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森林与土地管理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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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1-03森林作为一种媒介,通过它,使用者可以满足他们的象征需求、社会需求或物质需求。使用者根据不同的生态环境、人口变动的外部动因、技术革新、政治和社会经济因素,来决定自己的需求。一般来说,最能满足象征需求的是森林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它们能够维护组织的凝聚力。物质需求的满足,主要靠人们对生产的大量投人。出自同一组织的使用者集团,会根据不同的外部力量,采取不同的策略。而不同的使用者集团,会根据相同的外部力量,采取相同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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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1-03一些官员认识到了森林这种天然屏障的意义。明朝时,作为礼部尚书的邱濬,提出了一项保护北部边疆残余森林和进行宏伟的植树造林的计划。他希望通过利用士兵保护树木、下令进行大规模的植树造林,以及减少林地税收鼓励造林等措施,来加强边境的防卫(邱濬,1480年,第150卷,《治国平天下旨要》)。尽管这一宏伟的建议从未实施过,但可以和当今建设一条“绿色长城”的森林保护带来保护华北平原免受沙漠化的侵袭的计划相媲美。邱濬的边疆防御建议,并不是第一次涉及植树造林。在中国,最早的一次大规模的造林工程,开始于公元前3世纪。造林工程和长城一样,都是防御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蒙恬为秦侵胡,辟数千里,以河为境,累石为城,树榆为塞,匈奴不敢饮马于河。(《汉书》,第52卷,24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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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1-03宗教的建筑和财产在起义和政治“叛乱”中,通常被故意毁坏。有趣的是,在当前,国家强制保护这些土地时,通常采用一种新的、约定俗成的权威形式,即把它们当做“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的历史名胜而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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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怀普2022-01-03水泊梁山的108位好汉,实际上并没有生活在森林中,但是,在其他的文献中,我们经常能读到劫匪利用当权者无力控制的森林袭击行人,劫掠路过的镖队。一位作家描述了一群和尚在森林中非法开采矿物,与入侵者发生激烈的械斗,来维护他们的控制权。这些和尚们“以掘山挖洞为职业,以杀人为生……他们在这个地方,被视为猛虎,吃人不吐骨头”(王士性,1676年,第3卷,10页)。为了保护行人的安全,当权者经常发布命令,砍伐重要商路两侧的大片森林。1598年,四川境内涪江两岸绵延大约600里的森林被砍伐,以防躲在树上的匪徒利用抓钩这种暗器,来袭击和抢劫商船和驳船(同上,第5章,第15节)。1644年,清朝定都北京后,谕令京城南部的乡绅们,在三天内砍掉大道两边所有的树木,捣毁匪徒可能的藏身之处,消除地区的恐怖势力。[42]尽管这种砍伐行动的规模相对较小,但它无可置疑地为定居者和移民开发荒地提供了方便之机,引发了随后更大规模的土地开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