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诗与狂想曲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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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ing2014-03-01在一个“人民民主国家”中发生的骇人听闻的“拉科西暴政”,其最著名的口号就是民粹派宣言《青年俄罗斯》中的一句名言:“谁不和我们站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予以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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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樵2021-04-25体”及其价体系的勢力已不是改革的主要威胁。在消费主义浪潮之下,如今会各阶层都已不再满足于“份饭”,而且也不幻想会再现当年“份”下的宗法式和谐了。然而,“大锅饭共同体”的崩溃却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让“大锅饭的掌勺者”放下勺子,大家根据建基于社会契约之上的竞争规则,自由地凭本事“吃饭”。显然,这种方式的前提是以民主改革剥夺“掌勺者”的特权,实现机会均等的公平竟争。另一种方式则是“掌勺者”摆脱共同体传统道德约東,撕下“慈祥家长”的面纱,利用手中权势任意取予,用他独掌的子,把“大锅饭”尽情拨到自己及其依附者的碗里,而剥夺“平民”的“伤饭”并打碎其铁饭碗,使其“保护”而“自由”化。显然,这种方式必然导致民主无望,而使中国发生普鲁士式的原始积累过程一一如果“掌勺者”有积累意愿的话。实际上,当前中国改革中面临的斗争,已从新旧体制之争逐渐变成了“美国式道路”与“普鲁士式道路”之争。中国的改革如果发生倒退,那也决不会倒退回“大锅饭共同体”去,很可能像德国魏玛共和和日本大正民主崩溃时那样,在因“普鲁土化”灾难而恶化的社会危机中堕入法西斯统治的深渊。这并非危言耸听,“普鲁士式改革”在中国已成为非常严重的倾向!如今在商品经济之潮疲软无力的陕西、河南农村,鹤立鸡群的“村长楼”“乡长楼”“书记院”随处可见。“资本主义两极分化”微不足道,而有权的先富起来”已是严峻的事实。集体资产承包经营很少采用平等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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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林2017-04-24列宁指出:“宗法农民怕竞争就像怕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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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2014-11-22四人帮可以在‘与传统决裂’大旗下复辟封建主义...五四可以在反传统大旗下反对封建主义...自由平等...概念都可以予以封建主义的解释后一扭曲的形态为封建主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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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2014-11-20中国不但人口绝大多数是农民,而且城市居民也多是农民的亲属,中国的城市没有独立的市民文化传统,而是长期处在城乡一体的农民文化氛围中,“城里人”包括其中的精华--知识分子,其精神深处都多少具有“农民心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国的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问题,中国文化实质上就是农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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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ing2014-03-01俄罗斯农民“村社民主”制的这段历史表面,并不是只要在“多数决定”或“公意”的基础上便能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制度的。只要人仍是共同体的附属物,而不是具有主体意识的独立个人,那么所谓“公意”座位共同体的意志便可能成为使人异化,使人不能成其为人的力量。在它的基础上产生的不受制约的无限权力在以“多数”的名义任意剥夺“少数”人的人权与人格的同时,也就使“多数”人无法作为有意志的个体而存在,因而最终使“多数决定”成为虚伪的东西,成为可以为“天然首长”利用的群众性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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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bolo2018-08-21显然阶级是根据财产关系,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划分的,而等级则是根据人身依附关系和权力的不平等来划分的,他们是分别代表两种社会类型的利益群体组合方式。从等级到阶级的过程,也就是封建社会为近代社会所取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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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理性是它把发现“合理性”的过程,即从表象深入到事物本质联系的抽象思维过程或曰理性认识过程看作认识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理性主义实质上是一种思维方式,即在思维过程无矛盾性的基础上进行抽象分析与逻辑建构。它与只凭感情即兴遐想的浪漫主义,只承认直观观照和感官体验的直觉经验主义以及建基于集体表象之上的原逻辑思维等相对立。所以,在一个农民国家中,理性的解放归根结底是民主革命宏观进程中的一部分。反过来说,民主也只有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因为,只有当我们能够有自己的想法时,表述思维的权利才有价值;只有当内在的心理过程使我们可以确立自己的个性时,摆脱外在的权威才能持久。而这一切又必须以个人理智摆脱集体表象为前提,以抽象力和逻辑分析能力基础上的主体个体化为前提。如果不是这样,则在集体表象支配下的“民主”只能是一种群众性歇斯底里,而它恰恰与专制主义是互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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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我们所讲的“人性”就是人的自由个性,就是每个人维护自己尊严、证明自己价值的权利与能力。没有“人性”,反映了宗法共同体的束缚,而有“人情”则反映了宗法共同体的“保护”。“人情”可以使人上天,可以使人人地,可以使理性沉沦、人格堕落、法制荡然、价值规律扭曲、权利义务颠倒。离开“人情”编织的关系网,一个人在今日的中国简直无处容身!“人情膨胀”与“人性萎缩”,是当代中国人格危机的集中体现,这样说应该并不过分。对某一个宗法农民来说,他周围的社会宛如以他为中心的若干同心圆,按“人情”亲疏层次分明地外延着;极少数亲近者,较多的次亲近者,更多的半疏远者,而在最后一圈之外,则是无数毫不相干者的汪洋大海。自从“汉承秦制”而又“独尊儒术”以来,我国历代王朝的统治精神实际上多少都具有“儒表法里”的性质。王道其表而霸道其里,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看起来是吏的儒化,本质上是儒的吏化。在传统中国,“大共同体”的桎梏要比“小共同体”强得多。如果说在西方王权在一定发展阶段上可以有助于市民社会的成长,那么在中国,家族组织在一定发展阶段上也可能成为推动市场机制与人的个性发展的有利因素。在社区自治与自治性社区权利极不发达的传统中国,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相联系的家族组织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社区自治的功能,并以其集体进取精神克服“大共同体”的束缚,从而为个性的发展打开突破口。家族组织的这种作用,与上面谈到的“移民集体主义”是可以统一的。因为“大共同体”束缚同样也是一种“环境压力”的挑战,而且它比源于土客矛盾的环境压力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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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当前,人们谈论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问题时,常常面临一种二律背反:有人批评中国知识分子为“使命感”所束缚,缺少独立人格,有人却痛感中国知识分子自命清高,缺少“参与意识”。其实,这种知识分子的传统性格究其原始,不过是宗法农民性格中的二律背反的“精英化”体现而已。有人批评宗法农民奴性十足,只知道“青天大老爷”,太缺乏民主观念,有人却说宗法农民散漫成习,令不行禁不止,太“自由主义”了。这种状况在宗法共同体中是难以改变的。宗法共同体所固有的物的孤立性使自然的人无法变成社会的人,社会的整体化、有序化过程无法进行。宗法共同体所固有的人的依赖性又使依附的人无法变成个体的人,社会的元素化、自由化过程也无法进行。而且,这两个方面相反相成,互为因果,和谐统一,令“中庸”原则无所施其技,所以在这样的宗法群体中,人们便不免会陷人那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一讲集体主义便成毫无个性的一潭死水,一讲个人主义便成混沌无序的一盘散沙。对于其精英来说,便出现一“参与”便成控御群奴的主子,一“独立”又成于世无补的隐士这样一种两难处境。所谓“儒道互补”现象,其实不过如此。在宗法农民群体中存在着“具体农民”与“抽象农民”的二重价值体系,存在着“具体农民”的极端功利主义价值观与“抽象农民”极端反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对立统一。反映在“有文化的农民”身上,便是所谓中国知识分子在知识论上的功利主义(反纯粹思辨)和在价值论上的反功利主义(重义轻利)宗法农民思维方式的非理性性质反映在“有文化的农民”身上,便是传统知识分子在认知方法论上缺乏逻辑构造体系的常识性本体观与直觉经验论倾向。与一般宗法农民群体的伦理观相似,“有文化的农民”中的传统伦理也是重人情而轻人性的。区别只在于他们把宗法共同体中的人身纽带升华为符号化的“礼”来遵守,而对一般宗法农民而言重人情不过是一种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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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仅就农村社会而言,封建关系能否早日推翻,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有多么大的“穷则思变”的力量,而是取决于能否形成强大的独立农民群体。依附农民所受的剥削压迫可能非常残酷,但笼罩着一层家长制的、宗教的、共同体的或伦理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使剥削关系变得模糊不清。他们受着严厉束缚的同时还可能得到某种“保护”,在受到自己主人虐待的同时,又可能由于与高贵者的依附关系而对其他无这种关系的人处于一种狐假虎威的地位,因而往往具有“奴隶”与“奴才”的两重性。他们常常对具体的主人表示憎恶,但对宗法关系本身却存在幻想。他们反对坏皇帝、坏官吏与坏主人,而拥护好皇帝、好官吏与好主人。所谓“皇权主义”正是这种宗法思想的表现之一。在他们身上,害怕竞争、恐惧分化、保守自足、不思进取、迷信权威的弱点妨碍着进步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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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有人认为中国没有农奴制,人民自古是自由的;“自由封建主义”论者认为中国的佃农“介于农奴与自由人之间”,也就是半自由的。显然,他们都严重低估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人身依附程度,其主要原因就是上面所分析的:把人身依附仅仅看作地主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实际上,仅就超经济强制而论,如果跳出主佃关系的框框去看,其严酷程度也决不下于西欧或东欧。所谓“抑兼并”实质上正是宗法共同体以超经济强制方式剥夺民间分化的自由。历代统治者对户口的控制如此之严,人民迁徙、改业、分家乃至经营活动以及风俗习惯都受到严密束缚,至于没有“户口”的人,在中国简直就不能算人。在中国“任是深山更深处”也不会有一个自由的角落。逃脱了“君父”的括户、大军点户,就必然落入权豪的私属地位,即使既摆脱了“君父”的控制又没有沦为权豪的私属,他们也会自己创造出从五斗米道到义和团那样的宗法帮会来束缚自己。在中国那充满“人情”味的封建主义中,“父权加温情”、束缚与保护的结合远较西方中世纪为牢固。无论宗法权贵还是宗法农民,在独立个性方面都处于蒙昧状态,都要依附于共同体而生存。共同体失去保护职能,农民便推翻之而另建一个,共同体失去束缚职能,统治者便强化之而使其不垮。宗法共同体便在此种循环中处于“动态平衡”状态而延续下来,中国人的依附型人格也随之延续下来。所谓“抑兼并”是围绕“贫富”问题而来的。我国早期“抑兼并”的思想家就认为,“万民之不治”原因在于“贫富之不齐”,因此需要“令贫者富、富者贫”,甚至赤裸裸地声称要“杀富”!以朱元璋为例,他的“右贫抑富”政策在许多地区把沈万三式的平民大私有者几乎一扫而尽,“时富室多以罪倾宗”、“豪民巨族,划削殆尽”,“寄染遍天下,民中豪以上皆破家”。今人可以轻飘飘地骂一句“欺骗”,可是当年洪武皇爷的严刑峻法可不是闹着玩的。君不见“富民”最多的太湖流域经朱元璋这么折腾之后,竟弄到几乎清一色“土地国有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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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事实上,古汉语中并无与free同义之概念。因为free除“自由自在”的含义外,尚有“从……脱离而独立”之意。汉语中的“自由”仅与受束缚相反对,而free不仅与受束缚,还与受“保护”相反对。在西方概念中,受人庇护的人是不自由的,而在汉语中受庇护与自由并不矛盾。而从西方市民社会的自由观出发,这种处于国家“保护”下的小农与西方“由好战的贵族保护它们不受外敌侵害”的农奴同样是不自由的,或者说前者更不自由,更接近于“普遍奴隶”。封建时代的中国只承认家族财产,不承认个人财产,所有权只是家长权的附属物。家庭之上,族权对财产的干预也很强。我国封建时代的地价如此之低,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当时并不是只要有了钱就可以当得起地主。没有权势的平民即使买得起土地也无法稳定地占有它。(据笔者统计,两宋的平均地价仅相当于地租的157%,即一年半的地租便可买下这块地!这在真正土地商品化的条件下是绝不可能想象的。)唐以前,我国的权贵主要是世袭的贵族,其特权主要是按等级占有土地与依附者(占田与荫客)。宋以后,我国的权贵除了世袭贵族外,主要是职业官僚,乃至官僚的后备军——有“功名”的士大夫,这两类人合称“缙绅”,其合法特权主要是优免赋税——不但优免本人,还可以优免其亲属、依附者乃至其他“关系户”。正是这种特权(以及在此基础上派生的其他特权)比任何“经济力量”更有力地促进了大地产的形成。实际上,缙绅“购买”土地往往只是象征性的,他们更主要的土地来源是“投献”。明清时代平民土地所有者(包括自耕农与平民地主)为逃避赋役重负和其他权势压迫,纷纷“自愿”把土地连同自己的人格都“投献”给享有特权的缙绅,以求得后者的庇护,或甚至还可借主人之权势压迫其他平民。由此,大量土地便涌向了“产无赋、身无徭、田无粮、廛无税”的“缙绅之家”。一个落魄穷儒一旦通过科举取得特权地位,“则奴仆十百辈皆带田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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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封建社会宗法共同体的实质是:它用父权加温情的羁绊阻碍了统治一服从关系之外的纯粹私有权的形成,而在此基础上那种对宗法式平均的价值追求却与等级特权形成了和谐统一,正如宗法自然经济中对自给自足的“农村幸福”’的价值追求与“命令经济”下的超经济榨取形成和谐统一一样。封建主义对农民意味着什么?在农民的理想中,封建主义的人身依附应该意味着保护而不是束缚,由这种关系形成的宗法共同体应该只有宗法式的温情而没有严酷的父权,只有田园诗式的和谐而没有恶势力的压迫。在这种共同体中的自然经济应该只有“鲁滨逊式经济”中那种自给自足的“农村的幸福”而没有“命令经济”下的超经济榨取。如果封建社会中的广大人民,主要是农民,没有这样的价值追求,那么仅仅靠封建主的淫威,这个社会是无法维持的。封建社会绝不仅仅是一小撮坏蛋犯下的罪行。这个沉重的十字架是经历过封建制的每个民族的每个社会成员共同背负起来的。他们要想得到保护,就必须接受束缚,而他们若要摆脱束缚,便不能依恋任何外在的保护,而必须按“人不靠己,天诛地灭”的人生哲学生活。他们要么成为同时摆脱了束缚和保护的两种意义上的自由人,要么就不能获得任何自由。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及个人自身的发展没有完全达到新的自由人联合体时代以前,这是个铁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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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历来我国的土地就不是(或主要不是)“按资分配”,而是“按权分配”的,最有资格当地主的并不是商人,而是权贵。有权势的江南缙绅兼并土地,无权势的关中“陕商”不置田产,都不过是这一“传统”的不同表现模式而己。关中地区,在极为沉重的土地税下,又缺少一个享有合法(或合惯例)优免特权的庞大缙绅阶层,土地之难于集中就势所必然了。江南重赋而缙绅多,故田多归于“产无粮,身无徭,廛无税”的缙绅。实际上,“以末致富,用本守之”在我国经济史上恐怕只是个表象,或者只是个次要的“传统”,真正的传统则是无论以本还是以末致富,都要“用权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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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土改前的关中几乎是个自耕农的世界,地权极为分散。地主不是没有,但的确很少。以渭南13县而论,土改中划定的地主户在总户数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华县1.43%,渭南1.39%,最小的是华阴0.01%,蓝田0.02%。然而就是这些地主,大多也不是传统概念中出租土地收取地租的“地主”。他们主要是因雇工经营或放债而得到地主这一成分的。凤翔县的调查表明:“政治上国民党与乡保人员压迫及经济上的剥削最重,超过了地主对农民的经济上的剥削”,“群众对国民党乡保人员的仇恨超过了对地主阶级的仇恨”。这里已经涉及了关中“封建关系模式”的主要特征:有产(生产资料,主要指土地)者与无产者的对立模糊,而有权(身份性特权与政治权力)者与无权者的对立突出。主佃冲突几乎不存在,主雇冲突也并不激烈,而官(豪)与平民的冲突则异常紧张。建基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尤其是土地所有制)的阶级分化模糊,而建基于人身依附关系(统治一服从关系)的等级分化极为鲜明。“按资产(包括地产)分配”的两极分化很不发达,而“按权分配”、“按身份分配”的两极分化则异常尖锐。在关中,凡地主大都必须是有权势者,但反过来说,有权势者却不一定需要成为地主。更确切地说,在这样的社会中本来就不存在着在私法关系中可以成为权利(包括所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因而也不存在明确的私法关系和私有财产关系,不存在脱离于统治一服从关系之外的真正的私有财产。因此正如我们在铁炉区看到的那样,“天然首长”完全可以不凭借“私有制”而在人身依附的基础上任意剥削共同体中的宗法农民。在这里,无权势的人当不了地主,有权势的人又不一定想当、不一定需要当地主。这就是关中地主少且小,恶霸多且大,半数恶霸不是地主,而小农得以“繁荣”不衰的奥秘所在。无权者无法进行积累,有权者又不需要进行积累,这就使得关中地区弥漫着一种积累欲贫乏而消费欲高涨,竞争意识淡漠而身份意识强烈,人人都在等级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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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19世纪的沙俄好比一个既有“父爰”又有父权、既无自由又无风险的旧式宗法大家庭。然而商品经济的侵蚀,使家庭内部的不和谐产生了:子弟们在市场的吸引下变得不那么安分守己甘受束缚,家长们在市场的诱惑卜变得私欲膨胀难守父道,于是渐渐地“父不父,子不子”,双方都挖开了大家庭的墙角,用列宁的话说就是“地主与农民都走上了革命的道路”。俄国的问题于是逐渐从要不要“分家”的问题,变成了如何“分家”的问题。子弟们要废除大家长,带着自己的一份遗产分家过自由日子,而家长们却想把“家长权”变成“嫡长子继承权”,独吞家产而把子弟们都从大家庭中赶出去!而列宁却以政治家的敏锐与对俄国现实的深刻理解修正了自己的主张。在“分家”与否实际上已不是问题,而两种“分家方式”(即列宁说的普鲁士道路与美国式道路)之争又明显地是当局的“方式”占上风的条件下,只有通过与农民一起反对“分家”(实即反对斯托雷平式的“分”法)才有可能最终实现按自己希望的方式“分家”。至于这在理论上是否“反动”则并不重要,因为“在经济学形式上是错误的东西,在历史上可以是正确的”。因此,列宁在1907年前后通过总结第一次俄国革命的经验,对农民问题作了一次全面的反省。他指出,过去党低估了农民运动的革命性,而“在俄国当前的情况下”,农民是“最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农民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最高限度”,反对地主及“土地私有制”的农民土地革命的胜利就是民主革命的完全胜利。而党的土地纲领不仅不应该与村社作对,而且应该主张土地国有化。在这一过程中,列宁主义者的封建社会观已经与俄国早期马克思主义有了惊人的差异。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以村社农民的目标——消灭地主,废除“土地私有制”为标志。至于宗法共同体、个人对宗法共同体的依附以及宗法共同体对财产关系的羁绊,则不但被从封建主义概念中勾销,甚至还常常作为“反对封建私有制”的农民革命原则而受到赞颂。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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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在马克思看来,封建社会就是“人的依赖关系”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之一。我们只看到农民依附于地主,因而自然认为打倒了地主,也就不存在了人身依附问题,而马克思看到的是个人依附于共同体,由此得出逻辑结论是:即使打倒了地主,只要没有经历过发达商品经济的洗礼,没有在发达的交换中产生“成熟的个人”,则人身依附关系也就依然存在,甚至还可以依然占统治地位。我们把反封建理解为“均贫富”,而马克思把反封建理解为个人摆脱共同体的束缚;我们实际上认为在封建社会里“贪婪的私有者”太自由了,而马克思则认为封建社会的弊病恰恰在于:在共同体的束缚下“每一个人”都没有自由;我们从“私有制是万恶之渊”的角度去批判封建社会,而按马克思的观点,在封建社会与其说不受任何束缚的自由私有制是万恶之渊,不如说束缚私有制自由发展的宗法共同体才是万恶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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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在宗法社会的基本结构不变的条件下引入西方文化的一些行为模式,其结果很可能是:播下了民主,收获的却是群众性歇斯底里;播下了自由,收获的却是散漫;播下了平等,收获的却是平均主义。然而人们却将其称之为“极端民主化”、“自由主义”、“绝对平等观”等等,仿佛现在是民主、自由、平等太多了,只要加以束缚,使其既不“极端”又不“绝对”,即可尽善尽美!而当人们播下“产品经济”,却收获了自然经济,播下了“计划调节”,却收获了超经济强制,播下了纪律,却收获了专制时,又往往惊呼社会主义的步子迈得“太快”、“管得太死”、“集中过分”,仿佛只要向传统“让步”、“后退”、“放宽”、“松绑”,便可解决改革的任务。然而历史告诉我们,在许多人格依附型社会中,“自由放任”的结果只能使中央集权变为一盘散沙,统一国家变为领主林立,并不能使自然经济变为商品经济,只能“放”出无数山头、土围子与众多土皇帝,却“放”不出一个代表现代文化的企业家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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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导航2022-08-20我们常以“世界耕地的7%养活了世界人口的21%”为自豪,却很少提及它的另一面——以世界上40%的农民仅仅“养活”着世界上7%的“非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