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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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之旅2017-10-10新儒家重视此事世的成就,但其正统理论则不以“事”的成败为判断“理”之有无的标准。清教徒的“选民前定论”则流于以事业的成功为“德的表征”。朱子与陈亮(同父)有关王霸的争论,其中心意义即在于此。陈傅良在《答陈同父》第一书中曾对双方的论点有极扼要的说明,其言曰: 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此老兄之说也。如此则三代圣贤枉作功夫。功 有适成,何为有德;事有偶济,何必又理。此朱丈之说也。如此则汉祖、唐宗贤于盗贼不远。(《止斋先生文集》卷三十六)清教徒的观点便有些近于“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这是它与新儒家伦理的另一重要分歧之点。不过我们也必须指出,陈亮的观点虽未能取得正统的地位,但在新儒家伦理中始终不失为一伏流,其影响力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