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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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从元末战乱爆发,到朱元璋称帝,只有短短的十六年。朱元璋所部红军,本属后起之辈,渡江之后即据有建康这个大都会,得到江北龙凤政权的遮护,在天完红军和张士诚势力之间抢得了人力物力丰盈的浙东,一举成为南方举足轻重的军阀。对陈友凉的战争,虽有兵临城下之窘、鄱阳湖血战之险,都获得全胜。对张士诚的战争,更是稳扎稳打,完整接收了全国人口经济重心的浙西地区。在这个过程中,出身于淮西草莽的红军,纯以自身武力定生死,未曾遭遇严重挫折,未与其他割据势力或官僚士大夫阶层有过全方位的妥协、合作。朱元璋称帝之后,恰逢北方军阀混战,明军北伐中原,突袭大都,两败扩廓帖木儿,仅用两年多时间就实现了汉地的统一。这个速胜的过程,非同样“以武功得天下”的刘邦、李世民,努尔哈赤祖孙三代等所可比拟。明朝以驱逐外族统治、恢复中华为自身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法体汉唐”,本应与蒙元制度划清界限。但是明初的王朝正统观念,与华夷之辨并存。朱元璋等来自社会下层的建国君臣,对元朝始终抱有朴素的感情,对北元特对等敌国态度,甚至崇敬为元朝献身的福寿、余阙,赞赏明朝的第一劲敌扩廓帖木儿,送还被俘的北元大子等等。在南方的军阀混战中,朱元璋与元军没有结下深仇大恨,相反,倒是对曾经威胁到自身生存的强敌陈友谅深恶痛绝,对不忘张士诚仁政的江南人民耿耿于怀,号称天下取自群雄而非攘夺元朝。更加重要的是,龙凤政权以反元复宋为号召,明朝则需要掩盖出身龙凤这一事实,自然以承续正统为己任,淡化恢复中华的口号。这一切,使得明初君臣对元朝名恨实容,并未刻意排斥元朝遗留的制度体系。明朝纯倚武力建国,既无所凭借,又少挫速胜。其政权建设事出仓促,也没有经历一个长期的锻造、改进过程,明初君臣其实缺乏建设政府、管理国家的经验积累和知识水平。江南红军按龙凤政权体制建立行省,乃至后来称王建国,无不间接、直接地模仿元朝的地方、中央体制。浙东文士集团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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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洪武时期,明朝厉行军屯,正军内部出现了屯田军与守城军的分化。屯田军平时专营农务,选派与管理皆在卫所之内,战时仍可编伍出征。永乐以后,随着常备军的建立,专任屯田之差的屯田军,终于与专任轮班,操练等差的“兵”区别开来。明朝为确保兵员充足可用,开始在正军之外的舍人余中派发“兵”役,乃至在军人之外的民人中以优厚条件招募“兵”。明初,简单地称武官子弟为舍人,军人子弟为余丁,可统称“军官军人余丁”。卫所军户繁衍数代而不分户,军与官身份可能更改,遂至军官户下在舍人之外存在余丁。至正统时期,官方在沿用舍人、余丁概念同时,开始使用舍余一词,以应对官军户下有众多舍人、余丁的新局面。明代中期,关乎舍人的制度条文往往难明界限,而舍余可泛指所有舍人和余丁,也可专指应袭舍人之外的舍人、军官户下的所有人丁、军官户下的余丁。军人的具体身份,已较明初复杂得多,但明朝在条例、公文中所用,仍不出明初的“舍”与“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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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一、军的来源关于明代卫所军的来源,自清修《明史》以来,多将三种来源与垛集结合起来,称明代军士有从征、归附、谪发、垛集等四个来源,至今多见于各种教科书之类。这四种来源,究竟是从外部概括区分了明朝扩充军伍的一些措施,还是严格意义的区分军人身份来历的官方用语呢?在明代前期,它们的实施,是否存在先后、主次的差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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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可见凉州蒙古部众仅被安排在畿辅之内的定州,远离北京城。这些部属中的高官贵族,或因进爵加官而调居他地,如吴克忠长期留在京师。但吴管者参加历次北征,仁宗即位后封伯,仍留居定州。后来儿子袭封,趁入京机会提出申请,才得进京居住,但过了不到半年就被派回定州居住,管领部属。③把都帖木儿即吴允诚投降,是永乐初期的重大事件,因为其部属规模十分可观。后来,其子吴克忠是明朝蒙古勋贵中的代表人物,在土木之战中力战阵亡。袭封广义伯吴琮在扑灭曹石之变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后来成为宁夏总兵官。这支蒙古降军,多次被调发参加亲征,应该是随驾三千骑兵中“鞑靼马队”的主要来源,但他们平时并不在京居住。《明宣宗实录》载,洪熙元年(1425),“庄浪卫土官指挥同知鲁夫加所部土军、土民二百六十人,旧隶随驾三千之数。今从征安定还,请仍令鲁夫加管领训练,遇有边警,易于调用”。④“旧隶随驾三千”者,平时隶属甘肃一带的庄浪卫,被调发征进安定等西方地区,可见他们只是在亲征奉调时,照例隶属随驾三千之部。由此,随驾三千骑兵是临战之时由各地抽调骑兵组成的单位,即使其名下例统某些将士部属,也并非常设的行伍组织或训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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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四)总督与巡抚欢中后期,中灭大臣的外差,主要有总督和巡扰两类,消代更以督赛所德方天员。在明代中后期的记载中,巡抚是对绝大多数中尖大臣外差的循麻。其具体职责称号,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为巡抚某地,一为参衡或提督或赞或赞理某军务。后世论巡抚的起源,或关注巡抚这个名称或实际差使之悦,或关注参赞军务等之始,而追溯到洪武、永乐、洪熙、宣德、正统等各时期,众说纷纭,迄无定论。按照明代中后期乃至清代的观念,巡抚是“督抚”中的一类,即在外综理民政、兼理军务的大员,这种差造类型,是否在明代前期已经出现呢?巡抚之名,在洪武时期即略有所见,只是巡行安抚各地之意,并非指某种箭确的职任。宜德时期,中央,地方文臣越来越多地担当镇守、巡抚某省之责。吴廷燮认为:“水乐以后,始置镇守,尚侍之重及都御史乃得为之,宣德、正统定名巡抚。”①其实,宣德、正统时期,两者并存。《明英宗实录》载,明宜宗去世后的宣德十年(1435)五月,“命兵部右侍郎徐琦、工部左侍郎郑辰、刑部右侍吾绅,行在通政司左通政周铨,并巡抚山西行在兵部右侍郎于谦、镇守河南行在户部右侍郎王佐、镇守山东行在兵部右侍郎李郁、镇守陕西行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陈镒、巡抚浙江户部右侍郎成均、镇守江西行在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翱、巡抚湖广行在礼部右侍郎吴政,考察南北直隶府州县官及各布政司、按察司堂上官”。②镇守与巡抚,属主持一省民政的同一类差遣,唯镇守的名分重于巡抚。此时,主持各省事务的已经都是六部、都察院高官,所在各地基本都是内地省份。如上述,陕西临边,镇守官陈镒此时尚未有提督边务之权,可知所有的镇守、巡抚大臣,皆无明确的军务差遣。此后,镇守诸官多被召回,唯陕西常设,且加提督延绥军务之衔。黄溥载,正统年间,“朝廷重陕右重地,每以掌印部陶史越岁代镇守”。《明英宗实录)载,正统五年(140),“参赞甘肃军务右金都御史曹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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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范忠义指出,明代兵部作作石傅铭出制度叹力。心的确,明代中后期,兵部尚书一职权责基重,“有若大位达简有若武官勋禄品命,有若图志、值戊烽喉臨有不统”心但明代前部尽管已是统榄车务的政令机构,职权尚未涵盖花位”等领域兵部尚书,待郎的地位与权力,是作为我务大臣议政,施政时体现出来的,而这种现象,直到正统十四年(149)土木之变后,于谦以兵部尚书身份主特大局,才得以实现。在明代前期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中,兵部主要承担日常管理面非军事指挥之责,不存在一个相当于宋元枢密院的执掌兵权的机构。《明史·职官志》认为,兵部“掌天下武卫官军选授、简练之政令”,用语比较谨慎。李治安等指出,与元代中书省相比,明朝兵部的权力严重受制于皇帝。这在明前期尤其明显,当时兵部仍然近似单纯的政务执行机构,只不过秉承的命令直接来自皇帝而非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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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一)明初诸侯的派系分野《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三年(1370)底,明朝封六公,二十八侯、二伯,朱元璋发表讲话:汝等其听朕命!朕今日定封行赏,非出已私,皆仿古先帝王之典,筹之二年,以征讨未暇,故至今日…天下既定,是用报以爵赏,其新附将帅之有功者亦如之。凡今爵赏次第,皆朕所自定,至公而无私。 六公按地位高低,依次为李善长、徐达、常遇春之子、李文忠、冯胜、邓愈,伯为刘基、汪广洋两位文臣。公、伯数量较少,不足以言派系。二十八侯依次为汤和、唐胜宗、陆仲亨、周德兴、华云龙、顾时、耿炳文、陈德、郭子兴、王志、郑遇春、费聚、吴良、吴祯、赵庸、廖永忠、俞通源、华高、杨璟、康茂才之子、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韩政、黄彬、曹良臣、梅思祖、陆聚。位次前后,关乎地位高低,朱元璋的“至公而无私”,又是按照什么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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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兵将之间、上下级之间密切的私人关系,使得诸将并非机械地依靠官职层层统属,而是各自统领规模不一的固定部属,甚至正是部属的实力决定着武将的地位。这使得红军内部持续存在着派系分野。乙未年(1355)前,濠州红军明显分为郭子兴和朱元璋两大势力。渡江后直到壬寅年(1362)邵荣被杀,濠州红军内部仍然两分,此外又有巢湖水军、渡江后降军等系。甲辰年(1364)创设卫所后,从理论上讲,无论将领还是某部军众,皆可按级别灵活调动、组合,兵为将有的格局开始被严密的制度体系削弱。但实际上,诸高级将领与原辖卫所之间,仍有密切关系,如傅友德本任雄武卫指挥使,后升参政,在洪武元年(1368)的北伐战争中,“领雄武、凤翔、豹韬等卫军”,“领凤翔、宁国、雄武等卫兵”,雄武卫一直在其麾下。朱元璋濠州嫡系、巢湖水军、渡江后降将三大派系,仍然持续存在,而且正是这种派系背景,导致了各将领、各卫所的不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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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6俞本称“内八卫”为“随驾壮士”,“外八卫”为“各处听调”,似亲疏有别。但是,俞本没有提到《明太祖实录》所列十七卫的最后一个“羽林”,而是在内、外八卫后载:又设金吾左、右、中、前、后五卫,羽林左、右、前、后四卫,虎贲左、右、中、前、后五卫,府军左、右、中、前、后五卫,留守卫,骁骑〔卫)。专掌军马,以待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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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tendor2024-01-07视野的狭隘、私欲的膨胀,严重限制了他设范立制的水准。废相,世袭,分封、法外用刑等,无一不给后世带来深重的灾难或无穷的烦恼。朱元章制定祖训、设置厉禁,希望后人遵循不移,本属一厢情愿。他去世后,建文皇帝在东南士人的支持下,无视“三年不改”之规,迅速展开了全方位的改制。诸多明显不合理的或洪武后期渐不合时势的规章,甚至包括机构设置,官员待遇等基础框架,都在革新之列。不难想象,假以时日,军事制度中承袭元朝和朱元璋出于己意而定的各项建构、理念,必逐渐湮没在托古改制的浪潮中。但是,靖难之役改变了这一本来“正常”的历史进程。在中国历史上,地方藩王叛乱夺取大一统王朝帝位,明初的靖难是绝无仅有的一例。战争初起,朱棣及其追随者,不过为生存舍命一搏,以区区北平数府对抗全国,希望十分渺茫。直到战火燃至淮河,北军的绝大部分将领还是建议北归休整,不料数月之后,朱棣就攻入京城,接管了看似无比强大的王朝。对自以为千古一帝、为身后国家稳定费尽心机的朱元章,这实在是最无情的嘲讽。这极端偶然的战争结局,引发了同样偶然的历史后果。明太宗为维护君位的合法性,首要的、坚定不移的基本措施就是抨击建文改制、恢复祖制。洪武时期的机构、职官设置,一切还原,各种身份管理制度更是厉行不移。很大程度上出于元朝遗留和朱元璋一己之意的祖制,在不正常的改朝换代之后,非但没有因时而进,反而得到了变本加厉的强化。朱棣的子孙出于同样的考虑,也自然将祖制奉为圭臬。尽管在运作过程中,许多原则、理念必须调整,但祖制的框架限制着调整的幅度与方向,影响之深远,不仅贯穿有明一代,而且沿及清代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