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柯《规训与惩罚》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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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_2022-06-13规训机构开始通过“一整套微观处罚”(a whole micro-penality)加以运作,这种微观处罚所涉及的是行为、习惯、性行为、言谈以及身体姿态。规训机制同样也通过微小的羞辱行为而发挥作用;它们试图进人我们的内心,并使我们害怕变得与众不同。这样,“规训式惩罚”(disciplinary punishment)便成了“矫正性的”(corrective):它之所以对我们加以惩罚,是为了使我们遵循某些行为模式,它是一种训练的策略:“惩罚也就是操练”。这种方法之所以大获成功,是因为它赋予行为以价值,这些价值涉及与某种奖惩体系挂钩的“好”和“坏”的清晰对立,在这个奖惩体系中,我们可能会具备的优点或缺陷取决于我们与规范相关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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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涂尔干认为,个体身份的兴起促成了刑法的改变。相较之下,福柯则认为,个体性是“新的权力策略的一个后果,这些策略也包括新的惩罚机制”(第23页)。涂尔干相信,是现代个体带来了改变;福柯则主张,我们对个体能动性或自主性的感觉是一种形式,现代权力机制通过这种形式而得以运作。个体或灵魂被束缚在权力之中,而不是打开权力之门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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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从确定犯罪行为到评估罪犯心理的转变,意味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操作方式成为法律所讨论的内容。现代刑事制度需要一种手段来确定不存在的犯罪倾向。现代司法体系需要创造一系列“评估、诊断、预测和矫正性裁决”的方法,从而有助于确定何为标准的生活方式,基于这样的生活方式,犯罪能够被加以区分。除此之外,司法体系还试图制造表面上中立、客观的(定量的)标准,以此来评估对犯人的消极、危险品质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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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在早期的休系中,司法试图确定的是, 一桩罪行是否犯下,犯罪者是谁,以及应如何惩罚这一罪行。在现代,司法所审查的是犯罪的“因果进程”或背景(罪犯是疯子吗?是否有遭受剥夺的经历?等等),并将其作为使罪犯得以康复和改变其未来发展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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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从一种悲剧性的、以犯人的致命损毁为终结的“惩罚的景观、肉体和鲜血”,转向了一种通过新的“惩罚的司法机制”来改进“无形现实”的愿望。在这场转变中,某些罪行(如亵渎神明或走私)的严重性开始降低,但这些改变并没有消除“准许与禁止”之间所存在的分界线。法律现在对非法的宣判,只不过转向了犯罪的来源与不同种类,也就是说,转向了一个包含更多心理反常的新领域,即“情欲、本能、变态、疾病、失控、环境或遗传的后果……侵犯性格……性心理变态……冲动和欲望”等可以间接减轻罪行的因素。法律不再追问被告“你曾经做了什么”;反之,法律如今所追问的是:“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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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这种司法的去中心化效果,由一个官僚网络所创造,在这个网络之中,对他人拥有支配权的人物能够抹除或否认他们施行惩罚的责任。如此一来,断头机便充当了一个转变的标志,它之所以在最初被视为绞刑的卓越替代物,是因为这台机器消除了对任何具体的人的需要。这些人被目睹与犯人发生了身体接触,因而也由于犯人的死而遭致谴责。对于罪犯的身体和刽子手的责任所产生的影响在此“被简化为一个瞬间”。惩罚在“去中心化”过程中的内在化和撇清责任,以及惩罚技术的改变,是现代性区别于前现代或早期现代社会的一个标志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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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随着惩罚变得“温和”,恢复或治愈的责任开始弥散于各式各样的官僚机构之中。法官不再是唯一作出判决的人;反之,他们被“辅助道德矫正的公务员”保护性地环绕了起来。这就好比心理学家和社会工作者,他们簇拥在法官的长凳周围,就刑罚的严厉程度提出建议。这种集聚一堂的状况减轻了任何独立个体在惩罚某人时所必须承受的重负或苛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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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随着惩罚的可见性与“肉体性”变得越来越低,司法权威们便更容易将惩罚的责任转移,使之远离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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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从朝向“或多或少的日常感官”所开放的公开展示行为的“可见的强度”——犹如达米安的死亡,到惩罚的施行隐匿于我们所不可见的空间之中。这样的转变意味着我们必须越来越多地对惩罚的发生加以想象,而不是加以观看,如此一来,惩罚的行为也将内化于我们的思想意识之中。一旦惩罚不再是一个存在于公共空间中,可以被时常见证并随时都可能发生的身体性事件,而是成了一个我们必须以直觉来加以想象的、基于时间的过程,惩罚便开始将自身的效果植入了我们的所有想象之中。惩罚的场所发生了改变,它不再只局限于将可怜的躯体撕成碎片或加以损毁的公开的断头台。这样,如今的惩罚便可以在我们的集体意识层面,而不是在单个的人体之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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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福柯是在写作一部“谱系学”( genealogy),它并非如传统观念史方法那样去展示概念的承续关系,而是要展示观念是如何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和社会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是被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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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低下.com2022-05-07福柯并未假定我们始终拥有一种关于“内在自我”和灵魂的感觉,他所要论证的是,这种关于个人身份的感觉是受社会制约,并且被历史性地加以建构。除此之外,这种对个体人格的感受将通过新的评估行为而产生。因此,当我们或许认为自我是纯粹“自然的”、“本真的”,并且未被社会所影响时,福柯则宣称,自我是现代审查制度的产物。福柯试图借助这本书来探究这些社会影响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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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4-15最后,由国家、地主或雇主所实施的新的法律的后果,是增加了“犯法的机会”(第275页),并将那些原本不会犯罪的个体置于这样的境地:不管是否心甘情愿,他们要么被指控犯罪,要么已经转向了非法活动。当权者在暗中逼迫“诚实的”穷人为生存而走上犯罪道路时,也在不经意间促进了不同社会群体的交流,那些通常不认为自己与罪犯相似的人,开始更感同身受地将自己与罪犯的命运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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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4-15通过将瘟疫之城(plague town)同麻风病隔离区(leper colony)加以比较,福柯开始了这一章的讨论。瘟疫之城似乎是现代的,因为它将空间划分为可被出入其中的官员持续观察的网格状区域,从而对人们加以隔离。这样的监督同样以某种对患病者加以归档和登记的体系为基础。通过对隔离的空间加以封锁、分割、观察、评估和归档,瘟疫之城“构成了规训机制的一种微缩模式”(第197页)。尽管存在着这样的“文学虚构”(第197页),它将瘟疫之城刻画为节日般的时空,各种限制在此得以解除,人们可以更自由地生活,亦可以摆脱权威的监视与工作的胁迫,福柯却提出,一种完全相反的状况同样存在,即“甚至是日常生活中最微末的细节”都被权力所组织一一这是一种“毛细血管式的”(capillary)权力,它渗透到每个人生活中最复杂微妙的领域(第198页)。麻风病隔离区所涉及的是一个更单纯的排斥(exclusion)问题,是将患者遗弃在一个永恒流放的封闭空间中,这种做法从本质上讲是为了让他们消失不见或被人遗忘。相较于通过禁闭手段对打上身体标记的麻风病患者所进行的排斥,瘟疫之城的划分(及其配置与解析)代表了一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组织与矫正训练模式。麻风病隔离区是一个异类的“纯洁的共同体”(pure community),瘟疫之城则是一个“被规训的社会”(disciplined society)(第198页),它将人们封闭在一份知识采集的档案之中。上述两个空间具有两种不同的权力操练方式。在麻风村,他者遭到了强制性的驱逐与排斥,瘟疫之城则对疾病加以管制,同时作为一种社会融入手段而发挥作用:人们由于疾病的存在而必须不断地自我检查,并在权威人士的审查下“生产”自身的正常状态(在此是没有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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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4-15虽然我们通常认为,启蒙时代所聚焦的是理性和“一个完美社会的梦想”,福柯却再次坚称,启蒙时代同样发展了一个“军事化社会的理想”,组织起这一社会的并不是关于人性、基本人权以及社会契约的理念,而是“一部机器中精心设计的齿轮”,是“自动的驯顺”(automatic docility)与“不断的强制”(permanent co ercions)(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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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4-15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在封建时代不存在的、关于酷刑的规定,其由是政治性的。由于国王的中央权威本身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治理体系,即使是专制主义国家,也不得不以合乎逻辑的方式行使其权威,并由此而得到其臣民的接受。因此,在这一阶段,制造事实真相的机制便包含了两个因素:一个是由法官所开展的秘密调查另一个则是公开实施的“被告的仪式化行为”(第39页)。将上述两个因素联系在一起的第三个因素,是“被告的身体、会说话的和必要时受折磨的身体”(第40页),它在大庭广众之下,作为对不可见的事讯及其判决加以证明的手段而展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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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4-15福柯拒绝这样一种观点,即科学理性与人道主义启蒙能够置身于权力之外,并发挥使社会不受权力玷污的“清洁剂”作用。与此不同,他将人文社会科学视为现代权力关系的新发展中的某些部分与症候。在现代,对于真理的宣告,以及对于“知识”的生产,本身便会成为一种施行权力的方式,而不是一种对权力的逃离。当福柯使用“认识一司法结构”(epistemologico-juridical formation)这一短语时,他所暗示的是,确定真理或知识的方式(认识论)和惩罚都属于同样的结构。同样的“权力的技术学”(technology ofpower)既强调了“刑法体系的人道化”,也强调了“对于人的认识(第23页)。这种对真理的怀疑主义的历史可追溯至18世纪,但它在此更直接地来源于弗里德里希·尼采的《道德的谱系》(On the Genealogyof Morals,1887),这本书所探讨的是真理、自我和刑罚之间的内在关联。尼采(1844一1900)提出,我们关于善恶的道德观念只不过是强和弱的隐喻。强者将自身描述为道德上纯洁无暇的一方,并将他们所支配的那些人谴责为道德上败坏的,以此对弱小者的牺牲加以合法化。尼采同样主张,这些区分只有在首先通过痛苦从我们身体的外部得以显现,接下来再通过恐惧从我们内心的想象中得以显现的情况下,才能持续地发挥作用。如果说,尼采通过古典文献学与思辨哲学的结合而提出了上述论点,那么,福柯将使用更晚近、更适合为史料所证明的案例,来表达类似的主张。由此出发,他阐述了自己的第四条原则。4.身体是一处权力的疆域;它被权力关系所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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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4-15按照他的说法,福柯是在写作一部“谱系学”(genealogy),它并非如传统观念史方法那样去展示概念的承续关系,而是要展示观念是如何通过具体的历史事件和社会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在发生学的意义上,是被创造的)。他的谱系学的研究目标,在于“当下的科学一法律综合体,在这种综合体中,惩罚权力获得了自身的基础、证明和规则”(第23页)。通过对“当下”(present)一词的使用,福柯再次强调,他的终极目标是揭示当代社会形态是怎样被历史性地建构起来,并暗示,这样的社会形态因而也是能够加以改变的。如果说,惩罚在今天看来较之18世纪初要更温和且更少残忍,这仅仅是因为,现代社会是通过对我们内在人格的制度性裁决,而不是通过首先对我们的身体强加痛苦,来对社会控制加以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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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议2020-01-07福柯用作开场白的两则逸事,一则来自法国革命前夕的“旧制度”( Ancien Régime)王国,另一则来自大革命和拿破仑统治之后的、由中产阶级利益所支配的民族国家。借用这两则逸事,福柯所暗示的是,他将把自己的惩罚史作为一种评价方式,用以评判法国(以及西方)社会从后封建的早期现代阶段向现代形态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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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议2020-01-07在概述了研究主题之后,福柯提出,他在《规训与惩罚》中的目标是论述“关于现代灵魂与一种新的审判权力之间相互关系的历史”(第23页)。换言之,福柯并未假定我们始终拥有一种关于“内在自我”和灵魂的感觉,他所要论证的是,这种关于个人身份的感觉是受社会制约,并且被历史性地加以建构。除此之外,这种对个体人格的感受将通过新的评估行为而产生。因此,当我们或许认为自我是纯粹“自然的”、“本真的”,并且未被社会所影响时,福柯则宣称,自我是现代审查制度的产物福柯试图借助这本书来探究这些社会影响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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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4-14监狱的存在给人以一种错觉,似乎只要身处牢栏之外,便一定能享有绝对而充分的自由。殊不知,监狱在空间规训上的恰切性,已使其结构原理和运作逻辑为诸多社会机构竞相仿效。放眼望去,无论是工厂的车间、医院的病房、公司的格子间,还是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学校园,皆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监狱的特征。由此,福柯解构了西方思想史上关于“自我”(self)的神话。在他看来,自我并非独立、自主、自足的存在,而是各种规训与审查技术的造物,充塞其中的,是一整套“已经形成,并且与惩罚权力的实践愈益纠缠在一起”的“知识、技术和‘科学话语’”。自我所昭示的,并非令人心旷神怡的自由与解放,而是一个危机重重的现代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