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财政与国家

最新书摘:
  • 猫猫神
    2024-03-03
    献费又被称为“贡献”,东汉时期为了其运输顺畅也做出了个别尝试。例如,《后汉书》卷三三《郑弘传》记载:“建初八年,代郑众为大司农。旧交趾七郡,贡献转运,皆从东治。泛海而至,风波艰阻,沉溺相系。弘奏开零陵桂阳峤道。于是夷通,至今遂为常路。在职二年,所息省三亿万计。时岁天下遭旱,边方有警,人食不足,而帑藏殷积。弘又奏宜省贡献减徭费,以利饥人。帝顺其议。”可知贡献由大司农掌管。虽然如影山刚所指出的,贡献中也包含地方特产物品,但其主要部分仍是现钱和布帛。另外,《玉海》卷一八五《食货》“会计”条所引卫宏《汉旧仪》曰,“朝会上计律。常以正月旦,受群臣朝贺。天下郡国奉计最贡献”,据上计律,影山氏所指出的内容为地方特产物品的贡献物,是在元旦时与会计报告一同作为贡纳品进奉给朝廷的(渡边信一郎,1996)。《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又云,“其四方调发,岁时贡献,皆输上第于冀,乘舆乃其次焉”,可知当时贡纳特产物品的贡献活动跨越年初及四时,想必是在元旦的上计与四季开始之时举行。(81-82)
  • 猫猫神
    2024-03-03
    汉代以前一年的十月一日至当年的九月末日为一个年度,年度内的各郡国财政、政务报告书在次年的正月元旦进呈中央政府。此即《续汉书·百官志五》第二十八“郡国”条的本注所见“凡郡国…岁尽遣吏上计”中的上计制度。《续汉书·百官志五》“县”条的本注进一步记载,“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此处刘昭注曰:“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人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据此可知,从秋季到岁末,各县向上级汇报以下事项:①户口、垦田数;②钱谷出纳数;③偷盗事件数量。可以认为这些由郡国整理总结内容后向中央提交的报告书即上计。因此,通过每年四次的现存财物数额报告和每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央得以掌握地方的财政状况。关于上计,另请参看本章注释12。这方面的先行研究有镰田重雄(1962)第二编第十章“郡国的上计”。(84)
  • 猫猫神
    2024-02-21
    汉代财政的根基在于地方郡国,中央大司农财政是由取自地方财物的再分配部分所构成的。(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