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的眼睛

最新书摘:
  • RMR
    2012-03-11
    这再次表明有关税法的讨论能够成为一种强力春药。
  • RMR
    2012-03-11
    我们在此郑重地提醒本书的读者,千万不要殴打你最痛恨的律师,相信我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 RMR
    2012-03-11
    尽管偶尔也会有错误发生,大多数美国人对他们的对抗式司法制度还是感到比较满意。法律体系的合理性与证据审查的正规性——就如同法庭里悬挂的各种旗子一样——看起来都像为确保我们大多数法律的公平正义提供了担保。尽管《辩护人》一片多少显得有些粗俗可笑,但它却是一副预防头脑过热的清醒剂,时刻提醒我们不论法律制度看起来多么理性,也不管法庭程序进行得多么一板一眼,一些愚蠢乃至恐怖的法律仍有可能被付诸实施。
  • RMR
    2012-03-11
    所谓“理性‘无非根植于一种文明的经验,只要生活于某种文化背景下的人能够从一条信息与该信息想要证明的事实之间找到关联,证据便被认为是合理的。实际上,我们所谓的”真实“仍然是对我们自身文化信仰的一种反映
  • RMR
    2012-03-11
    影片结束时,一群法国士兵们在酒吧间里,随着一名被俘的德国女子的歌声而轻轻哼唱。其中几个人一想到他们无法逃避的悲剧命运,忍不住低声抽泣起来。黎明时分,他们又将返回前线。
  • RMR
    2012-03-11
    《光荣之路》曾经被法国禁映多年。这部电影是对黩武主义以及未受制衡的邪恶权力的毫不容情的控诉。它生动地刻画出人们在等待毫无意义的死亡时所表现出来的绝望——无论是在夺命的战场上还是面对一排行刑的刽子手。这场审判是在一处优雅的环境里,由一群温文尔雅的绅士们执行的,但比起邻近战壕里的两军残杀,其野蛮的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 RMR
    2012-03-11
    当温伯格律师陪同安德鲁空军基地的两名军官走进法庭的时候,杰希普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误以为这两个人是来证明当天中午1:00的确有一班从关塔纳摩到安德鲁基地的航班——但实际上他们也不能确定到底有还是没有。杰希普看着他们走向自己,内心深处的“紫色密令”终于爆发了。盛怒之下,杰希普骄傲地承认正是他下令让肯德里克对桑迪亚哥动用军中私刑“红色密令”,因为这个懦夫玷污了海军的声誉。法官对他粗暴的言语多次警告无效,便命令法警将已经丧失理智的杰希普拖下去,而此时的杰希普仍在怒斥卡菲之流祸国殃民。
  • RMR
    2012-03-11
    奎格一开始还显得镇定自若,但当格林沃德威胁说要传哈丁出庭,对“凯恩号”的“草莓失窃案件”作证时,他骤然崩溃了。奎格的癫狂发作起来,他将手中的钢球狂暴地撞击着,大声咒骂起“凯恩号”上除他以外的每一名成员——马依克和凯斯被无罪释放了。
  • RMR
    2012-03-11
    比利·米切尔(1879~1936)是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战争英雄。他的长相和在本片中扮演他的好莱坞明星加里·库柏颇有几分相似。一战期间,米切尔担任美国空军总司令,指挥了多次大规模的空袭轰炸行动,并且是第一个飞越敌军防线的飞行员。
  • RMR
    2012-03-11
    美国宪法都规定当美国总统(同时也是美国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丧失了施政能力而又拒绝自动离职的时候,副总统有权利解除他的职务。恐怕只有女童子军的领队才享有至高无上、不可取代的绝对权威。
  • RMR
    2012-03-11
    军事司法制度永远面临这样一种悖论:当军人们被指控犯下罪行的时候,他们理应同普通人一样接受公正的审判。但他们的错失通常发生于战争时期,而此时军纪的森严却是至高无上的,这势必导致司法正当程序的“繁文缛节”被“速判速决、杀一儆百”的形势需要所取代。不独如此,长官命令像幽灵一样萦绕每一场军事审判。
  • RMR
    2012-03-11
    死刑制度最遭诟病的弱点是它无可挽回的致命后果。正如在电影中表现的那样,一旦司法体制出现偏差,任谁也没有办法让无辜的受害者起死回生。对很多人而言,仅此一条就足以成为废除死刑的充足理由。当所有那些宣称死刑能起到威慑作用的陈词滥调被抛到一边,我们所见的就只有丑恶的事实真相:一名清白的人可以经由一场完全公正的审判而被处死,这一现实足以令任何鼓吹死刑制度的狂热分子三思而后行。
  • RMR
    2012-03-10
    在影片开始不久,托马斯·莫尔的女婿罗泊尔曾宣称对待魔鬼没必要采用正当的法律程序。错了!莫尔争辩道:“在这个国家的每一道海岸线内,由人们创造的法律构成了最坚实的基础——这是人类的法律,而不是上帝的法律。但如果你试图将人类的法律如除草一般清理干净,你真能相信自己在狂风呼啸中依然站得笔直?是的,即便是为我个人安全的福祉考虑,我也一定要赋予魔鬼法律上的权利。”在影片结尾,莫尔还是被他所说的“狂风”刮倒了。在那样的时代里,一个对抗国王的人注定没有好下场,哪怕法律长成了灌木丛也无济于事。
  • RMR
    2012-03-10
    本片的成就之一是导演并没有简单地将詹宁丑化成一个邪恶的暴徒,而是展现给观众一个身处在悲惨的困境当中无法控制自己命运的普通人。他同样拥有正常的伦理价值与清醒的理智,但为了效忠于不义的国家,他又必须背叛自己的良知。即便像詹宁这样的人也必须为执行了邪恶的法律而付出代价,电影《纽伦堡审判》为后人留下了一篇掷地有声、难以磨灭的道德宣言。
  • RMR
    2012-03-10
    一名法官的职责,就是在坚持操守成为最不可能的时候,仍然要挺身捍卫正义。……但在现实当中,我们真的能够拿这条标准来衡量所有的法官吗?
  • RMR
    2012-03-10
    说实话,《纽伦堡审判》里那些被认为丧失公正性的法律是否真的那么明晰可辨,能令法官们断然拒绝执行呢?我们可别忘了,多少年以来,美国的法官们始终不渝地执行着种族隔离法律,毫不留情地惩罚那些在黑人与白人之间发生性关系的“罪行”。直到20世纪50年代,上述法律才被推翻过。让我们再看看为弱智人实施绝育手术的法律,正如影片中鲁尔夫律师所指出的那样,此类法律长期以来一直在美国境内推行。美国最伟大的法官之一,奥利弗·文德尔·赫尔姆斯曾经在“巴克诉贝尔”(Buck v. Bell,1927)一案的判决书中写道:“如果三代人都是白痴,那就别再生了。”难道赫尔姆斯大法官也是罪犯吗?再譬如,一个从道德上和良心上都反对堕胎的美国法官,就能够拒绝执行一项支持堕胎权利的法律或者不去惩罚那些阻挠堕胎的人吗?倘若他胆敢如此行事,必然会遭到弹劾丢官的下场。难道仅仅因为德国当时不义的法律是不受道德良知约束的“第三帝国”恐怖堕落的政治产物,我们就足以采取完全不同的评判标准吗?
  • RMR
    2012-03-10
    刑事辩护律师通常会告戒他们的当事人“沉默是金”
  • 不够知己
    2012-02-20
    《纽伦堡审判》提出了有关职责的合法性与道义性等诸多深刻的论题。“危害人类罪”或“反人道罪”是纽伦堡战犯法庭上的被告门被指控犯下的一类罪名,但这类罪名直到二战结束后、《伦敦宪章》和纽伦堡法庭为它做出定义之前,还从来没有作为刑事犯罪在世界上存在过。在此之前,传统的国际法只惩罚国家而非个人,个人只可能由本国的司法机构在国内法的体制之下提起诉讼。 由此,老板战犯审判引发了有关“溯及既往的法律”(ex post facto law)的重要论战。所谓“溯及既往的法律”,就是指在某一行为发生之后才将该行为定义为犯罪的法律。一句美国宪法,溯及既往的法律是无效的。除此之外,也没有人能说清究竟是谁赋予了战胜的同盟诸国以如此宽泛的司法管辖权,令他们能够够直接审理在德国人内部发生的犯罪案件。
  • 不够知己
    2012-02-10
    很多人认为死刑从道义上来说是不人道的,但另一些人则认为我们需要用死刑来威吓暴力犯罪,或者以它来宣泄人类社会对复仇的心理需要。 但是那些青睐死刑的人从来都不知道,等候死刑的烦人承受着怎样苦难的煎熬。他们看不懂那些即将赴死的人们如何在法律的油锅里颠上倒下,徒劳地想要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们看不到监狱官员在行刑之前如何焦躁不安地等待那催命铃声的最终鸣响;他们也不必像律师、法官或州长那样,随着死刑期限的临近,被一份又一份愈来愈绝望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书折磨的神形俱丧;他们更无缘得见执行死刑剥夺人的生命时,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每一步骤,每一个分分秒秒。 《我要活》是迄今为止最具有震撼力的反死刑电影,它迫使每一位看过影片的观众不得不回过头来,重新反思他们对待死刑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