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女士
最新书摘:
-
连木木2024-05-19“有夫之妇的法律身份”将大多数女子的经济活动隐藏起来,但是,妇女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遗产管理人和遗嘱执行人,她们有资格独立参与信用交易并提起诉讼。
-
连木木2024-05-19对于婚姻期间已广泛介入信用交易的妇女(譬如坦佩伦丝·格兰特)来说,管理遗产所开展的活动都是她们熟悉的。尽管如此,这些活动却有了新的意义:这些妇女是以法律责任方的身份在进行交易。她们的劳动预示着一个新的人生阶段,妇女在此阶段可以用她们自己的名字订立协议和安排债务。另外,管理遗产会极大地增加妇女在人们面前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
-
连木木2024-05-19将妇女(包括坦佩伦丝·格兰特在内)选定为遗产管理人和遗嘱执行人具有更广泛的意义:18世纪的时候,人们认为夫妻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
-
连木木2024-05-1918世纪40年代,战争、沉船和疾病是夺走众多新英格兰男子生命的罪魁祸首,许多家庭和当地政府常常只能依靠这些男人的妻子来处理他们的身后事务。一般来说,丈夫会指定妻子为自己的遗嘱执行人。整个新英格兰东北部的商业区里,超过半数的丈夫会写下遗嘱指定妻子为遗嘱执行人。 殖民地法律同样要求遗嘱认证法庭首先设法将遗产的管理权授予“死者的遗孀或近亲”。 18世纪中期,纽波特的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中有40%为女性。 和坦佩伦丝·格兰特一样,超过80%的女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是遗孀,她们执行丈夫的遗嘱,管理丈夫的遗产。在此类妇女中,绝大多数人拥有的是独立行使执行遗嘱和管理遗产的权利,没有共同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
-
连木木2024-05-19对于男子来说,婚姻状况与其在法律上的行为能力无关,可为了约束已婚妇女,殖民地的人将女性区分为独身妇人和有夫之妇。有位历史学家曾将“有夫之妇的法律身份”描述为现代英国早期的一个“蛰伏”原则,在英属殖民地的港口城市里,这个词恰如其分地诠释了该原则在当时所发挥的功能。
-
连木木2024-05-19“有夫之妇的法律身份”为金融纠纷提供了一套非常有用的说辞,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男人或女人、已婚人士或未婚人士、原告或被告均有可能将这个原则纳入自己的主张之中。
-
连木木2024-05-1918世纪40年代,商船船员的妻子(如巴赛亚·麦克丹尼尔和玛丽·普林斯这样的女人)和寡妇成了另一个更庞大的群体的组成部分,这个更庞大的群体还包括海陆军士兵和私掠巡航船船员的妻子和遗孀,以及因城市人口结构不平衡而无法结婚的单身女性。
-
连木木2024-05-19延迟的报酬支付制度与较高的男性死亡率交织在一起,加剧了妇女在经济上的困境。
-
连木木2024-05-19兵役和私掠巡航给新英格兰最大的港口(波士顿和纽波特)带来了两个相互交错的困难挑战。第一,就像商船上的水手一样,陆军和海军的士兵及私掠巡航船上的船员只有在完全完成兵役和巡航任务之后才能收到报酬。这种支付报酬的体系无法解决男子服兵役或参加私掠巡航期间,他们的家庭如何度日的问题。第二,战争必然会带来人员死亡。而这个时期的多场战役死亡率奇高(据估计,在卡塔赫纳港战役中,只有五分之一的人活了下来),这让波士顿和纽波特本已扭曲的性别比例进一步恶化。到了1742年,波士顿有1200名妇女成为寡妇,据估计,这个数字占了该市成年女性人数的30%。
-
连木木2024-05-19家庭信用虽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与此同时,人们对法律责任的理解和财务记录的实践将妇女作出的贡献隐藏了起来。
-
连木木2024-05-19在像波士顿和纽波特这样的港口城市,商业与战争逼迫越来越多的男人离开家庭,城里的居民只能允许妻子使用信贷,因为妇女的信贷劳动和资源有助于保护家庭和商业网络。与此同时,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十分熟悉“有夫之妇的法律身份”这一规定,当符合其经济利益的时候,他们会利用“有夫之妇的法律身份”这一规定,企图撤销此前进行的交易。由于已婚妇女的金融活动对城市经济的运行至关重要,所以,虽然在法律辩护时可以提出“有夫之妇的法律身份”这条原则,但只有少数情况下会起作用。
-
连木木2024-05-19信用以家庭制度为基础,尽管史料会把金融交易归功于身为“一家之主”的男子。
-
连木木2024-05-19尽管性别差异在无数方面对男人和女人的生活作出了系统安排,人们还启用了具有性别差异的话语体系来监管女性的活动,但波士顿和纽波特的居民极少拒绝或批判妇女的经济活动。 哪怕出现这种情况,也很有限,而且回过头来看,如果出现这种状况,要么是因为当事人可以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要么是因为女性的行为已经严重偏离既定的准则。
-
连木木2024-05-19第一章研究城市妇女从事财务活动的整体情况与利害关系,论证面对男子的高死亡率和流动性,妇女开展的金融交易维持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在第二章里,我会更加仔细地探讨“到底是谁在从事日常的信贷活动”这个问题。在法庭之外的信用交易中,妇女付出的技术劳动对于交易的所有阶段都至关重要,从交易双方就贷款条件讨价还价开始,到债务人完全还清欠款为止。随着城市居民日益频繁地运用书面信用,当到期款项无法收回时,妇女会将诉状递到法庭。在第三章,读者会发现女性在金融和法律方面的见识延展到债务诉讼各个环节,包括她们与律师、当地官员打交道。第四章揭示了女证人在经济和法律日趋正规时期所起到的作用,阐明耳濡目染是女性学习的重要手段,同时还让她们在社会和法律中获得了权威。在第五章中,我会研究激烈纠纷的最后阶段:马萨诸塞州和罗得岛州最高法庭的听证会。在最高法庭上,殖民区的人们与“偏向债权人的法律制度”展开博弈。一开始的时候,官员和非专业的普通人在评估案件时会基于一个前提:男人和女人具有相似的能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庭判决结果提升了男性律师和男性商人的地位,限制了负债寡妇的法律辩护空间,而这类女性是最常提出请愿诉求的。最后,第六章描述了各个阶层的男人和女人在美国革命战争时期的百态。革命战争带来暂时的剧变之后,中下阶层的妇女基本恢复了像以前一样使用信用进行交易,与此同时,精英阶层的家庭将各式信用交易视为男性的领地,让女人远离金融活动被视为精英阶层特权的标志。
-
连木木2024-05-19本书采取的是多层次的分析结构,一方面从信用关系的周期来分析,另一方面从18世纪新英格兰人所面临的各种政治经济问题来分析。第一章至第五章研究的时间段约为1730—1775年,这个时期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交易加快了发展步伐,在强制债务人执行债务方面,债务诉讼变成更为核心的手段。第六章接着描述18世纪最后几十年里金融和法律实践的连续性与变化。
-
连木木2024-05-19有证据表明,直至19世纪,有些家庭联合亲属共同开展经营和投资活动,而妇女必是关键纽带,尤其是通过婚姻来促进财富转移和联盟巩固。在这种情况下,女性既是投资人,又是出资人,于是,基于信用的延期付款制度应运而生,她们的资金还为各种机构的成立作出了贡献,包括弗吉尼亚公司、英格兰银行和美国财政部。其他妇女则为家族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港口城市,她们还会做各种生意,譬如经营商店和酒馆。
-
连木木2024-05-19本书还发现,18世纪中期,殖民区的法律和文化发生了变化,开始对女性在金融事务中的权利加以限制;到了美国革命时期,这种变化甚至加快了步伐。法庭越来越多地赋予可预测的催债活动特权,如此一来,寡妇的财务状况更加不稳定了,因为她们的生计往往取决于债权人所催收的同一笔财产。马萨诸塞州和罗得岛州各自作出自己的努力,力求在这种偏向于债权人的风气中寻求例外,不过成效有限,而通行的法律制度进一步肯定了男性成为律师和经营商业的合法性。同时,精英层强调性别的阶级身份,这样一来,就等于使金融和法律成为只有男子才能涉足的领域,由此还导致19世纪在更广的范围内对信贷实践文化进行重新定义。
-
连木木2024-05-19妇女成为放贷人、借贷人、诉讼人、证人和财务代理人。她们就像男性一样,从事着诸如此类需要专业技能的实践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妇女在三个重要方面为波士顿和纽波特的经济带来了稳定。第一,男性因外出航海或服兵役经常不在家,面对变幻莫测的经济状况,妇女的劳动保护了家庭及家庭的资源。第二,妇女熟练地使用信用与债务为金融关系带来了可预测性,有助于缓冲市场动荡对她们的冲击。第三,围绕信用与债务的日常实践活动让殖民地的社会等级制度有了“受金融关系影响”的特性:负债让妇女变得更加脆弱,而债权人的身份又让妇女能对男子行使权力。
-
连木木2024-05-19在本书的研究中,我将提出这样的论点:自1730年起,直至美国革命拉开帷幕,城市白人妇女所开展的金融和法律工作是新英格兰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关于女性工作的研究通常集中在妇女的生产性劳动和繁衍后代上,但是料理财务关系同样需要大量的时间、技能和资源。 妇女的劳动及其掌握的资本和关系巩固了波士顿和纽波特的重要地位,助它们成为连接新英格兰腹地和其他大西洋地区的关键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