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自我与社会(译文经典)

最新书摘:
  • Jades Flower
    2017-01-18
    无论如何,如果没有某种社会制度,如果没有构成各种社会制度的有组织的社会态度和社会活动,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完全成熟的个体自我或者个体人格;因为各种社会制度都是一般的社会生活过程的有组织的表现形式,只有当这种社会制度生活过程所包含的每一个个体,都通过其个体经验反映或者理解了社会制度所体现或者说所表现的这些有组织的社会态度和社会活动的时候,这些个体才能发展和拥有完全成熟的自我或者人格。
  • 查微迩
    2021-01-02
    泛化的他人,按照刚才所给的说明,可被看作角色扮演过程的普遍化:泛化的他人是任何一个他人亦即所有他人,他作为或可能作为殊相而与即将到来的合作过程中的角色扮演态度相对立。从动作的观点来看,泛化的他人是普遍意义上的角色扮演动作。如果某个体的言行能够为一个共同活动(没有共同活动便不会有意义的共同体)所涉及的任何其他个体所理解、接受或信任的话,他的言行便有了一种新的普遍性——社会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在一种意义上与客观性同义。对于实证论者来说,这是最重要的一种客观性,有人会说是惟一可能的一种客观性。当个体通过交流发现他的经验为他人所共有,即他的经验和他人的经验属于同一共相(在这个词的第一个意义上)时,他便超越了只赋予他个人的东西。当这一共相的殊相或实例适合于不同的经验视界时,普遍性便呈现了社会性。可以说,个体通过扮演他人的角色,已经超出了他的有限的世界,因为通过以经验为基础、以经验为检验的交流,他确信,在所有这些场合,世界全都呈现着同一面貌。在达到这一点的地方,经验便是社会的、共同的、分享的;只有同这一共同世界相对,个体自己的个人经验才表现出其特色。至少,科学以语词形式记录了这样一个共同世界的更为普遍的面貌。(p.24-25)
  • 查微迩
    2021-01-02
    正如对米德来说物体在涉及有机体的特定情境下具有色彩和价值一样,相对于一个能够被各种物体或物体某些方面所推进的动作而言,物体具有普遍性特征。物体相对于它们不加区别予以支持的动作具有普遍性;该动作具有普遍性即没有区别地为一系列物体所支持的特征。在这种情境中,该动作或动作的组成部分即姿态可以被看作一共相,作为殊相的刺激物属于该共相或分有该共相;而这些物体的普遍性则在于它们共同具有的作为对该动作的刺激的特征。(p.24-25)
  • 查微迩
    2021-01-02
    常常有人说,实用主义者必定是唯名论者,并且不可能公正地对待普遍性这个事实。实际上,实用主义在这一点上最接近于中世纪的概念论。仅当符号只是一个贫乏空洞的殊相,不加区别地代表若干其他殊相时,才会产生唯名论。然而,事实上,表意的符号,作为一种姿态,不是任意的,而始终是某一动作的一个阶段,并因而分有该动作所具有的任何普遍性。正如查尔斯·皮尔士以及很久以前的奥卡姆所见,普遍性与习惯紧密相连。一个动作是普遍的,因为许多物体或物体的许多方面都可以作为合适的刺激:任何可供人就座的物体都是座位;任何可以敲钉子的物体都是锤子。语词“座位”和“锤子”,作为共相,本身就是有关态度的一部分,而非孤立的殊相;个体对这些语词的重复,犹如一个具体的坐的动作或敲的动作,是该态度的普遍性的实例(复制品,用皮尔士的术语来说)。作为一个共相的观念或概念正存在于这个态度中。这些概念指称任何满足该动作要求的物体,即,任何具有适合于刺激这个正在进行的动作的特征的物体。普遍性因而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一系列姿态和物体之间符号化的作用关系,其中的个体成员是这个共相的“实例”。(p.24)
  • 查微迩
    2021-01-02
    有些读者得出这样一种印象,认为实用主义已使个体失落在社会中。米德的有些话可能不时使人想到这一点。但是米德承认生物个体(与“客我”相对的“主我”),承认事实上自我虽以一个先在的社会过程为前提,但反过来又使组织一个独特的人类社会成为可能,这一点当能消除人们的一切疑虑。(p.20-21)
  • 查微迩
    2021-01-02
    于是,所有他人的态度(无论是特定的还是泛化的)组织起来并被一个人的自我所接收,构成了“客我”。如果这便是自我的一切,这个说明便是一种极端的、片面的说明,创造活动和重建活动便毫无余地了;自我便不只是反映社会结构,而且就是那一反映本身了。但是,米德所认为的完整的自我,既是“主我”又是“客我”。“主我”是动作的原则和冲动的原则;它在其行动中改变社会的结构。正如米德在表达杜威的观点时所说:“个体绝不是社会的奴隶。个体构成社会恰如社会构成个体一样实在。”实际上,个体的一切动作,无论是在非语言的还是语言的交流水平上的动作,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的结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细微的改变,而就天才和领袖来说则是巨大的改变。(p.20)
  • 查微迩
    2021-01-02
    米德强调了自我发展的两个阶段:玩耍阶段和游戏阶段。在玩耍中,儿童只是挨个扮演以各种方式进入他生活的人或动物的角色。人们在这里看到,可以说是明显地看到,通过有声姿态的自我刺激作用而采取他人的态度,在以后的生活中,这种态度则要隐蔽得多,不容易察觉。然而,在游戏中,可以说,一个人已成为参与共同活动的所有其他人。因为,要成功地发挥他自己的作用,他的自我必须对整个有组织的活动胸中有数。在这里,他并不只是扮演某个特定的他人的角色,而是扮演参与这个共同活动的任何一个他人的角色;他已经泛化了角色扮演的态度。用米德最喜欢的一个术语和最丰富的一个概念来说,他已采取了“泛化的他人”的态度或角色。(p.19)
  • 查微迩
    2021-01-02
    自我,心灵,“意识”以及表意的符号,在某种意义上是一起突然产生的。米德发现,自我独特的品性在于,具有心灵的有机体能够成为其自身的对象。根据行为主义的观点,使这一点成为可能的机制,是在角色扮演中发现的,而角色扮演包含在语言符号中。就人能够扮演他人的角色而言,可以说,他能从那个视界返视他自身(对他自己作出反应),因而成为他自己的对象。因此,又是只有在社会过程中,作为与生物有机体相区别的自我、已经意识到其自身的存在的自我才可能出现。(p.19)
  • Luftmeer
    2020-09-08
    。自我的本质,如我们已经说过的,是认知的:它是内在化的姿态会话,而后者构成思维,或者说,思想或思考通过它得以进行。因此,自我的起源与基础,像思维的起源与基础一样,是社会的。
  • Luftmeer
    2020-09-08
    有自我意识的人类个体对于他所属的特定社会群体或共同体(及其某些部分)在任何特定时间所面临的问题,在该群体或共同体所从事的各不相同的社会计划或有组织的合作事业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采取或持有该群体或共同体的有组织的社会态度;并且,作为一个参与这些社会计划或合作事业的个体,他据此支配自己的行动。
  • Luftmeer
    2020-09-08
    游戏代表了儿童生活中的这样一个阶段:从在玩耍中扮演他人的角色变成有组织的成员,这是完全意义上的自我意识所必不可少的。
  • Luftmeer
    2020-09-08
    一种复杂的人格在一定意义上是正常的,如我刚才指出过的。人们通常根据我们所属的群体以及我们所处的社会情境对整个自我进行组织。社会是什么,我们是同现在的人生活在一起,还是同我们想象的人生活在一起,还是同过去的人生活在一起,这当然是因人而异。
  • 查微迩
    2021-01-02
    心灵是表意的符号在行为中的所在。它是使意义得以出现的社会交流过程在个体身上的内在化。它是向人的自我表明他的姿态所引起的他人的反应(以及涉及的对象),并根据这些来控制反应本身的能力。表意的姿态,本身是社会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使那些在姿态交流的早期非表意阶段出现的意义内在化,并使组成该过程的生物个体获得这些意义。米德不是从个体的心灵出发引出社会,而是从一个客观的社会过程开始,借助于有声的姿态这一媒介把社会交流过程输入个体内部。然后个体把社会动作化为自己的动作。心灵仍然是社会的;甚至在内心讲坛上,如此获得发展的思想,也是通过某人扮演他人角色并按照这种角色扮演控制自己行为而持续下去的。(p.17)
  • 查微迩
    2021-01-02
    在寻找能够成为表意的符号、因而能够把生物个体转变成一个具有心灵的有机体的姿态时,米德发现了有声的姿态。任何其他姿态都不会像影响他人一样地影响个体本身。我们听到自己讲话就像他人听到一样,但我们看不见自己的面部表情,通常也看不到自己的动作。在米德看来,有声的姿态是语言本身以及各种衍生的符号体系的实际源泉;也是心灵的源泉。
  • 查微迩
    2021-01-02
    为了说明表意的符号,米德用了这样一个例子,即当人们在拥挤的剧院里看到烟时,都会情不自禁地喊起来:“火!”这个喊声的即刻发出可能只是一个被引发的动作的组成部分,至多是一个非表意的符号。但是当喊出“火!”这一倾向像影响他人一样影响该个体的时候,当它本身受到这些效果的支配时,这个有声的姿态就成了一个表意的符号;个体意识到(12)他在做什么;他已达到真正语言的阶段而不是无意识的交流;现在可以说他在使用符号,而不只是对记号作出反应;现在他获得了心灵。(p.16)
  • 查微迩
    2021-01-02
    生物个体必须能够在他自身唤起他的姿态在他人身上唤起的反应,然后利用这一他人的反应来控制他自己下一步行动。这样的姿态是表意的符号。通过使用这些符号,个体在调整他自己行动的过程中“扮演了他人的角色”。人在本质上是扮演角色的动物。在自我和他人身上唤起同一反应,为意义交流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共同内容。(p.15-16)
  • 查微迩
    2021-01-02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姿态具有意义,即,它们意味着即将发生的动作的后阶段,其次还意味着所涉及的对象:捏紧的拳头意味着殴打,伸出的手意味着朝对象打过去。这些意义不是主观的,不是个人的,不是心理的,而是客观地处于社会情境中。(p.15)
  • 查微迩
    2021-01-02
    最低限度的社会必定由生物个体组成,它们参与一个社会动作并且把各自动作的初期阶段作为姿态,即作为完成该动作的指导。(p.14)
  • 查微迩
    2021-01-02
    生物个体转变为具有心灵的有机体即自我,是通过语言这个媒介而发生的,而语言又是以某种类型的社会和某些个体有机体的生理能力为前提的。(p.14)
  • Phon
    2017-03-30
    事实上,米德用生物社会学的术语回到了人的心灵与自我如何在行为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他不想传统的心理学家那样忽视使人类得以发展的社会过程;也不想传统的社会科学家那样忽视社会过程的生物学方面,求助于一种心灵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社会概念,即以心灵为前提的社会概念。米德避免了这两种极端,诉诸于相互作用的生物有机体的不断发展的社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姿态的会话的内在化,心灵与自我产生了。米德还避免了第三种极端即生物学个体主义,他承认使心灵得以产生的基本生物过程的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