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建筑学
最新书摘:
-
水妞路人丁2012-07-24人类的居处包括必不可少的两个组成部分:一是其人工的构成部分,二是其自然的构成部分,两者综合起来便构成了“居住环境”。第三,聚居地(下文有称之为聚落)是多层次的,从三家村到各种大小城镇都是属于聚居地之列。中国文献中对此有许多阐述,兹引用《文献通考》中的一段话: “昔日皇帝始经土设井,以塞争端……,使八家为井,井开四道,而分八家,凿井于中,一则不泄地气,二则无费,三则同风俗,四则齐巧拙,五则通财货,六则存之更守,七则出入相同,八则嫁娶相谋,九则有无相贷,十则疾病相救……即牧于邑,井一为邻,邻三为朋,朋三为里,里五为邑,邑十位都,都十为师,师十为州。”以上短短的几句话,有着四层意思:(一)聚居的必要性:由于聚居在一起,它可以同风俗,通财货,有利于安全保卫,互相协助等等。用现代话说,即可以得到“聚居效应”。(二)聚落需要规划:居住在一起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修道路、挖水井),划分土地……,这样可以维持建设秩序,“以塞争端”。(三)聚居的基本代为和它的递进层次性。(四)从下层次到高层次的聚居,存在某种共同性,也各有质的变化。第四,一是环境因人而创造的。二是“物”—建筑物与自然物的经营,是人们赖以生存其间的物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