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公民

最新书摘:
  • 闻夕felicity
    2022-04-19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永远不需要杀害动物。动物有时候攻击人类或者它们的存在就对人类构成致命的风险(例如栖息在人类房屋中的毒蛇)。而且这类风险的性质可以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一个与我们建立了友善关系的特定动物物种也许会感染某种对我们致命的病毒,我们不得不因此采取一些以前并不需要的保护措施;另一方面,我们也许会开发一些新技术(例如疫苗、隔离)来控制来自动物的长期风险,从而使以前会造成伤害的必要自卫手段变得不再必要。所以,对正义的环境的评估和维持是一个持续性任务。关于一个人是否与动物处于正义的环境中,这个问题不存在一个简单的或一次性的“是或否”的判断。虽然人类社会不再需要为了生存而经常性地杀害或奴役动物,但总是存在一些可能出现致命冲突的情况,而这些情况是随着时间而发展变化的。但不变的是,我们有义务努力维持正义的环境(当其存在时),并努力实现它(当其尚不存在时)。一方面,我们不应鲁莽地让自己落人与动物发生致命冲突的处境中,另一方面,我们还应当付出合理的努力去寻找减少现存冲突的办法,以便尽可能地尊重动物的不可侵犯之权利。35能就岛而这具体要求我们如何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人而异的。对于居住在富足的城市环境中的人来说,我们与动物的大部分日常交往明显都处于正义的环境中。除此之外,有人生活在较偏远的地区,与一些有潜在攻击性的野生动物相伴;有人生活在较贫困的社会中,缺乏足够的基础设施(例如,废物处理、密闭的房屋隔墙)。对这些人来说,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活动会面临更多经常性的风险,引发更多致命冲突,需要采取更多措施来拓展正义的环境。在上述任何情形中,我们都有义务维持和拓展正义的环境,从而尽可能地尊重动物的不可侵犯之权利,但是很显然,那些生活在更适宜的环境中的人,身负着更高的期望和要求。面杰。攒烟领在燕营灵单南前使命亚员本杀的要嘉帽所以,动物的不可侵犯...
  • 闻夕felicity
    2022-04-19
    人类拥有不可侵犯的生命权,但如果是出于自卫或迫不得已,杀死另一个人是可允许的。”在动物的情形中也一样。在不可侵犯性问题上,还存在一个历史维度。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或在特殊条件下,人类为了生存不得不伤害或者杀死动物。在这种意义上,基本的不可侵犯之权利也不是绝对的或无条件的。童算旋弧这带来一个关于正义之性质的更普遍的观点:正义只适用于特定的环境,即罗尔斯(继休谟之后)所说的“正义的环境”(circumstancesof justice)。“应当”蕴含着“能够”:人们只有在不危及自己生存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尊重他者的权利,此时他们彼此间才负有正义义务。罗尔斯把这个条件称之为“适度匮乏”(moderate scarcity):正义之所以必要,是因为不存在一个可以满足每个人所有欲求的无限资源池;但是要想让正义成为可能,对资源的竞争必须是适度的,不能太残酷。也就是说,我可以承认你的正当要求,只要这不会威胁到我自己的生存。我们就此对比一下人们时常提到的“救生艇难题”,即食物或空间不足以满足所有人生存的情形。在类似救生艇的条件下,最极端的行动也是可以考虑的。为了避免船上所有人都死掉,也许可以决定牺牲一个人,或者牺牲自己。人们提出了各种用来决定谁生谁死的方案但是,这种极端情况下的救生艇难题并没有告诉我们,在正义的环境适用的一般情形中,我们每个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什么。在资源适度匮乏的条件下(而不是在救生艇难题中),为了食物或空间而杀死其他人是错误的。33类似地,在人类与动物的关系中也存在救生艇难题。的确,在过去,正义的环境也许无法适用于很多人类一动物交往,而且对动物的杀戮也许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群体生存策略中重要而持久的部分。此外,也许现今仍然有很多偏远地区的人类社群,他们在当地可选择的生存手段十分有限,可以说他们与动物之间缺乏正义的环境。但是环境会发生变化。“应...
  • 闻夕felicity
    2022-04-19
    如前所述,动物权利论关于基本权利的立场遭到了两方批评,一方是那些认为只有人类有道德地位的人,另一方是那些认为自然中的一切都有道德地位的人。两种批评在耍同一套无视动物主体性的把戏,它们将动物问题消解在放大了的自然问题中,否认动物作为主体(不仅仅是作为自然的组成部分)需要得到像人类主体那样的保护。如何解释有那么多人(既包括人类主义者,也包括生态主义者)拒不承认动物的自我性?这无疑有很多原因,其中就包括把动物污名化为畜生或物品的漫长历史。但值得注意的是,还有另一个看似相反的原因,即我们通常以某种方式欣赏、尊重、珍视动物生命(以及更广大的自然)。
  • 闻夕felicity
    2022-04-19
    我们已经论证了,一个更可行的方法就是从自我性问题入手何种存在者拥有对世界的主观体验,并因此拥有这一特定意义上的利益?这个关于自我性或人格性的问题决定了哪些存在者应得到正义的对待,并拥有不可侵犯之权利。我们有很多好理由去尊重与保护自然,既包括工具性的,也包括非工具性的理由。但是将其表述为保护兰花或其他无感受物的利益,这是错误的。因为只有一个有主观体验的存在者才有利益,我们才负有直接的正义义务去保护其利益。一块石头不是一个有人格者。一个生态系统,或一株兰花、一种细菌都不是。它们是物体。它们可能被毁坏,却不能遭受不义。正义是给予那些能体验这个世界的主体的,而不是给予物体的。无感受物可以正当地作为尊重、敬畏、爱与关怀的对象,但由于缺乏主体性,不能正当地成为公正所关注的对象;它们也不是具有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能动者,无法激发正义感。圆美生态论者会反驳我们,认为我们并不是消除了等级制,而只是改变了其成员身份。但这就误解了我们的立场。我们不否认人类对植物和非动物自然负有道德义务,也不认为人类和动物在某种宇宙等级制(cosmic hierarchy)中的地位高于树木或山峰。应当说,我们只是认为动物是不同的,它们的感受能力产生了一种独特的脆弱性,并因此出现了一种被不可侵犯之权利保护的独特需要。如果无感受物也拥有这种利益,而我们拒绝向它提供不可侵犯之权利的保护,那么我们就犯了贬低其地位的过失。但是它们没有这种利益,所以,不将兰花和岩壁视为有人格者,这并不是不尊重。
  • 闻夕felicity
    2022-04-19
    没错,当我们思考何谓正义时,最好先从我们所熟悉的人类的情形出发,检验我们关于人类正义之构成要素,以及它们为什么重要的直觉。如前所述,我们相信如果认真审视这些直觉,就会发现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主观体验(这是所有人类共有的),而不是拥有更高的认知机能(只有某些人类在特定的生命阶段拥有)。但是在这种意义上,从人类的情形出发并不意味着我们倾向于某种人性理论,也不意味着倾向于某种人类特有的主体性状态(state of subjectivity)。我们同样可以从我们关于狗的直觉出发,思考它们是否属于那种脆弱的生命,由此能否受到不可侵犯之权利的保护。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再思考狗的何种特质使它们具有那种脆弱性。我们将会得到一个关于狗的感受、意识或主体性的答案,这与狗和人类在主体性上的相似程度没有关系。位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个更深层次的关于自然价值的问题。如前所述,生态论者认为,不仅仅动物个体易受人类的伤害,物种整体也在被抹杀。水体污染,山岩粉碎,曾经繁兴的生态系统正在衰落。这些变化对人和动物都造成了伤害,但是对生态论者来说,这些危害指的并不是对有感受的生命的影响。很多生态论者都主张,非动物自然(non-animal nature)拥有必须予以重视的、与繁兴相关的利益,植物和生态系统等必须获得道德地位,与人类和动物一样,其利益也需要保护。(Baxter2005;Schlossberg2007)根据这种观点,动物权利论由于把权利建立在自我性的基础上,所以缺乏承认更广的大自然的道德重要性的思想资源。
  • 闻夕felicity
    2022-04-19
    因此,我们的基本出发点是:跟很多其他动物权利论者一样,我们捍卫动物的不可侵犯之权利,作为对自我性或个体意识具有脆弱性的回应。前文主要是在捍卫这种立场,并反对那些试图把道德人格限制于人类(或者限制在少数“更高级的”动物物种)的批评者。但值得注意的是,动物权利论还受到了另一种来自生态论者的批评。如前所述,他们经常批评动物权利论没有把道德地位拓展得足够远。权利论把道德地位拓展至有感受的生命,而不是森林、河流,或更的大自然。事实上,有些生态学家认为动物权利论本质上仍然是青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它把人类当作道德地位的标尺,只是认为-度其他物种是因为拥有足够的类人特质,所以才有资格享有人权。下面让我们先讨论这种关于人类中心主义的质疑,然后再讨论自然价值的间题。根据我们的理解,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以人性为准的道德理论:它始于探问“人之为人”或“具有人性”的本质是什么,并假定人类是凭借这种人性本质才有资格拥有权利和正义。根据这种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动物仅在可以被视作具有或接近于具有这种人性本质的某些方面的时候,才能获得道德地位。这不是我们的思路。我们的理论并不基于对人之为人的本质的解释,或认为人的本质比(譬如)狗的本质更重要,而是基于一种对正义目的的解释,即正义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保护脆弱的个体。6作为“自我”的生命是拥有体验的,表现出一种特定的脆弱性,它要求得到种来自他人行动的特定形式的保护,而这种保护的表现形式就是不可侵犯之权利。这不是把人类中心的道德标准施加于动物,相反,有感受的动物的遭遇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对它们来说是重要的。有感受的动物关心自己的生活状况,这个事实就为我们带来了一种独特的道德要求。
  • 闻夕felicity
    2022-03-12
    总之,我们有多重的、交叠的、有限制的、中间形态的等多种不同形式的公民身份,它们都源自一个更基本的事实:人类社会是由不同的、有领土界线的、自治的社群构成的。这个事实要求我们认真看待自己作为特定政治社群成员的道德重要性,还要求我们去应对各种与成员身份、人口移动性、主权和领土相关的问题。所以在今天,自由主义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普遍人权的理论,还是一个关于有边界的公民身份的理论,而公民身份又与以下问题密切相关:国家身份和爱国主义、主权和自决、团结和公民美德、语言和文化的权利,以及外国人移民、难民、原住民、妇女、残障者和儿童的权利。很多关于这些问题的理论都推出了具有群体差异性的积极义务:人们拥有不同的成员身份、个体能力,以及与之相关的关系特征,由此产生了不同的义务。而这些理论之所以都是自由主义的,是因为它们试图证明这种更具“集体主义”或“社群主义”色彩的主张与基本的普遍个体权利是相容的,甚至常常可以促进个体去行使这种权利。如今,自由主义在进行一次复杂的整合,它要把普遍人权与更具关系性的、有边界的、有群体差异性的,和政治与文化相关的成员身份权结合在一起。在我们看来,公民身份理论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模式,有助于我们思考如何把传统动物权利论与一种积极的关系性义务观结合在一起。至少它表明,把不变的伦理规则与关系性义务相调和,在理论上是可能的。而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想进一步论证,人类公民身份的理论框架也可以帮我们在动物问题上实现这种调和。,很多政治问题促使我们建立了具有群体性差异的人类公民身份理论,而很多类似的情况在动物问题上也同样存在,所以同样的分类法也适用于动物问题。有些动物应当被视作在它们自己的领土上组成独立的主权社群(那些生活在荒野的、易受人类入侵和殖民所害的动物);有些动物像移民或居民那样选择来到人类居住区(边缘投机动物);而有些动物则应当被视作政治社群的完全公民,因为它们世世代代...
  • 闻夕felicity
    2022-03-12
    简言之,我们希望提供一个试图把普遍的消极权利与积极的关系性权利结合在一起的动物权利论,并通过把动物问题更明确地置于一个政治性框架中来实现这种结合。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会看到,在建立这种拓展版本的动物权利论,以及将普遍的消极权利与更具差异性和关系性的积极义务相结合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难题,而我们并不保证所有这些问题都能得到解决。虽然任务艰巨,但我们至少可以从政治哲学相关领域的一些最新进展中得到帮助,因为这个领域一直在努力把普遍个体权利与敏感于语境差异和关系差异的考虑相结合。我们特别关注公民身份这一概念,认为它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根据当代公民身份理论,人类不仅拥有基于人格属性的普遍人权,还因归属于某个占据特定疆域的独立自治社会而拥有公民身份。也就是说,人类把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国家,而在这种“伦理社群”中,公民成员对彼此负有特殊的责任,因为人们负有管理彼此共有领土的共同责任。简言之,公民身份产生的特铁权利和责任,超越了所有人(包括外国人)都拥有的普遍人权。一旦接受这个前提,我们马上就会被导向一种复杂的、具有较强群体差异性的义务观。在公民成员和外国人之间显然是存在区别的,但是还存在一些介于这两个基本类别之间的群体一一例如移徙工和难民,他们一般拥有“居民”身份,而不是“公民”。他们居留在一个国家的领土内,接受这个国家的管理,但不是公民。人类具有移动性,这个事实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某些人对于某个自治社群来说,既不完全是自己人,也不完全是外人。还有一种情况是,自治社群的领土边界是有争议的:例如有些原住民会宣称要保留在他们传统领地上的集体自治权,以及他们自己的公民身份权,尽管其领地处于一个更大的政治社群内部。或者还有一种情况,有争议的领土处于各种形式的共享主权的统治之下,这使公民身份制度发生了交叠(例如在北爱尔兰,或者未来一个解决耶路撒冷争端的方案中)。人类历史的复杂性将不...
  • 闻夕felicity
    2022-03-12
    福利主义和生态主义思路的缺点在动物权利文献中得到了广泛讨论,我们对这些论辩没有什么可补充的。福利主义也许可以制止某些实际上不必要的残忍,即那些无意义的暴力或虐待行为,但是当面对那些涉及人类利益的动物剥削问题时一一即使那些最琐碎的利益(例如化妆品测试),或者最贪婪的利益(例如在工厂化养殖业中多省一点钱)一就基本失效了。只要道德等级制这个基本前提仍未受到挑战,人们就会对何谓“可接受程度”上的动物剥削的问题争论不休。我们普遍同意应当限制对动物造成“不必要的”残忍,但这个含糊其词的主张总是会被与之相反的利己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强力所压倒。生态主义思路同样面临着把人类利益置于动物利益之上的基本问题。这里所涉及的利益不会那么琐碎、贪婪或自私,但生态主义者提出了一种关于何谓健康的、自然的、真正的,或可持续的生态系统的独特观点,他们愿意为实现这个整体性愿景而牺牲动物的个体生命。餐酷量靠为了回应上述局限性,很多动物保护的倡导者和运动者采取了一种“动物权利”框架。根据强式动物权利论,动物应当被视为像人类一样拥有某种不可侵犯之权利(inviolable rights):有些伤害动物的事情即使可以促进人类利益或生态系统的活力,我们也不应当去做。动物的存在不是为了满足人类利益:动物不是人类的仆从或奴隶,它们拥有自己的道德重要性,它们自己的主观存在(subjective existence)必须得到尊重。动物像人类一样,都是独立的生命,有权不受虐待、拘禁,免遭医学实验的伤害,不应被强制与亲属分离,也不应因为吃掉太多稀有兰花或改变了周围的生境而被消灭。就这些关于生命和自由的基本道德权利而言,人类与动物是平等的,二者之间不是主人与奴隶、管理者与资源、监护者与被监护者,或者创造者与受造物的关系。
  • 闻夕felicity
    2022-03-12
    ……围绕动物问题的公共讨论话语存在缺陷。简单来说,大多数讨论都在以下三个基本的道德框架内进行:“福利论”思路、“生态论”思路和“基本权利论思路。现在看来,三者都没能为动物剥削体系带来根本性变革。我们相信,要想实现这种变革,必须建立一个新的道德框架,在这个框架中,对待动物的方式与自由主义民主的正义原则和人权原则更直接地联系在一起。事实上,这就是本书的目标。我们对现有的福利论、生态论和权利论之局限性的讨论将贯穿全书,现在不妨先简要概述一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们所说的“福利主义”是指这样一种观点:认为动物福利具有道德重要性,但是主张把动物福利放在次于人类利益的位置上。这种观点显然是一种道德等级制立场,认为人类的地位高于动物。动物不是机器,是会感到痛苦的生命,所以它们的痛苦具有道德重要性。事实上,2003年的盖洛普民意测验表明,96%的美国人主张对剥削动物加以某种限制。?但是这种对动物福利的关心处于一个被认为理所当然、基本上不可置疑的框架之内:只要可以促进人类利益,动物就可以在某种限制下被利用。在这个意义上,福利主义也可以被称为人类对动物“人道利用”的原则。8所谓“生态论”,是一种关注生态系统健康的理论,它把动物视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关心动物个体本身的命运。生态整体主义反对很多对动物造成毁灭性伤害的人类实践活动——从破坏栖息地到工厂化养殖业所造成的污染和过量碳排放。然而,如果杀死动物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是中性的,或反而是积极的(例如可持续的狩猎或养殖,或者消灭那些具有入侵性或过度繁殖的物种),那么生态主义的立场则倒向对生态系统的保护、保存和(或)恢复,而不是去拯救那些非濒危物种的个体生命。9
  • 闻夕felicity
    2022-05-08
    采用主权思路固然不是一个万能药方,我们到现在为止的讨论还遗留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关于如何强制实现野生动物主权的政治问题。在传统的人类政治理论中,一个主体是否被承认为拥有主权,总是与其宣示主权(对内与对外)的能力密切相关。一个国家的主权之所以能得到承认,是因为它对自己的领土拥有有效的控制权。不可否认,在人类的情形中,有不同的实施主权的方式。面对外在挑战,一个国家可以通过拥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来维护其主权,但也可以通过关于相互保护和区域安全的条约(例如作为北约的成员国),或者通过在多民族国家中向上委任的方式(例如加拿大的第一民族将防御的责任向上委任给了加拿大国),或者通过参与国际组织来实现一后者是诸多单个国家之主权的交叠或“汇集”。量在野生动物主权的情形中,有哪些可类比的政治程序呢?野生动物通常无法通过物理防御保护自己免受人类干扰,也不能在外交谈判或国际组织中占一席之地,更不能通过集体决策将保护其主权利益的责任加以委任。那么,维护或实施动物主权的政治机制能是什么样子?答案在于某种形式的人类委任代表制,即委托人类来保障动物主权原则。目前,我们对这样一种委任代表制的具体形式还不甚清楚。
  • 闻夕felicity
    2022-05-06
    这种非常现代主义的空间观念系统性地扭曲了我们对于人类一动物关系的理解。它承认宠物有权存在于城市之中(前提是被拴牢),却无视我们周围的非家养动物。所以,边缘动物只有因其数目和行为变成“有害动物”的时候,才会进入人类的视野。换言之,只有当成为一个问题时,它们才是可见的,而我们不会将其视为社群的常驻成员。我们竟如此无视这些动物的多样性、所栖息的空间种类,及其与我们交往的方式一不管是住在我们家中的老鼠,出没于市中心的松鼠和野鸽,生活在郊区的鹿和郊狼,还是那些在传统农业活动中与人类共生进化的无数物种(例如各种以农作物为食的鸟类、啮齿动物、小型哺乳动物,以及以这些动物为食的大型哺乳动物和猛禽。
  • 闻夕felicity
    2022-05-06
    就野生动物而言,它们的确往往需要不受干涉,但即使是野生动物,也处于与人类相互依赖的复杂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应当由正义规范来约束。假设某些动物以某种单一的植物为食,而这种植物因为酸雨或气候变化而面临灭绝。这些动物在某种意义上是“不被干涉”的一没有被人猎杀或捕捉,甚至没有人踏入它们的栖息地,但它们却非常易受人类活动的伤害。在更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如果认为我们对野生动物的义务可以通过划定无人区(例如野生保护区)来履行,那就大错特错了。首先,把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全都转变为无人区是不可能的。1991年有科学家在一匹狼身上安装了信号发射器以跟踪它的行动,发现它在两年内的足迹遍布40000平方英里(约103599。52平方千米),从亚伯塔省(加拿大)启程,南至蒙大拿州,西至爱达荷州和华盛顿州,北至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后返回亚伯塔省。(Fraser2009:17)狼这种野生动物会躲避人类,而且这匹狼的部分行程穿过了野生保护区(例如国家公园),但是我们很难把它行经的所有范围都转变为无人区。这片区域中的大部分都被公路、铁轨、农场、电力线、围栏甚至国界线切割,这就使狼及其他野生动物受到了不同形式的人类影响。绝大部分的野生动物都生活或穿梭于那些直接受人类影响的区域。根据国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国际地球科学信息网络中心的研究数据,地球83%的地表直接受人类影响,包括被人类利用的土地,人类的道路、铁轨、河流干道、电力基础设施(即夜晚可见灯光的地方)所涉及的区域,以及被人类以大于1人/平方千米的密度所直接占据的土地。9野生动物生活“在野外”,但是它们很少生活未被人类涉足的原始荒野之中,而我们所需要的动物权利论,必须可以处理这种人类与野生动物之间不可避免的纠缠关系。这不是说我们不应当再努力设立或拓展野生保护区。实际上,第六章所建立的基于公民身份的主权模式是支持这项事业的,...
  • 闻夕felicity
    2022-05-06
    我们认为,不管是在描述性意义上还是规范性意义上,这种排除了人类-动物之间的相互交往和相互依赖的持续性关系的世界图景,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一个最明显的问题是,它没看到很多人类一动物关系类型既不属于野生范畴,也不属于家养范畴。以松鼠、麻雀、郊狼、老鼠、加拿大黑雁为例。这些“边缘动物”不是家养的,也并非独立于人类生活在荒野之中。它们生活在我们之中,在我们的车库、后院、公园中,它们常常来找我们,因为与人类相邻可以得到种种好处。它们不同于野生和家养动物,表现出自己独特的相处和依赖的类型。这些边缘动物不能被归为异常情况,它们的数量多至亿万,而我们面临的许多最棘手的伦理困境都与它们有关。然而,动物权利论实际上没有为这些问题提供任何指导。相单爆黑圆然但即使我们只关注野生和家养动物,它们仍然会与人类长期处于相互交往与相互依赖的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应当由正义规范来约束在家养动物问愿上,的确应当废止对它们的奴役,而且正如我们在第四章要讨论的,很多改善家养动物地位的提议只不过被用来粉饰对到物的继续剥削。然而,这还不足以证明纠正这种不正义的最佳或唯、方式就是让它们消失。历史上的驯养过程是不正义的,我们现在对特家养动物的方式亦是,但是不正义的历史(不管在人类还是动物的情形中)往往会产生持续性责任,用以创造符合正义规范的新的关系。我们在第五章将论证,这种关系是可能的,而且如果要求让家养动物消失,这不过是在推卸我们对它们的历史性与持续性责任。
  • 闻夕felicity
    2022-05-06
    然而,在人们的日常观念中,以及在很多动物权利的学术文献中,动物被认为只能归为两种可能的类型:野生的或家养的。前者是自由而独立的,它们生活在“远处”的荒野中(除非被捕捉用于动物园圈养、外来宠物饲养或研究)。后者是被圈养的,具有依赖性,它们接受我们的管理,生活在我们的家中(作为家养宠物)、实验室中(作为实验受试者),或者农场里(作为家畜)。(Philo and Wilbert2000:11)如果从这种二分法出发(正如很多动物权利论者的做法),那么动物的公民身份观念就是无关紧要的,甚至会为持续性的压迫提供借口。根据经典的动物权利论,那些野生的(独立于人类的)动物或者有能力在野外生活的动物应当受到免于人类干预的保护。我们应当“由它们去”(let them be),让它们自在生活。野生动物不需要被纳入人类的公民身份制度,相反,它们所需要的恰恰是免于同人类相处,不与人类相互依赖。公民身份观看上去与家养动物更相关,它们被驯养得依赖于人类,失去了在野外独立生存的能力。将公民身份地位拓展至家养动物,这可以确保它们在人类一动物混合社会中得到公正对待。然而,很多动物权利论者认为,对于这些被驯养得依赖于人类,且被迫参与人类社会的动物来说,是不可能得到正义的。这种依赖地位被认为本身就具有内在的剥削性和压迫性。因此某些动物权利论者要求彻底终止驯化,并让家养物种消失。改良是不可能的。根据这种观点,赋予家养动物以公民身份,不过是提供了一个道德幌子,粉饰了家长主义依附关系和被迫参与人类世界所内在固有的压迫性。所以对很多动物权利论者来说,把公民身份拓展至动物是无关紧要的,而且具有潜在的危害性。如果我们的目标是在人类与动物之间建立更好或更公平的相互交往与相互依赖的模式,那么公民身份理论会是一个合适的框架。但是对很多动物权利论者来说,问题就在于相互交往与相互依赖这个事实,而解决的办法就是结束这...
  • 闻夕felicity
    2022-05-06
    关于公民身份理论,近年来一些最有趣的文献已经在关注这种通过“依赖的”“受协助的”,或是“相互依赖的”能动性来保障和行使公民权的思想了。这听起来像是一些特殊情况,但实际上我们所有人都要经历这种生命阶段,无论是在婴儿和儿童期,或者在因疾病临时丧失能力的时候,或者在老年,我们都需要这种受协助的能动性。移民也许需要在翻译的帮助下理解政治辩论。有意愿参与政治的语言障碍或听力障碍者也许需要得到照顾或协助。任何有说服力的公民身份观念都必须承认能动性的价值,也更要承认,与能动性相关的能力是因人而异的,并且会随时扩展和萎缩,而公民身份理论的核心任务就是支持并保障那些常常不完善且脆弱的成果。这对于一种公民身份理论来说,必定是一个核心的问题,而不是次要的问题。正如弗朗西斯和西尔弗斯所说,“多数人和少数依赖式能动者之间的区别,仅在于依赖性程度的不同,而不在于是否具有依赖性”。6(FrancisandS1vers2007:331;Amei1209:234)
  • 韧勉
    2022-03-01
    动物保护运动的历史漫长而成就卓著。在现代,第一个反虐待动物协会于1824年在英国成立,主要旨在防止虐待役用马。1从那个温和的起点至今,动物保护运动已经成长为一股强有力的社会力量。全世界出现了数不胜数的倡导组织,而且在善待动物问题上,也已形成丰富的公共论辩与学术理论传统。另外,这项运动也取得了一些政治上的成功:从禁止血腥运动(blood sports),到覆盖了科研、农业、狩猎、动物园和马戏团等领域的反虐待立法。
  • 韧勉
    2022-03-01
    别化和幼态化现象是相伴而生的。当人类在别化中挑选了一项幼年特征,如较低的攻击性或者说“温顺”,其他的幼年特征也会一同出现,比如耷拉的耳朵、扁平的鼻子、喜欢玩要等等。随着时间推移,被驯化物种的成年个体会呈现出一些过去仅在其祖先的幼年阶段才会有的特征。废除论者似乎觉得这一过程是不自然的、卑下的。但果真如此吗?恰恰相反,幼态化是一种非常自然的演化形式。如果幼年特征在特定环境中最具适应性,那么它们就会被选择。幼年特征包括探索的意愿、学习的能力、在社交活动中对物种界线的不敏感性。我们可以看到在很多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这些特征具有极高的适应性,可以保持至成年。例如,斯蒂芬·布迪安斯基(Stephen Budiansky)指出,上一次冰川期的气候变化更有利于适应性较强的动物,而不是生态位特化的动物。大自然选择了幼年特征(例如喜欢探索新领土以寻找食物、有能力通过学习来适应环境变化、愿意进行跨物种合作),使某些物种幸存下来,而另一些物种则灭绝了。(Budiansky1999)在这个气候与环境的剧变期,许多动物经历了一个“自我驯化”的过程。
  • 冰梨雪糖
    2020-11-10
    我们要让人们对动物正义计划感到激动,去开发人类在创造性、科学发现和亲和性上的巨大能量潜力。我们不必向读者隐瞒,我们是《星际迷航》的超级粉丝,我们欣赏这部剧关于物种间的接触、共存与合作的伦理。我们可以把这种伦理总结为:在与新的“生命形式”相遇时,我们应当保持谨慎、好奇和尊重。有些物种没有准备好、或不愿意从与星际联邦的关系中获益,那么就应当让他们不受干扰地沿着自己的轨迹去发展。通过与跨星系旅行前沿的物种进行“第一次接触”,来评估一个物种是否想要成为联邦的政治社群的成员。而这至关重要的第一次接触被委任给联邦最得力的外交官,配备最先进的科学手段和最发达的技术资源,以实现最大可能程度上的交流,而且要遵守“不伤害”的最高禁令。企业号遇到了很多没有能力产出莎士比亚(或斯波克或戴塔)、没有人类语言或人类道德反思能力的物种,但牠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具有适应性的心智和意识,所以得到了同样的伦理尊重。比较一下在我们地球上的物种间接触的现实,我们难以想象一种比这更残酷的对比。但还是不妨想象一下,假如我们在另一个星系发现了一只类似于大象、或鲸鱼或鹦鹉的动物,我们会多么兴奋,我们会如何不遗余力地去研究这种神奇的新生物,去欣赏牠的独特性,并且尽最大可能地与之友好接触。假设我们产生了杀光这个物种、或奴役它、或夺取其赖以生存的资源的念头,这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然而,我们正是这样对待这些与我们分享地球的独一无二的神奇动物的。我们似乎不能心怀尊重和敬畏地看待牠们。抛开我们一起走过的那个非常可悲的历史背景,假如我们是在中立的领土上与牠们第一次相遇、用新鲜的眼光看着牠们,我们肯定不会是这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