞者沿着已被明确界定的基本方向搜寻核心争点。没有这样一种发现程序和论证结构,一切后续的论述都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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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5西塞罗对论题术的描述可能有四个来源,我们现今所知的亚里士多德的《论题篇》,亚里士多德《修辞学》,某一本亚里士多德尚不为人所知的题为《论题篇》的著作,以亚里士多德的名义出现但并非亚氏作品的某个伪作。现今流行的观点是,在西塞罗论题表背后有一种后希腊化的渊源,其中包含有柏拉图学派(Academic)、逍遥学派(Peripatetic)以及斯多葛学派(Stoic)的素材。……本质上看,西塞罗所讲述的论题更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修辞论题而非纯辩证论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西塞罗的《论题术》属于含有杂糅性质的逻辑成分的(法律)修辞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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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5“辩证式论辩”是一种哲学体操,一种有关哲学真理(哲学知识)的智力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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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5《论题篇》其实是对柏拉图学院的辩证式论辩(对话式)训练方式以及柏拉图所记述的苏格拉底对话中涉及的“辩证法”推理技术(辩证术)的理论总结,是一本旨在提出一种不仅针对智力训练而且也有利于思想交流(交往会谈)和有关哲学真理(哲学知识)的“逻辑论辩术”教科书,即一部“如何赢得按照某种方式所组织的(辩证式)论辩”或“人们学会通过论辩如何发现支持和反对某个主题”之论证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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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5《论题篇》构成亚里士多德通向发展形式逻辑之途的最初步骤。因此,应当将其视为后来成熟的形式逻辑著作的一个纯粹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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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5一般认为,古代西方世界最持久的思想遗产是形式逻辑的发展。亚里士多德只要在《前分析篇》中所描述的逻辑体系确立了从形式上分析论证有效性和逻辑标准的一套方法,即三段论推理,这套方法直到19世纪仍在思想领域占主导地位。然而,诚如学者所指出的,形式逻辑具有实用上的限制,它适合担当哲学分析的实质工具,人们极少在日常(实践)商谈中通过形式逻辑的推理来解决有关问题的争议事项。而弥补这一缺陷的,是《论题篇》所包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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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3社会实践本身不可能靠理论科学(知识)的事先规划一劳永逸地获得纯粹理性的指导,从而成为完全受制于理论理性的意志活动,完成符合纯粹理性的正确的行为或决策。毋宁相反,一套理论科学(知识)是随同实践活动本身一起确立并通过实践本身来加以检验的。实践与人类的经验以及经验世界的中介——日常语言密不可分,因为“人类对世界的一切认识都是靠语言媒介的”,而“一切经验都是持续的、加深我们对世界认识的交往过程中发生的,经验本身是一种比博艾克刻画语文学者事业的公式更加深刻和更加具有普遍意义上的对已认识东西的认识。故此,经验和实践不仅不能被理论科学所取代,甚至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具有先于科学或纯粹知识的前定性。在人类尚未完全通过理论科学或者维科所讲的新批判法获得第一性真理,通过经验和实践来来获取第二性真理,即仅仅具有似真的、或然性的实践真理就是必要的,而且上前定性的。换言之,由经验和实践所获取的意见或常识是必要的,且是前定的。而要获得这些意见或常识,进而通过这些意见或常识形成绝对可靠的知识,就必须依靠人类与生俱来的语言,依靠语言的运用,依靠人类的言说和互相言说(对话、商谈或论辩)。这就是人类通过语言言说而互相理解的世界存在形式,或如伽达默尔所言:“其实正是世界本身在相互交往中被经验并且作为一种无限开放的任务不断地交付给我们。世界从来就不是某个混沌初开的世界,而是不断地遗留给我们的世界。”或许我们可以沿着伽达默尔的思路继续说,这个“不断地遗留给我们的世界”不仅存在着第一性真理(知识),而且也充斥着纷呈的意见、意见冲突甚至谬误。在此情形下,人类只有通过作为“言说的技艺”的修辞学来展现这些意见、意见冲突和谬误,进而找到互相理解和沟通的可能之途。在这个意义上,修辞学不仅是不可偏废的,而且它甚至一直伴随着人类的经验活动和实践,成为人类一种独特的进入世界、理解世界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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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1律之例有八:以、准、皆、各、其、及、即、若,若《春秋》之凡然。学者不可以不知也。(北宋初期范镇某策问)律之书法:非正犯而与正犯同罪者曰以,取此以例彼曰准,不分首从曰皆,情有别而法无异者曰各,更端而竟未尽者曰其,无庸再计者曰即,设言以广其义曰若。(清朝钦定《大清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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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3-10-07(5-11世纪西欧法律的发展)从历史的基本面看,有一个史实是不容忽视的,即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日耳曼部族各据一方,建立王国,从此“基督教的法律和蛮族的法律开始了对峙”,但这中间尚经历了一个蛮族对待和处理罗马法的过程:日耳曼征服者自身在建立王国后并没有继受罗马法,没有将罗马法作为本部族内部通行的法律,但也没有完全禁止罗马法在被征服的罗马人之间继续得以执行……到了公元5世纪末6世纪初,为了处理王国内罗马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日耳曼人和罗马人之间的事项,部分日耳曼部族统治者开始下令编纂治下的成文法律……就在日耳曼人入侵和统治西欧之时,东罗马帝国在文化和法学上仍然延续着罗马法的传统,特别是,在公元529-533年间,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主张编纂《民法大全》,这甚至可以视为罗马法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罗马古典时期的法学家法。然而,由于受到语言、宗教(此时的西欧通行日耳曼各部族语及拉丁语,东部拜占庭通行希腊语,在宗教上开始出现分立,西部实行教皇制,东部实行牧首制)、历史以及政治和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西欧地区的日耳曼人不仅不承认《民法大全》的效力,而且还拒绝优士丁尼立法作品的影响……公元568年伦巴第人入侵意大利以后,西欧实际上进入了一个“法律体系的混合”时期……公元800年左右,法兰克人在加洛林王朝的查理曼大帝的率领下征服西罗马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在统一帝国,公元6、7世纪的法典仍然是基础,几乎完全以条顿法原则为基础,但大多也由臣服于法兰克王国的罗马文化人(法学家、基督教僧侣)参与编订,可以从中找到罗马法观念的些许影响……公元900年后,随着帝国崩溃,各地出现所谓“封建制”,由此,除了罗马粗俗法之残存、部族习惯法和王室法外,也出现了“封建法”(采邑法)……自从公元5世纪起一直到11世纪末,西欧社会最终隐没在古老的封建土地结构之中,由于日耳曼各部族的征服者出于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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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3-10-07欧洲中世纪是人类历史上一个不可忽视的时期,同时也是复杂而又充满变化的时期。在这一千年的时间中,包含着形形色色的民族、制度及各种类型的文化(也可以说,欧洲在中世纪几乎没有再出现过罗马帝国那样的世界帝国秩序),展示着历史发展的许多过程,蕴含着近现代文明的许多因素及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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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2由于古老的汉语(文字)本身(尽管有传统法律/律学语言的浸润)不是用词精准的法律科学语言/“法学家语言”,而更像是士大夫用以表达思想洞见(微言大义)、命运体察及文采的极富语意张力的“文史语言”(所谓讲究词藻的“文言”)。于是,西方法学的汉语翻译担当着“汉语的文化符码(cultural code)”之改造和转换“文化过滤”的使命,而且这项工作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注定称为中国法学知识成长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在这个阶段,国人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准确移译浩如烟海的西方法律/法学文献,对西方的法学/法律知识进行创造性吸收、转换,让吸收、转换的外来语融入到既有的汉语法律词库中,为国人所熟悉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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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7按照古代法律的规定,在喜剧中直呼其名地嘲笑任何人都是非法的。某人在一部喜剧里插入角色,给他们都带上了可以认得出来的真人面具,于是被告上法庭,视为“在喜剧中直呼其名地嘲笑别人”。这个案例涉及:“事实陈述”-控告人:“你非法地让公民在喜剧里遭受嘲笑”;“条文”-被告人:“但我没有直呼任何人的名字,因为那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同化”-控告人:“带真人面具和直呼其名没有任何区别”;“定义”-带真人面具和直呼其名有区别;“立法意图”-立法者定上述禁止目的何在?控告人会说:“其目的在于废止对任何公民的直接不负责任的造谣诽谤。”被告人会争辩说:“这不是理由;立法者要人们通过喜剧遭受谴责,因此,没有直白地禁止喜剧;但立法者并不要求把含有冒犯任何公民的记录留给后人或同代人。隐去名字,谴责以面具的方式进行,但在他人面前(通过喜剧)的谴责一旦结束,留给后世的记录马上就被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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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7亚里士多德在其《修辞学》中曾经强调从反面进行推理的方法。他指出:“我们应该能够根据一个问题的反面进行说服,就像可以进行三段论推理一样,这并不是为了我们可以实际上在两方面进行说服(因为我们不应劝人相信错误的东西),而是为了我们清楚的看到事实是什么,并且假如另一个人不正当地争论,我们本身就能够驳倒他。没有任何其他的技术得出反面的结论,唯独辩证法和修辞学才能这样做。这两门技术都同样得出反面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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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5修辞式三段论(“恩梯墨玛”),希腊语本义是“什么东西放在心里(不说出来)”或“留一个前提给心灵去思考”。相比正规的三段论,前提要少一些,如果前提中任何一个是人们所熟知的,就不用提出来,因为听者自己会把它们加进去。也叫省略式三段论。允许演说者不以连锁推理的繁琐论证形式疏远听众,而是诉诸听众熟悉的“常识”,却又不削弱论证的逻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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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惑守心2022-01-05修辞学论证(说服)从本质看仍以说服听众为直接的目的。在修辞的场合(诉讼、演讲、仪式),影响修辞(演说)者和听众之间意见沟通的还是演说修辞本身的说服力问题,而非纯粹的知识证明问题或逻辑论证问题,演说者必须将逻辑论证转化为修辞论证,通过修辞的方式增强其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