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

最新书摘:
  • 見聞
    2011-03-28
    如果本性这一术语(像通常那样)意味着,出自自由的行动的根据的对立面,那么,它就会与道德上的善或者恶这两个谓词是截然对立的。为了使人不致马上对这一术语有反感,就必须说明,这里把人的本性仅仅理解为(遵从客观的道德法则)一般地运用自己自由的主观根据,它先行于一切可觉察到的行为,而不论这个主观的根据存在于什么地方。
  • 見聞
    2011-03-28
    在印度斯坦[1]的一些地区,世界的审判者和毁灭者卢陀罗(Ruttren,通常也称做Siba或者Siwen,即湿婆)[2],在世界的维持者毗湿奴(Wischnu)对自己从世界的创造者梵天(Brama)那里接受的职责感到厌倦,自若干个世纪以来就放弃了这一职责之后,已经被当做现今的统治之神受到崇拜。[3]
  • 圆圆
    2022-06-11
    在康德的哲学生涯中,他曾多次强调,自己的研究计划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我能够知道什么?由形而上学回答;二、我应该做什么?由伦理学回答;三、我可以希望什么?由宗教哲学回答;而这三个问题又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人是什么?由人类学回答。显然,康德是把“人是什么”这个问题看作纯粹哲学的总问题,而把其它三个问题看作是这个总问题的三个子问题。因此,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宗教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而与形而上学、伦理学鼎足而三的。康德对前两个问题的回答,是由他的三大批判完成的。《纯粹理性批判》考察了人的认识能力,确定了知识的源泉、范围和界限,解决了“我能够知道什么”的问题;《实践理性批判》考察了规定人的道德行为的意志及其本质和遵循的法则,提出了道德的“绝对命令”,解决了“我应该做什么”的问题;而第三个批判,即《判断力批判》,则是要克服由前两个批判所造成的自然的必然性与先验自由的对立,架设由现象界通向本体界的桥梁,也就是说,康德的第三个批判实际上是对自己的批判哲学的一种完善。
  • 圆圆
    2022-06-11
    在逻辑上,康德既反对用感性和自然性好来解释恶,也反对用理性的腐败来说明恶。首先,恶的根据并不在于人的感性以及由此产生的自然性好。因为它们与道德上的恶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毋宁说还为德性提供了机会。况且,它们作为生而俱有的东西,并不以我们为创造者,我们不应为它们的存在和作用承担责任。斯多亚学派就错误地把人的自然偏好当做德性的敌人。其实,“自然的偏好就其自身来看是善的,也就是说,是无可指摘的;而想根除它们,不仅是徒劳的,而且也是有害的和应予谴责的;毋宁说,我们只需要抑制它们,使它们不致相互抵消,而是能够在一个被称作是幸福的整体中和谐一致就行了。”
  • 圆圆
    2022-06-11
    但是,由于的确很有可能人们在上述两种经验中都出现了失误,所以就产生了如下的问题:是否至少可能有一种中间状态,即人就其族类来说可能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或者也许既是善的也是恶的,部分是善的部分是恶的?一不过,人们之所以称一个人是恶的,并不是因为他所做出的行动是恶的(违背法则的),而是因为这些行动的性质使人推论出此人心中的恶的准则。人们虽然可以通过经验觉察到违背法则的行动,乃至(最起码在自己身上)觉察到它们是有意识地违背法则的,但是,人们却不能观察到准则,1甚至在自己心中也并不总是能够观察到。因此,“行为者是一个恶的人”,这一判断并不能可靠地建立在经验之上。所以,为了称一个人是恶的,就必须能够从一些,甚至从唯一的一个有意为恶的行动出发,以先天的方式推论出一个作为基础的恶的准则,并从这个恶的准则出发,推论出所有特殊的道德上恶的准则的一个普遍地存在于主体中的根据,而这个根据自身又是一个准则。
  • 圆圆
    2022-06-11
    我们有理由把这种原初禀赋与其目的相联系分为以下三类,来作为人的规定性的要素:1。作为一种有生命的存在者,人具有动物性的禀赋;2。作为一种有生命同时又有理性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性的禀赋;3。作为一种有理性同时又能够负责任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格性的禀赋。
  • 圆圆
    2022-06-11
    可以设想这种倾向有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人心在遵循已被接受的准则方面的软弱无力,或者说人的本性的脆弱;第二,把非道德的动机与道德的动机混为一谈的倾向(即使这可能是以善的意图并在善的准则之下发生的),即不纯正;第三,接受恶的准则的倾向,即人的本性或者人心的恶劣。
  • 圆圆
    2022-06-11
    但是,最高的智慧对理性存在者的统治和治理,却是按照他们的自由的原则对待他们的,并且无论他们会遇到什么善的或恶的东西,都应该归之于他们自己。
  • 圆圆
    2022-06-11
    在此,我们有了一种具有其独特方式的义务,不是人们对人们的义务,而是人的族类对自己的义务。因为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每个物种在客观上,在理性的理念中,都注定要趋向一个共同的目的,即促进作为共同的善的一种至善。但是,由于道德上的至善并不能仅仅通过单个的人追求他自己在道德上的完善来实现,而是要求单个的人,为了这同一个目的联合成为一个整体,成为一个具有善良意念的人们的体系。
  • 圆圆
    2022-06-11
    因为立法是从下面这个原则出发的:把每一个人的自由限制在这样一个条件下,遵照这个条件,每一个人的自由都能同其他每一个人的自由按照一个普遍的法则共存。
  • 圆圆
    2022-06-11
    因此,只有这样一个人物,才能被设想为一个伦理共同体的最高立法者,对他来说,所有真正的义务,因而也包括伦理的义务,①必须同时被设想为他的诫命;因此,他也必须是一位知人心者,以便也能够透视每一个人意念中最内在的东西;并且就像在任何共同体中必须的那样,使每一个人得到他的行为所配享的东西。然而,这正是关于作为一个道德上的世界统治者的上帝的概念。因此,一个伦理共同体只有作为一个遵循上帝的诫命的民族,即作为一种上帝的子民,并且是遵循德性法则的,才是可以思议的。
  • 圆圆
    2022-06-11
    由于所有的宗教都在于,我们把上帝看作对我们所有的义务而言都应该普遍受到崇敬的立法者,所以,在规定宗教时,在我们与之相符合的态度方面,取决于我们知道:上帝愿意如何被崇敬(和被服从)。但是,上帝的一种立法意志,或者是通过自身仅是规章性的法则,或者是通过纯粹道德上的法则颁布命令的就后者而言,每一个人都能够从自身出发,凭借他自己的理性来认作为他的宗教的基础的上帝意志;因为神明的概念本来就只是自对这些法则的意识和理性要假定一种力量的需求,这种力量能够为这些法则带来在一个世界上可能的、又与道德上的终极目的一致的全部效果。一种仅仅按照纯粹道德的法则来规定的上帝的意志的概念,使我们如同只能设想一个神一样,也只能设想一种宗教,这种宗教就是纯粹道德的。但是,如果我们假定上帝的规章性法则,并且把宗教设定为我们对这些法则的遵循,那么,对这种宗教的认识就不是凭借我们自己的单纯理性,而是只有凭借启示才是可能的。而启示为了通过传统或者《圣经》在人们中间传播,对于每一个单个的人来说,它无论是秘密地还是公开地给予的,都将是一种历史性的信仰,而不是纯粹理性的信仰。一但是,即使接受了上帝的规章性法则(它们并不能从自身出发就被认作是有约束力的,而是只有作为上帝的启示了的意志,才能被认作是有约束力的),使上帝的意志最初被写进我们心中的纯粹道德的立法,也不仅仅一般地是所有真宗教的不可避免的条件;而且,它还是真正构成真宗教自身的东西,而为此,规章性立法所包含的职能是促进和扩展纯粹道德立法的手段。
  • 圆圆
    2022-06-11
    所有人来说都是必要的目的。穆罕默德教教徒(如同雷兰德所指出的那样)很懂得给他们关于供奉着一切感性的天堂的描述加上一种精神的意义,而印度人也正是这样诠释他们的《吠陀》的,至少就他们之中经过启蒙的那部分人民来说是这样。一但人们之所以可以这样做,又不致总是与民众信仰的字面意义相抵触,乃是因为早在这种民众信仰产生之前很久,道德宗教的禀赋就已经蕴藏在人的理性之中了;虽然它最初的粗糙的表现只不过是旨在事奉神灵上的运用,并且为此目的而本身导致了那种所谓的启示,但由此也把它的超感性起源自身的特性放进了这种虚构之中,尽管这并不是有意的。一假如人们不愿意断言,我们赋予民众信仰的象征或者各种圣书的那种意义,也绝对就是它们本来要说的意思,相反是把这一点暂且搁置一旁,而仅仅假定如此理解它们的作者的可能性,那么,人们也不能指摘这样一种诠释不诚实。因为就连读这些圣书或者了解它们的内容,也是以造就更善的人为最终目的的。但是,对此毫无裨益的历史性因素,是某种自身完全无足轻重的东西。因此,即使一部经书被认作是上帝的启示,它作为这样一种启示的最高标准却是:“《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等等,都是有益的。”?而由于后者,即人在道德上的归正,构成了所有理性宗教的真正目的,所以,这种归正也包含着所有经书诠释的最高原则。这种宗教是“上帝的灵,它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真理”。3但是,这个灵也就是通过教导我们同时也借助行动的各种基本原则赋予我们生命的那个灵,它把《圣经》对于历史性的信仰可能还包含的一切,都完全与纯粹的道德信仰的规则和动机联系起来。而唯有纯粹的道德信仰,才在每一种教会信仰之中构成了在它里面是真正的宗教的东西。对《圣经》的所有研究和诠释,都必须从在里面寻找这个灵这条原则出发,而“只直当它证明了这一原则时,人们才能在其中找到永生”。
  • 圆圆
    2022-06-11
    在每一个人身上,与其目的即纯粹的宗教信仰相联系,它都是实际存在的。相反,一种事奉神灵的宗教,它的信仰是一种奴役性的信仰和有报酬的信仰(报德的、奴性的信仰[fides mercenaria,servilis]),并且不能被看作造福于人的信仰,因为它不是道德的。造福于人的信仰,必须是一种自由的、建立在纯粹的心灵意念之上的信仰(高尚的信仰[fides ingenua])。教会信仰误以为通过(尽管是费力的)自身却毫无道德价值的行动(崇拜的[des cultus]行动),从而也就是凭借恐惧和希望强制的、哪怕是一个恶人也能够做出的行动,就能够让上帝所喜悦。相反,造福于人的信仰则为了做到这一点,预设一种道德上善的意念为必要的前提
  • 圆圆
    2022-06-11
    于是,我们也就始终不知道,基督教的学说对他的教徒的道德性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最初的基督徒是确实在道德上改善了的人,还是依然为普普通通的人。但是,自从基督教自己成为一个有教养的公众,或者至少是进入广大有教养的公众之中以来,就人们有理由期待一种道德宗教可以发挥的慈善作用而言,基督教的历史对公众来说决没有什么好印象。一隐士生活和僧侣生活中的神秘主义狂热,和对独身阶层的圣洁性的歌功颂德,是怎样使一大批人对世界变得毫无用处;与此相联系的所谓的奇迹,如此用沉重的枷锁把人民压制在一种盲目的迷信之下;借助一种压迫自由的人们的教阶制,正统信仰的可怕声音如此从自封的、唯一钦定的《圣经》诠释者的口中发出,以及基督教世界由于信仰的意见(如果人们不把纯粹的理性宣布为诠释者,就绝不能给信仰的意见带来任何普遍的一致)如此而分裂成激烈对抗的派别;在东方,国家以一种可笑的方式插手祭司和僧侣阶层的信仰规章,而不是把它们控制在只是学者阶层的狭小圈子内(这些规章在任何时候都热衷于把学者阶层转化为一个统治阶层)。
  • 圆圆
    2022-06-11
    这种即使如今也只是由于政治利益才免于激烈爆发的不和,如此隐秘地植根于一种专制地规定的教会信仰的基本原则之中,并一直还令人担忧发生类似的事件。一如果不是基督教的建立一直足够清楚地表明,它真正的初始意图无非是引入一种纯粹的、不可能存在意见争端的宗教信仰,而所有那些曾损害人类,并还在使人类分裂的骚乱之所以产生,完全是因为,由于人的本性的一种恶劣的倾向,那应该在一开始用于引进纯粹的宗教信仰的东西,即把那些习惯于旧的历史性信仰的民族,借助于其成见争取到新的信仰方面,结果却被当做了一种普遍的世界宗教的基础,那么,只要我们把基督教的这一历史(就基督教本来想要建立在一种历史性信仰的基础之上而言,这一历史也就不会有别的结果)看作一幅全景画,它就会证明那一声惊呼是多么地正确:宗教竟会诱发如此多的恶(tantum religio poruit suadere malorum。)3
  • 圆圆
    2022-06-11
    我首先把如下命题当做不需要任何证明的基本原则:凡是人自认为为了让上帝喜悦,除了善的生话方式之外还能够做的事情,都是纯然的宗教妄想和对上帝的伪事奉。我首先把如下命题当做不需要任何证明的基本原则:凡是人自认为为了让上帝喜悦,除了善的生活方式之外还能够做的事情,都是纯然的宗教妄想和对上帝的伪事奉。我之所以说人认为能够做的事情,乃是因为在我们能够做的所有事情之上,是否还可能有存在于最高智慧的奥秘中的事情,它是只有上帝为了使我们成为他所喜悦的人才能够做的事情,这一点并没有由此而被否认。然而,如果教会要宣称这样一种奥秘是启示出来了的,认为信仰像《圣经》故事给我们叙述的这种启示,并(无论是内在地还是外在地)认信这种启示,本身就会是我们让上帝喜悦自己所凭借的东西,这种意见毕竟将会是一种危险的宗教妄想。
  • 圆圆
    2022-06-11
    作为属于上帝之国的臣民,但同样(遵照自由律)作为上帝之国的公民,信仰者对上帝必须做出的真正的(道德上的)事奉,虽然就像上帝之国自身一样是不可见的,即是一种心的事奉(用心和诚实的事奉),并只能存在于把所有真正的义务作为上帝的诫命来遵守的意念之中,不能存在于仅仅为了上帝而规定的行动之中。然而在人这里,不可见的东西却需要借助某种可见的东西(感性的东西)来体现。
  • 圆圆
    2022-06-11
    也就是说,可以有三种妄想信仰有可能使我们在超自然事物(按照理性法则,它既不是理论运用的对象,也不是实践运用的对象)方面逾越我们理性的界限。首先是这样一种信仰,即凭借经验能够认识某种我们自己也能够认为按照客观的经验规律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对奇迹的信仰);其次是这样一种妄想,即必须把我们自己凭借理性并不能形成任何概念的事物,当做我们在道德上的至善所必需的而接纳在我们的理性概念之下(对奥秘的信仰);最后是这样一种妄想,即凭借运用纯粹自然的手段能够造成一种对我们来说是奥秘的结果,也就是说,造成上帝对我们的道德的影响(对邀恩手段的信仰)。一关于前两种人为的信仰方式,我们在本书上两篇的《总的附释》中已经讨论过了。因此,现在我们有必要对邀恩手段加以讨论(它与神恩作用♀,即超自然的道德上的影响,还是有区别的。对于后者,我们只是容忍,但对它的自以为的经验,却是一种纯然属于情感的狂热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