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译文名著精选)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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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维德鹿2011-02-10可是她24岁了,天性和教养都是保守的,已经定了型,胶着她所出生和成长的环境中的缝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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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维德鹿2011-02-10他的饥渴被他读书喂养着,变的越来越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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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维德鹿2011-02-10他是一架竖琴,他所体验的全部生活,那就是说,他的意识就是琴弦,这阵乐声是一阵风,它吹拂着这些琴弦,使它们震荡回忆和梦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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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维德鹿2011-02-10在他心里,跟在她的心里一样,这道鸿沟变的越来越宽阔了,可是比这发展的更快的是,他想跨过去的野心也越来越高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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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维德鹿2011-02-10他天生富有同情心,懂得好歹,所以尽管外表神色慌张,心里可感觉的到别人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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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浪耶2019-11-18“有些人们(persons)需要向导,大多数的人都需要的;可是我以为我没有向导也行。我在海图室里已经待了好久,我就快要认得里头的道路,知道我要参看哪些海图,踏勘什么海岸了。根据我自己的看法,我一个人来踏勘要快得多。一个舰队的速度,你知道,正是其中一艘速度最低的军舰的速度,而教师们的速度,也同样会受到这样的影响。他们绝对不可能比他们那帮落后的门生跑得快一步,可是我给自己规定的速度,可以比他们给整个教室的学生所规定的速度来得高。”“‘独行者行最速,’”她针对他引用了一句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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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晨2017-01-20他也并不知道,在世界各地莫尔斯之流的客厅里是找不到那些一心想探索事物奥秘、追求终极真理的人的。他做梦也没想到,这样的人像孤傲的苍鹰,高高地独自在蓝天翱翔,远离大地,远离蝼蚁般的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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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江瀚2012-11-03他茫茫然地写呀写的,说来奇怪,跟周围的世界完全隔绝了,只顾沉浸在他过去生活的文学氛围里,觉得自己活像一个熟门熟路的鬼魂。他想起有人说过,鬼是死去的人的灵魂,可是这个人太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他一时停止了写作,思量着会不会自己实在已经死了,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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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江瀚2012-10-30这八个月被充分利用了,他除了学到正确的语言和高深的思想以外,还对自己了解了不少。原来因为懂得太少而产生的自卑感,如今却产生了对自己的力量的信心。他感到自己跟同船水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而且聪明的认识到,这种差别在于潜在的能力,而不在于已有的成就。他做得到的事情,他们也做得到;可是他感到心里有一团混沌的酵母在活动,它跟他说,除了已有的成就之外,他还能干更多的事。他被世界那出奇的美景弄得心绪缭乱,巴不得罗丝在身边跟他一块儿享受。他打定主意要把南海美景的一鳞半爪讲给她听。这一想,他身子里的创作欲猛烈的燃烧起来,怂恿他为了比罗丝更广大的群众,把这种美景复制出来。于是,一个伟大的念头光辉灿烂地诞生了。他要写作。他要成为全世界的人用来观看的一只眼睛,用来倾听的一只耳朵,用来感受的一颗心脏。他要写作——什么都写——诗歌和散文、小说和描写文,还有莎士比亚写的那种剧本。这是事业,也是赢得罗斯的道路。文学家是世界闻名的大人物,他以为,他们远比挣三万块钱一年、只要愿意就可以当上最高法院法官的勃特勒先生之流来的出色。这念头一诞生,就主宰了他,于是回到旧金山的航程就像在一场美梦中了。他发现自己有不少意想不到的力量,不禁心醉神迷,觉得自己什么都干得成。在辽阔而寂寞的海洋里,他获得了正确观察事物的能力。他第一次明白地看清了罗丝和她的世界。这整个世界轮廓分明地浮现在他脑海里,像一件具体的东西,他可以把它捧在两只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个仔细。这个世界里多的是朦胧而模糊的地方,可是他一眼看到了整个,并不只看到局部,他还看到了征服这世界的方法。写作!这念头在他心里真像是一团烈火。他要一回去就动手写。他第一篇要写的就是这次宝藏探寻者的航行经过。他要把这篇东西卖给旧金山的一家报馆。他不打算事先跟罗丝说什么,等她看到他的名字出现在报上,准会又惊奇又高兴的。他一方面写作,一方面还可以继续学习。一天有二十四个钟点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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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晓2012-08-20他跟这样一个五花八门的世界打交道,呼啸着经历了它那变化无穷的各个方面,在这个过程中他学到了一条行为准则,大意是说当你玩起一种陌生的游戏时,应该让对方先动手。这条准则曾使他上千次得意,而且还训练了他善于观察的能力。他懂得如何密切注视一个陌生事物,等它露出马脚,就能找到一个下手的门径。这就像拳击时边打边寻找突破口一样。一旦突破口出现,他的丰富经验就会教他如何下手,而且出手要狠。 因此。他对于露丝也采取等待策略,他注视着对方,很想吐露自己的爱情,却又不敢。他生怕会吓蒙了她,而且他对自己也不那么有把我。其实,他对露丝的策略是完全正确的,可惜他自己没有意识到。世界上先有了爱情,然后才出现能表达爱情的语言,当爱情正值青春年少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它学会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与手段,以后就从来没有忘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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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锁孔的风2012-11-06她这种思想上的狭隘性不少人都有,他们总以为他们的肤色、信念和政治史无懈可击和最好不过的,而遍布全球的其他人却不像他们那么幸运。就是这种思想上的狭隘性使古代的犹太人感谢上帝自己生来不是个女人,使现代人派遣传教士去天涯海角从事更换神祇的工作,也使露丝产生一种愿望,要把这个来自生活的其他角落的人塑造得跟生活在她那个特定角落的人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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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晓2012-08-18…,于是想象力像一块毫无生气的铅块,沉甸甸地掉到了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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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晓2012-08-18“咳,你觉得他怎么样?”阿瑟问道。“挺有趣。就像一股臭氧,”她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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サマークマ2012-02-22说到他自己,他对美怀着满腔热情。只要能够为美服务对他已是足够的报偿。而他爱露丝又甚于爱美。他认为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引起他心里这场革命的正是爱情。是爱情把他从一个粗鲁的水手变成了一个学生,一个艺术家。因此,在他眼里爱情比学问和艺术都伟大,是三者中最伟大的。他已经发现他的脑子比露丝想得更多,正如比她的弟弟和爸爸想得更多一样。尽管她具有大学教育的一切优势,尽管他面对的是她的学士学位,他的智慧的力量依然能使她相形见绌。他这一年左右的自学和装备让他深刻地了解了世界、艺术和人生,而那时她万万办不到的。 这一切他都明白。但那并不影响他对露丝的爱,也不影响露丝露丝对他的爱。爱情太美好,太高贵,他又是太忠诚的情人,他不能用批评指责来玷污它。爱情跟露丝对艺术、对正确行为、对法国革命或是对选举权平等的不同看法有什么关系?那都是思维的过程,可爱情是高于理智的,驾凌于理智以上。他不能小看了爱情。他崇拜爱情。爱情高卧在峡谷地区以外的山峰之巅,是存在的升华,是生活的极顶,是很少降临人世的。由于他说喜爱的科学哲学家流派,他懂得了爱情的生物学意义;但是通过同样的细致的科学推理他达到了一个结论:人类的生理结构在爱情中达到了最高目标。爱情不容怀疑,只能被接受为生命的最高回报。因此他认为情人是一切生灵中最幸福的人,一想起“颠倒膜拜的恋人”高于世间一切,高于财富和判断,高于舆论和赞美,高于生命本身,高于“一吻便死去”,他便非常快活。 许多这类道理马丁早就明白了,有些道理他后来也明白了。这时他干起了工作,过着斯巴达式的苦行生活,除了去看露丝从不消遣。他马丁就在他这间小房里生活、睡觉、读书、写作、做家务。屋子仅有一扇窗户面对着小小的门廊,窗前是一张厨房里用的桌子,权且充作书桌、图书馆和打字机台。靠后墙的床占据了屋子全部空间的三分之二。桌子一旁是一个花哨的柜子,原是做来赚钱不为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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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12-05-10怜悯和同情原是地下的奴隶营中产生的,无非是聚集在一起的伤心人和弱者的那份苦难和血汗生活的产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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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12-05-10“凡是由奴隶型的人所组成的国家都支持不下去。那条旧有的发展规律还是适用的。我刚才说过,在生存竞争中有这种倾向,就是强者和强者的后裔会生存下去,而弱者和弱者的后裔会被打垮,生存不下去。结果,强者和强者的后裔生存下去了,于是,只消竞争存在一天,强者就一代一代地愈来愈强。这是进化的发展过程。可是你们这帮奴隶——我承认,当奴隶真是太不幸了——可是你们这帮奴隶向往着一个社会,在那里,这条发展规律被取消了,弱者和无能者都可以生存下去,每个无能者都可以要吃多少就多少,一天吃上几餐就几餐,谁都可以娶妻嫁人、传宗接代——弱者跟强者完全一样。那结果会是怎样呢?每一代的力量和生命的价值就不会增长。恰恰相反,反而会减小。这就是你们这套奴隶哲学的报应。你们这个奴隶的社会——奴隶所有、奴隶所治、奴隶所享——就会不可避免地随着组成它的生命的衰败和崩溃而走向衰败和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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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12-05-10“原来你打泥沼里爬起来了,马丁伊登啊,”他一本正经的说。“你在万丈光芒里擦干净自己的眼睛,把身体探进星空,跟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一样,“摆脱了残暴的兽性”,并且从一切强有力的权威手里夺取了最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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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12-05-10天堂里的圣徒——他们怎么可能不美好、不纯洁呢?不用称赞他们。可是泥沼里的圣徒——啊,那才是千古奇迹!那才叫人觉得生活是值得留恋的呢。看到罪恶的渊薮中出现的崇高的道德;自己打泥沼里挺起身来,眼睛上还挂着泥浆,看到第一眼美,朦胧而又遥远;看到从懦怯、脆弱、邪恶和一切深渊中的兽性里,产生力量、真诚和崇高的精神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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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浪耶2019-11-20“你这傻瓜!”他冲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嚷道。“你想写作,你尝试写作,可是你心里却一点儿可写的东西也没有。你心里有些什么呀?——只有一些孩子气的看法,一点儿不成熟的感情,好些没有好好吸收的美,一大团黑黝黝的无知,一颗被爱情充塞得快要迸裂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般庞大、跟你的无知一般无用的野心。可是你竟想写作!嘿,你现在才刚沾着点边儿,开始找到一些可写的东西呢。你对美的本质一无所知,却想创造美,那怎么成呢?你对生活的种种基本特征一无所知,却想写生活。世界对你就像一个难解的谜,而关于生活,你写来写去也只可能写些你对生活的方式所不了解的事,可是你却想写世界和生活的方式。可是别灰心,马丁,我的孩子。你迟早写得成的。你了解得很少,少得可怜,可是你如今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可以了解更多了。有一天,要是你运气好的话,你也许会把凡是能够了解的事物差不多全了解得清清楚楚。那时候你才能写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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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晓2012-08-20他很想对这个姐姐亲热些,她是个好人,而且他知道她爱他,不过是以她自己的方式。不知为什么,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越来越失去了本来面目,越来越使他困惑。他想,一定是过度劳累,加上拖儿带女和丈夫的唠叨改变了她。他突生灵感,忽然想到她的天性似乎也有了陈腐蔬菜跟肥皂泡沫的气味,就像在店里做买卖时她收紧的油腻腻的角币和分币那样。“去吃早饭吧,”她粗声粗气地说,暗地里却很高兴。她有几个四处流浪的兄弟,这一个是她最喜欢的。"俺说啊,俺一定要亲你一下,“她说的时候心里突然一颤。她用拇指和食指把湿淋淋的肥皂泡沫先从一只手臂,再从另一只手臂上抹掉。他的手搂住她粗壮的腰部,吻了吻她湿漉漉的,正在冒着热气的嘴唇。泪水涌进她的眼眶,与其说由于强烈的感情,还不如说是由于长期劳累带来的虚弱。她把他从身边推开,不过他已经一眼瞥见了她湿润的眼眶。”早饭在炉膛里,“她急匆匆地说。”积木应该起床了。俺得起个大早洗衣服。好吧,动作麻利些,早一点出门。今儿不会是好日子,汤姆走了,贝纳德只好自己去赶车。“马丁带着沉重的心情走进厨房,她通红的脸庞和邋遢的模样像硝酸一样蚀刻进他的脑海里。他相信,如果她有些空闲时间,她会疼爱他的。可是她劳累得半死不活。贝纳德·希金波森这样驱使她干活真是个畜生。另一方面,他不得不感到,那一吻里实在没有什么美的成分。不错,这一吻并不寻常。多少年来,她只在他远航归来或者即将出海的时候吻他。可是这一吻有肥皂味道,而且他注意到她的嘴唇松弛,没有一般人亲吻时应有的迅速而有力的嘴唇的压挤劲,这是一位疲惫不堪的妇人的吻,她劳累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忘记了如何亲吻。他记得在她没有出嫁以前,她能整个晚上跟最棒的小伙子跳舞,虽说当天她刚做完了一天的洗衣房的重活,而且对跳了舞后马上又要干另一天的重活也满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