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套路经济学:经济学家和我们想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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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非2016-07-09举一个程式化的侃子。玛丽拥有一间空置的出租屋,而乔在寻找一个地方居住。如果乔看不惯玛丽的种族、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甚至只是因为纯粹的恶意理由而看不惯她,他就可以自由地选择其他任何房子。但是,如果玛丽看不惯乔的种族、宗教信仰、生活方式,法律却规定她必须忍受这些疑虑而把房子租给乔。 或者伯特想雇一个办公室经理,而厄尼希望管理一个办公室。法律允许厄尼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任何工作邀请。如果他不喜欢阿尔巴尼亚人,那么他不必为阿尔巴尼亚人工作。伯特则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他公开宣称阿尔巴尼亚人没必要来申请这个职位的话,他就确实需要一个好律师。 这些不对称的原则违背了公平的最基本要求。就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不应该因为不相干的外部环境而改变的意义而言,人们应该被平等地对待。玛丽和乔或伯特和厄尼正在留心着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为什么在反歧视法规的要求下,他们应该承担不对称的责任呢? 有两个不错的理由可以说明这种伪善的状况。其一是原则性的,即不对称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其二是经验性的,即哪个体制今天侵犯了你的邻居的自由,明天其权限就会扩展到你身上。今天,政府要求玛丽去怎样选择租户;明天,它就可以要求乔去怎样选择出租屋。今天,它要求伯特怎样选择雇用的办公室经理;明天,它就可以要求厄尼怎样选择工作。如果厄尼拒绝一份来自阿尔巴尼亚籍雇主的工作邀请,他会不会被要求证明自己的决定并非基于地域豉视呢? 然后,为什么它们会就此罢手呢?如果“反优先雇用行动”的原则被一直实施下去,它们最终将会管控房地产市场、就业市场的每个方面,甚至还会包括婚姻市场。在那种超现实的未来里,你在选择对象时考虑种族因素也成了非法行为,司法部的审查人员会审议你的约会模式,以确保你正在社会的各阶层中进行着适宜的交叉抽样选择。当你终于心有所属时,你须证明你所选择的另一半在客观上比其他任何候选对象更有资格成为你的另一半。一旦这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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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言2011-10-14很难想象不同信仰的人聚在一起,在互相尊重的气氛中了解彼此的信仰。他们为什么会彼此尊重,是真正尊重他人的信仰,还是尊重他人选择这些信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