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忘却的集体记忆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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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5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到1966年9月底,被抄家的达32600户。上海市仅从8月23日到9月8日半个月间被抄家的达84200户。 天津市被抄家的有12000万户。”[20](原文如此,疑为“12000户”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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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5《辘轳把胡同9号》叙述角度别开生面,但被嘲讽的主人公也碰到了“冤案”:原来韩是在“文革”后整人失业深感失落无聊才去影院先买票再平价退票“找乐”,最后引来民警的调查与警告。小说中的讽刺相当辛辣,颇能使人思考“文革”动力中最基础的部分。但就事论事再想深一层,韩德来退票又是犯了什么“罪”,以致要众街坊帮他开脱要警察宽大处理?警察与街坊今天不允许韩德来以买票退票来找乐并宣泄精神苦闷,与韩德来当初看不惯任何与众不同的私人生活方式所以时刻想整人的心态之间,是否也有某种联系?批判文革的道德逻辑与文革中的批判逻辑的相通之处,或许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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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5在穷与富、民与官、多与少的对立关系中,革命意识形态总是自然而然将同情、支持放在前者,换言之,便是从道德层面上假定穷人总比富人好,民众总比官员好,多数总比少数好。这个意识形态框架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取得胜利的重要道义基础,经过“文革”以及近几十年对“文革”的刻意忘却,这一穷/富、民/官和多/少的道德倾斜惯性在二十一世纪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比如网络舆论)中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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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5《伤痕》的技巧幼稚,笔调做作。但这个短篇能够受到广泛的注意,甚至被用来形容、代表一个时期的文学,亦非偶然。除了其篇名颇有象征意义以外,小说中“革命原则伤害人伦道德”的主题,也确实切中了“文革”在中国“不得人心”的最基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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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4乡镇开会借用戏台,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台上台下”的象征意义,不仅能使人联想到具体的权力争夺,同时也隐隐点出整个芙蓉镇故事犹如一出戏。而且乡镇的戏台,亦是历代政治及伦理秩序的“示范”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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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4古华“鸡与猴”的象征其实仍然没有道尽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游戏规则。当1965-1966年间有一系列会议批判罗瑞卿,主持会议与参与会议者或以为杀了鸡猴学乖便无事了,不知道杀鸡只为方便杀猴。会议只是先让猴为了自救而杀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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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4少数服从多数”本来只是现代民主选举或表决的一个程序规律,一旦某决议某法案在“少数服从多数”规则下已经决定,在执行这个决议法案时,少数和多数应是平等的,少数也要执行自己反对过的决议或法案,多数也不能在表决之后法案之外压迫少数。换言之,除了程序的意义以外,公民之间,“同志”之间,“多数”并不永远拥有政治乃至道德的优势,“少数”并不应该是一个天然的“罪名”。但在1949年以来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教育意识形态中,“敌人”(失败者)被标记为“少数”,反过来,情感与逻辑一混淆,“少数”,有时也就自然与“失败者”、“敌人”同意。将“少数”作为天然的负面贬义词,不仅出现在文化大革命的政治实践中,而且也存在于“文革”后创作的我们要讨论的很多“文革小说”中,甚至也保留在二十一世纪的政府发言人语言中。共通点是:成为“少数”,本身就是一种罪名。区别只在于,“文革”用语较粗暴:“一小撮”、“极少数”……今天官方语言是“少数人”、“个别人”……文革小说中这种在政治伦理层面上崇拜“多数”(多数人,怎么可能不好),在文学艺术层面又批判看客的不无矛盾的叙述态度,可以说是毛泽东文体逻辑与鲁迅精神传统的某种纠结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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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4张承志后来在回忆清华附中最早的红卫兵活动时,也谈及当时非干部子弟对学校中的一些竞争规则不满。而这种不满很快就联系到阶级、路线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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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4很多文革故事都想梳理出这样一个逻辑线索:主人公(干部、知识分子、男性)在灾难之前怎么对待别人(群众、亲人、女性),在灾难之中他就会受到程度升级很多倍的“同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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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秀色2018-06-14所有的“文革小说”在某种意义上是同一结构的不同变体,是同一“故事”的不同说法,是同一“集体记忆”的不同记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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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jee2015-08-13文革小说的主人公至少有四种不同的方式来谈论自己的过错:第一种主要是干部身份的受害者的自省:“运动前曾有过失,灾难中再无错误”;第二种是“右派”知识分子的自省:“我在受难时也有错,但都是以恶抗恶”;第三种是前造反派的自省:“我犯了错,但别人的错比我还大”;第四种则是红卫兵-知青的自省:“我曾经有错,但我不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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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桑™2012-04-06刘朱迪在翻译费修珊和劳德瑞的《见证的危机》时曾论述“见证在心理分析理论中扮演的双重角色:它一方面借着对尘封往事的‘重演’而迫使当事者面对不敢回想的往事;另一方面希望这种痛苦的‘口述’经验能化解事件的纠葛与诅咒,使见证人在回想起伤痛的同时,‘忘却’事件的恐怖”。在某种意义上所讨论的小说形式的文革叙述,在同时扮演这两种角色时不无混淆:“忘却”成了集体记忆的一种功能,“叙述”便是一个相当有效的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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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桑™2012-03-24“穷人比富人善良”,“民众比官员正直”,“多数比少数有道德”这三个互相关联的道德逻辑曾经是1949年革命成功的意识形态道义基础。……但第2项,1949年以后,显然需要重大修正。但修正的办法并不是在法治法律基础上,强调为官为民只是职业分工,道德上人人平等,“官”并不必然比“民”坏(“凡官必贪”,乃情感化阶级斗争口号),“官”也不必然比“民”好(“内圣外王”也只是传统专制文化的虚幻想象)。五十年代对“官民冲突”的意识形态惯性至少有三种调整策略,一是尽量减少官民物质财富差距。二是在名称符号上做文章,废除“官方”“官员”这样的叫法,改成同志、干部、领导、公仆等,不断革命,否认统治阶层的存在。当然第三,最重要的是将“官”和“民”两个概念合二为一,变成一个新概念:“人民”。……据说是全部公民的95%……严格地说,任何人被认为他或她不支持不参加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他或她就不是人民的一分子。这个定义使“官”在政治意义上也属于“人民”——于是,官民道德惯性对立自然消除,转移为另一项对立关系:“人民”VS“敌人”。……以“人民与敌人”的道德对立,延续“民众与官府”的斗争惯性,这是五十年代主流意识形态的一个最关键的调整,在某种意义上,也直接构成了文化大革命的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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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桑™2012-03-24“我”面的动乱(革命?)虽已极清醒极冷静已不再轻易抱怨伤感,但仍无法白头内心的焦灼和困惑。困惑中我惊讶地发现,山野异人的古怪笨拙行为,倒反而更能抵抗动乱甚至解脱苦难,这时的“我”,其实正体现了“士”的现实处境,而“奇人异事”实际代表了“士”的文化思考与精神希望:礼失求诸野。……“士”的困惑与思考,说到底就是看“革命”最终要“乱”什么东西,“乱”到什么程度。只有回答以上问题,才可以找到解释并抗衡动乱的力量。(评《棋王》)在“文革”氛围大字报最新指示的历史上下文中,“江湖”又意味着游离、摆脱和超越现实文化政治秩序的某种可能,隐含着保持传统民间社会及其文化的某种努力。同“文革”所谓史无前例的、现代的、“先进”的上层建筑制度颠覆恰成对照,“文革叙述”中的“江湖”,却竭力提出下层的身份、民间的伦理、古老的方式……所以花样的“江湖异人”,就不仅技艺过人,更对世界(文革现实)有独异的见解及应对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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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桑™2012-03-18在穷与富、民与官、多与少的对立关系中,革命意识形态总是自然而然将同情、支持放在前者,换言之,便是从道德层面上嘉定穷人总比富人好,民众总比官员好,多数总比少数好。这个意识形态框架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取得胜利的重要道义基础,经过文革以及近几十年对文革的可以忘却,这一穷/富、民/官和多/少的道德倾斜惯性在21世纪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比如网络舆论)中依然存在。……也难怪中国与时俱进经济高速发展,网络上宝马撞到卖菜的车是热帖,卖菜的车撞倒宝马则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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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桑™2012-03-18政治原则、道德标准上的是非对错与法律裁判上的有罪或无辜相混淆,因此,出现了“错误=坏人=犯罪”(……;大到刘少奇案:派工作组不当=走资本主义道路,用心何其毒也=叛徒内奸工贼,死因不明火葬匿名)审判没有时间约束力,也就是说人民可依今日之“是”之追究昨日之“罪”并给予惩罚。政治、道德、法律标准迅速急遽改变,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需要不断地迅速地调整。转换过快且过于频繁,似乎一时间社会竞争失却了“牌理”公民之间,“同志”之间,“多数”并不永远拥有政治乃至道德的优势,“少数”并不应该是一个天然的“罪名”。但在1949年以来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教育意识形态中,“敌人”(失败者)被标记为“少数”,反过来,情感与逻辑一混淆,“少数”,有时也就自然与“失败者”、“敌人”同意。……甚至也保留在21世纪的政府发言人语言中。……成为“少数”,本身就是一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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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日2012-07-16这是迄今为止数量众多的小说体文革书写中四条最基本的诠释思路与叙述线索。文革或被描述成一场少数坏人迫害好人的灾难故事;或者被总结成一个坏事最终变成好事的历史教训;或者被解释为一个很多好人合作而成的荒诞坏事;或者被记录为一种充满错误却不肯忏悔的青春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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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桑™2012-03-24“文革”当年被发动时的基本理由:党内两条路线斗争乃国共阶级斗争之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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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桑™2012-03-18“鸡与猴”的象征其实仍然没有道尽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游戏规则。当1965-1966年间有一系列会议批判罗瑞卿,主持会议与参与会议者或以为杀了鸡猴学乖便无事了,不知道杀鸡只为方便杀猴。会议只是先让猴为了自救而杀鸡。会议的灵魂可以不到会。比起历史现场文本的复杂冷酷,后来的文学故事顺从人情常理反而显得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