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
最新书摘:
-
不懂节奏的鼓槌2022-12-30请求权规范基础Anspruchsnormengrundlage
-
不懂节奏的鼓槌2022-12-30个人关于私权的主张,冷淡而又卑怯,受了恶法律和恶制度的压迫,只有忍气吞声,不敢反抗,终必成为习惯,而丧失权利感情。一旦遇到政府破坏宪法或外国侵略领土,而希望他们奋然而起,为宪政而斗争,为祖国而斗争,事所难能。凡沉于安乐,怯于抗斗,不能勇敢保护自己权利的人,哪肯为国家的名誉,为民族的利益,牺牲自己的生命。至于名誉或人格也会因而受到损害,此辈是不了解的。此辈关于权利,只知其为物质上的利益,我们何能希望他们另用别的尺度以考虑国民的权利及名誉。所以国法上能够争取民权,国际法上能够争取主权的人,常是私权上勇敢善战之士。
-
不懂节奏的鼓槌2022-12-30公法及刑法的实行,是看官署及官吏是否负起责任,私法的实行则看私人是否拥护自己的权利。私人放弃自己的权利,也许由于愚昧,不知权利之存在;也许由于懒惰或由于畏惧,不欲多事,其结果,法律常随之丧失锐气而等于具文个人坚决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这是法律能够发生效力的条件。少数人若有勇气督促法律的实行,借以保护自己的权利,虽然受到迫害,也无异于信徒为宗教而殉难。
-
不懂节奏的鼓槌2022-12-30德文Recht有客观的(objective)及主观的(subjective)两种意义。客观的意义是指法律,即指国家所维护的法律原则,也就是社会生活的法律秩序。主观的意义是指权利,即将抽象的规则改为具体的权利。法律也好,权利也好,常常遇到障碍;要克服障碍,势非采取斗争的方法不可。
-
...2013-10-10倘同一法律事实具备两个构成要件,一为无效,一为得撤销,纵其撤销后所生之法律效果相同,最多亦仅能认为其在实际上无必要,而不能认为其撤销在概念上不可能!
-
...2013-09-29应注意的是,捐助行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因捐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生效力。……故捐助行为系属无相对人的单独行为。
-
...2013-09-28关于夫“妻”之居住地……
-
...2013-09-28诚如王伯琦教授所云,法律之中心意义,旨在重视此一人格,此一人也,已因出生而享有权利能力,又因死亡而终止其权利能力,一生一死之间,已享有其人格。此一人格者之生命,虽极渺小而短暂,但在法律上之价值,与任何伟大而成长之人格,并无以异,决不容漠然视之也。
-
...2013-10-08在前揭例题,某甲17岁,为限制权利能力人,经其法定代理人允许出租其所有房屋与丙,其租赁契约有效。甲定相当期限要丙支付租金的“催告”,系单方表示行为,属意思通知,应类推适用关于意思表示之规定,因系纯获法律上之利益,纵未经法定代理人允许,仍为有效。终止契约的意思表示乃单独行为,非纯获法律上之利益,未经法定代理人之允许,应属无效。
-
nanashi2013-02-24所有权亦属法律关系,虽以物为其直接支配的客体,但所有人得依法排除他人的干涉,即任何人负有尊重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害的义务;此种义务仅具一般性,于他人为侵害之前,所有权人尚无得对特定人有所主张的权利,可称为是一种潜在的法律关系。
-
鹿煜杭2015-02-12在斗争中,胜负之数不是决定于理由的多少,而是决定于力量的大小。一种制度老早就应废止,而卒不能废止者,并不是由于历史的惰性,而是由于拥护者的抵抗力。人民与法律的关系犹如母子一样,母之生子须冒生命的危险,母子之间就发生了亲爱感情。凡法律不由人民努力而获得者,人民对之常无爱惜之情。母亲失掉婴儿,必伤心而痛哭;同样,人民对流血得到的法律亦必爱护备至,不易消灭。被害人提起诉讼,往往不是因为实际上的利益,而是基于权力感情(feeling of right)。他们对于不法行为,精神上感觉痛苦。即不是单单要讨还标的物,而是要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他的心声告诉他说:你不要退缩,这不是关系毫无价值的物,而是关系你的人格、你的自尊、你的权利感情。简而言之,诉讼对你,不单单是利益问题,而是名誉问题,即人格问题。坚决主张自己的权利,不是由于利益,而是出于权利感情的作用。各种国家对于犯罪之会加害国家的生存者,多处以极刑。在神权国,凡慢渎神祗的处严刑,而擅自改变田界的,只视为普通的犯罪(例如摩西法)。农业国则反是,擅自改变田界的处严刑,慢渎神祗的处轻刑(例如古罗马法)。商业国以伪造货币,陆军国以妨害兵役,君主国以图谋不轨,共和国以运动复辟,为最大的罪状。要之,个人也好,国家也好,权利感情乃于生存要件受到损害之时,最为强烈。权利与人格结为一体之时,不问是哪一种权利,均不能计算价值之多少。此种价值不是物质上的价值(material value),而是观念上的价值(ideal value)。对于观念上的价值,不论贫与富,不论野蛮人与文明人,评价都是一样。至其发生的原因,不是由于知识的高低,而是由于苦痛感情的大小。也许野蛮人比之文明人,权利感情更见强烈。文明人往往无意之中,计算得失孰大孰小。野蛮人不凭理智,只依感情,故能勇往猛进,坚决反抗权利之受侵害。但是文明人若能认识权利受到侵害,不但对他自己,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