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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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21
    十年(壬戌,公元前359年)公孙鞅想实行变法改革,秦国的贵族都不赞同。他对秦孝公说:“对下层人,不能和他们商议开创的计划,只能和他们分享成功的利益。讲论至高道德的人,与凡夫俗子没有共同语言,要建成大业也不能去与众人商议。所以圣贤之人只要能够强国,就不必拘泥于旧传统。”大夫甘龙反驳说:“不对,按照旧章来治理,才能使官员熟悉规矩而百姓安定不乱。”公孙鞅说:“普通人只知道安于旧习,学者往往陷于所知范国不能自技。这两种人,让他们做官守法可以,但不能和他们商讨旧章之外开创大业的事。聪明的人制定法规政策,愚笨的人只会受制于人;贤德的人因时而变,无能的人才死守成法。”秦孝公说:“说得好!”便任命公孙鞅为左庶长。于是制定变法的法令。下令将人民编为五家一伍、十家一什,互相监督,犯法连坐。举报奸谋的人与杀敌立功的人获同等赏赐,隐匿不报的人按临阵降敌给以同等处罚。立军功者,可以获得上等爵位;私下斗殴内讧的,以其轻重程度处以大小刑罚。致力于本业,耕田织布生产粮食布匹多的人,免除他们的赋役。不务正业因懒情而贫穷的人,全家收为国家奴隶。王亲国成没有获得军功的,不能享有宗族的地位。明确由低到高的各级官阶等级,分别配给应享有的田地房宅、奴仆待女、衣饰器物。使有功劳的人获得荣警,无功劳的人即使富有也不能显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