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的去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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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友43303072021-01-13在试图确定欧洲在当代世界的位置之际,没有任何时代比18世纪更富启发性。欧洲启蒙运动时代的知识分子看待其他文明,自然会有“种族中心”的倾向。透过许多例子,这一点便可被轻易揭露并证明,尤其是在一个似乎将全球意识、多元文化认同或活跃的世界伦理等概念廉价地视为无关紧要的突发观念的时代。如果我们都算是世界公民的话,那么两百年前那些未受任何电视报道、远途旅游和网络传输之惠而想成为世界公民的人的努力便显得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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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phiel2019-11-26“专制政体”被当成体系概念,不被用来标志个别统治者的行为,而被视为一种特定的政治秩序形式。因此,体系与个别行为”之间的属性关联并非一成不変。首先,可以从体系的压制特质中,推断出个别统治者的实际压制行为、算次,分开两者,那么一名有德行的君主亦有可能在一个恶劣的体系下行善;再次,将体系视为一种标准,借此来衡量实际行为。当穆拉甲・多桑一再指出土耳其政治运作中一些无法忽视的专制之处表明奥斯曼人已背叛了自己与他们原来出色公正的国家机制时,采取的便是这种做法。除了体系特质外,专制概念中的另外两个重要成分已在古希腊的政治理论中出现:一种蔑视法律的独裁统治退化形式的非法专制政体,而且被特别归入“蛮族”之中。亚里士多德发展出这套关键性的相对论述,导致政治一体化的世界分裂为二。对希腊人来说,专制政体是所有宪法形式中最恶劣的,完全造合“蛮族”,因为他们在人类学上有其局限,缺乏自由意识“因为蛮族的奴性类似于希腊人和亚洲人,比欧洲人更甚,因而可以忍受专制统治,不起而反抗。”因此,相同的统治形式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脉络中,会有不同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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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phiel2019-11-26孟德斯鸠不只根据政治关系的组织形态来描述政治关系,用他的话说,不只根据其“形式”——他认为还存在着一个统的“原则”,以主流心理倾向的形式渗入整个共同社会当中。如此一来,亚里士多德传统的国家形式学说便跨入政治社会学中。在君主政体中,决定一个社会道德氛围并标志出前政治空间中人类关系的是荣誉,在专制政体中则是恐惧。此外,孟德斯鸠和其他作者也认为,在专制政体下,绝对的统治与隶属关系会再现于社会生活的所有层面中。例如,后宫之内由君主负责守卫的宦官以及彼此之间等级森严的依附于后宫的女子所构成的从属关系,正是一个政治状态的微型宇宙。苏丹的宫廷结构重复着国家的结构。这是重要的观点,但在描述真正的社会关系时,仍是一个过于粗糙的工具。孟徳斯鸠自己在《论法的精神》其他部分中发展出更接近掌握社会化形式的概念与假设。他所提出的最普遍的上层概念,便是民族的普遍意志。这个民族最普遍的特征由“气候、宗教、法律、统治原则、过去的模范、风俗与习惯”构成。这些要素各自的影响视个别情况而定。风俗与习惯是“普遍的”,追溯不到任何明显的创始人的意志,也就是所谓“自然长成”的制度,而法律则可溯及立法者的意志。 孟德斯鸠接着思索法律、风俗与习惯的关系。在他看来,中国文明独特的原因在于三者一致,而且还有宗教的因素。这种几乎无法由外破坏的坚固的多重价值体系,至今仍令所有征服者害怕,亦如孟德斯鸠清楚所见,阻碍了该国的基督传教活动。 对这样一个“社会学”观点而言,风俗最为重要。它是私人生活的社会法则(个体被当成人类,而非尽国民义务的公民),和传统的举止规矩(习惯)的差别在于风俗操控着人类的内在动机。尽管18世纪后半叶,只有少数作者遵循孟德斯鸠狭义而精确的风俗概念,但他建议的术语却开启了理解类似“整体社会”这类事物的可能性。注意到孟德斯鸠赋予其类别普遍的适用性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