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钱庄和票号研究

最新书摘:
  • 冰点
    2022-05-05
    在这里还应指出,票号与清政府所形成的密切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上所进行的金融活动,都是通过当权的清政府官员和票号商的联系开展起来的。清代后期,官僚制度败坏,票号商与地方当权官僚的交往,久为官场公开现象。他们在互相利用的基础上结合起来。官恃特权,将可以动用的公款免息(或低息)存入票号,使后者得以运用巨额无息(或低息)资金;而票号则对官僚个人交来的贪污所得,既付以优厚利息,又严守秘密。这样,他们的结合自然愈来愈见紧密。同治年间,四川将军崇实把多年榨取所得,交由票号汇往北京。票号主坚不吐露崇实交汇的数额。仅仅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人们获知票号“年来得将军汇费银十三万两”。
  • 冰点
    2022-05-05
    从19世纪60年代票号开始合法地为各省,关汇兑京、协各以后,每年它都经手一笔为数巨大的流动资金。这对于票号业务发展和运营能力的增长,起着难以估量的作用。由于社会的和经济的各种原因,清政府的地方税收在当时经常是收不足额。但京饷上期限却有严格的规定,不准拖延。因此,在票号金融力量增强的条件下,就有力量从为地方政府汇兑京饷而发展到垫款汇解。垫款实际上就是票号对地方政府的贷款。这是票号与清政府关系日趋密切的一个重要标志。严重的是这种垫款关系一经发生,就年年延续,难以改变。就我们所接触的不完全的史料来看,广东、福建、浙江、粤海关、闽海关等处都与票号发生了垫款解饷的事实,其中以广东省和粤海关的情形最为突出。
  • 冰点
    2022-05-05
    清政府中央历来运用解款、协款制度,支配各省的财政收支。各省在清中央的命令下,征收各项赋税,存入公库,同时在中央批准下,开销支出各项经费,由公库动支。动支之外,所有剩余银两,则需运解邻省或中央。运解中央的称“京饷”;由户部指定款额,拨交其他收支不敷省份的称“协饷”。此项制度开始于雍正三年(1725),一直延续到清末。这种解运中央的“京饷”和拨交邻省的“协饷”,一向都是沿用装鞘运现的制度,官解官交,不准商人参与其事;即使在国内汇兑事业比较普遍开展的情况下,也不允许交商汇兑,违犯者要受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