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与突破

最新书摘:
  • 七百之一
    2017-10-27
    从逻辑上来说,任何理论的复杂性都经不起历史实际的简单一击,然而我们似乎又难以真正把握那貌似简单的历史真实。
  • 七百之一
    2017-10-27
    商品经济可以巩固和加强农民经济,而不只是将其瓦解;专业化生产、外出打工等具有市场特征的行为,可以成为农民家庭巩固其经济的重要手段。商品化未必导致两极分化,更重要的是新的阶级关系的出现存在困难,资本家(而非富裕农民)和无产阶级(而非流浪汉)的产生都有困难,即中小农民的消失的困难。
  • 七百之一
    2017-10-27
    16世纪前的农民经济分化相对缓和,总体趋势是农民的平均份地规模增加,小佃户比例缩减及大佃户数量增加,总佃户数量减少。1500-1640年则两极分化特征开始突出,对此新人口论者的解释聚焦于人地比率的变化,但无法回答“前期丰富的土地资源没有产生出更多的大农场”和“后期不富余的土地资源却产生了大的租地农场”这两个问题,宏观理论模式难以兼顾微观世界的多样性。恰亚诺夫学派则从家庭人口变化周期对家庭经济状况之作用进行研究,但英国的土地继承习惯和制度、以及活跃的土地市场导致此学派理论与现实农民选择的出入,该理论核心是消费需求与劳动辛苦程度之间的平衡,然而农民不仅为了谋生、也为了谋利而劳作,土地市场的存在给了农民随时获取或转让土地的机会,而不必等到家庭人口增加或减少时才行动。
  • 七百之一
    2017-10-27
    封建地租并不能仅仅从经济学角度得到令人信服的解释,它也是农民的政治性消费,即作为政治从属团体的农民阶层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和税收...... 同时,看似高比例的商品率中掺杂着许多非市场的东西,如普通农民收获的小麦的高出售比例是将小麦作为现金谷物使用的结果,是农民需以现金支付税收之需要,是农民可以消费但不能消费的产品,农民并不会因为小麦市场价格降低而拒绝将其出售;而大麦这种农民能够消费的产品进入市场,才是受到市场的作用。所以高比例的商品率未必能推导出诸多具有现代性特征的东西 。 农奴制的消亡,现在多从经济角度解释,即经营不利,领主就外包庄园,虽然庄园的性质没有根本改变,但对农奴之控制放松了。1348年黑死病带来的萧条使领主不能自己经营庄园,这样农奴制也在14、15世纪走向衰落。此观点强化经济弱化法律,隐含之推论为:奴役是可以忍受的,只要经济上可以接受,自由在中世纪并不令人向往。可是中世纪英国大大小小的农民反抗对此表示不同意见。
  • 七百之一
    2017-10-27
    晚期中世纪人口缩减时,共耕的选择及集约生产当有所退步;16世纪人口的重新增加,使耕作制度又朝着集约化发展,除了用于养羊之外,圈地实际上成了土地集约经营的一种尝试,即不同情形下会有不同的土地耕作方式,体现了农民经济的理性选择,
  • 七百之一
    2017-10-27
    将租地农场与家庭农场比较,在接受新事物上,二者并无多少差异;在农业生产率上,每英亩谷物产量亦无明显高低。二者最大差别在劳动生产率上,即前者劳动力每个劳动日生产谷物数量与后者有较大差别。但是,家庭农场劳动力的使用并不只限于农场或种植业本身,即家庭劳动生产力的使用未必意味着整体的低的劳动生产率,这是家庭农场能够抗衡租地农场的原因所在。同时,在14-16世纪历史背景下,租地农场的劳动生产率在前工业化技术条件下提高之程度有限,劳动的密集而非资本或技术的密集是提高的主要手段(但是租地农场排斥劳动的过密化,所以是突破农民经济过密化的一种方式) 此时英国的土地市场并非家庭及其土地连结的破坏者,而是农民家庭生命周期得以运转的辅助性力量,农村社会并未出现土地市场取代家庭继承的情形......在耕作地区的小农场受到大农场冲击时,森林和牧场地区则是小农场(小份地)相当繁荣。份地扩大和大农场取代小农场并不能称之为一个趋势,地区差异相当明显,而时代的不同也伴随着份地大小之变化,晚期中世纪相对平等而近代早期两极分化。 谋生与谋利的农民经济二元特性导致其分化类型多样,而从农民经济突破走向资本主义并不容易。商品化不是农民分化的唯一因素,而且也未必带来分化的作用;租地农场表明分化,但未必代表资本主义,大农场经济也未必强过小农经济。农业的真正突破依赖于18、19世纪工业革命之成果如机械化、化学肥料等。资本主义并不必然消灭小农。
  • 七百之一
    2017-10-27
    1. 新马尔萨斯人口模式: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人口再增长→生活水平下降,直至黑死病的到来;2. 商业模式:认为英国人口膨胀带来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被商业化消化,而1300年以后则是商业的衰退带来之问题不能被农民土地规模之增加抵消;3. 马克思主义者:以财产关系为基础,认为12、13世纪农奴制降低了农民生活水平,而14、15世纪此制度之解体则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
  • 七百之一
    2017-10-27
    关于农民定义的核心和困难,在于如何理解农民经济。形式(Formal)经济学之理论支持来自亚当.斯密以来的古典主义经济学原理,在此原则下,农民即理性经济人,农民的经济行为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行为。“道义”经济理论则认为道义(Moral)原则而非对最大利润的追求是农民的经济伦理所在,此种实体(Substantive)经济行为(对应上述的抽象式经济行为)植根于社会关系。问题的关键不是农民是否有追求利润的动机,而是是否有让农民实现其追求利润的环境,如此则问题演变为一种对农民外部环境的研究和探讨。对法律制约的轻视/忽视,是中世纪英国农民的现代性被夸大的原因,将土地所有权弱化为土地市场----人多则土地需求多,土地多则市场需求不旺,不足以揭示中世纪农民土地占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