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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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一方面,“士”作为武士集团,随着征服和共同体的扩大而发展为军官阶级,并且因逐渐承担起民政而演化为行政官员;另一方面,“士”,即与“王”意义相近的“士”,作为加入了军事联盟的各族各类大小首领,即“多王”或“多士”之类,也逐渐因上述分工任事的过程,而发展出了最高王权之下的行政官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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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社会群体的等级分层和功能分化,固然在分析上是不同的过程,但在实际上它们并不能截然分开。等级分层,往往要以一定的功能分化作为基础。首先,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这种区分,就不仅标志着财富,而且还标志着权力的不平等分配,从而使“统治”成为贵族阶级独占的事务。并且在中国古代,这种分层所导致的文化资源的不平等分配,还使贵族成了文化的集中代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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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士”作为武士集团,在最初他们可能构成了首领之下的亲兵组织,并随着氏族间征服与联盟的扩大变成军官阶级,直至逐渐变成贵族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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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中国早期国家的基础,是建立在各个氏族的联盟、臣属、征眼和敌对关系之上的。当社会规模扩大、内部复杂化,足以把臣服氏族也纳入本氏族之内时,共同体的结构就要发生变化;在其中,臣服氏族的成员、当然不可能拥有与统治氏族成员同等的权利义务,周代社会已经有了"乡、遂"或"国、野"的分化了。以城邑为中心的乡居者,为拥有基本权利义务的国人,他们兼事耕战,多为周王或诸侯的同族同姓,可称“国士”;而郊外的遂人或野人则为臣服部族,负担贡赋劳役而不能成为正式战上或主力战士,且是不举行冠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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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据李锦芳揭示,同属越族的吴、越、句町三国君主之名,多冠以夫、无、不、孚、毋等字,如吴之夫差、越之无余。而今天壮侗语中与之读音相近、读为pau 5、pu 5、po 6的那几个词,既可以作男性及男性长者尊称,也可以用来称呼头领、领袖。据此李锦芳判定、夫、无等字的意义,很可能是王、头领之类,夫差、无余直译当是“王差”“王余”。可见古代百越族语言之中,男子与首领亦为一词。对“王差”“王余”,我们不难联想到般周先祖王亘、王亥、王季之类。而且汉语中“夫”正指男子,以之对译越族首领之称,可谓音义无不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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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古之官称,时或以所掌之人命名。如掌工匠之官称“工”,掌射手之官称“射”,掌诸子之官称"诸子”,掌公族之官称“公族”之类。准以此例,掌士(战士)之官亦称“士”。氏族之中兵民不分,成年男子皆是战士,氏族首领同时也是军事统帅;古称“士”之官,如“士”“司士”“大士”之类,皆与“刑”有关。古兵刑不分,刑法生于军法。广义说杀伐之事皆属于“刑”。士、王二字皆斧形,而斧钺既象征杀伐征讨的权力,又象征治军行刑的权力。虽然后世兵、刑渐别,但士为主刑之“理官”一点,仍然反映了称士的那些官职最初的军事首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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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社会分化,必然要求着新条件之下的新的社会整合。而“秦政"的文吏政治,兴盛一时又二世而亡,说明片面发达、片面分化的官僚体制,并不足以整合整个社会。学士群体所促成的士大夫政治,则是既深深地扎根于传统之中,同时又适应了帝国时代新的政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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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儒家思想对天、地、人之间的众多事象加之以系统的解释安排、以此来处理人生问题、家庭问题、教育问题、丈化问题、治国平天下问题等等,直到宇宙问题并力图以这种无所不包的体系支配帝国政治。帝国官僚深受儒家教育,并有义务在各种情境中奉行、贯彻和维护它。意识形态的无所不包性,与士大夫角色的功能混溶性质互为表里,并使其"文人"的一面与"官僚"的一面,充分地一体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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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yway2012-04-09对周代“礼制”这种政治文化秩序之下,政统、亲统、和道统业已有别了;尽管较之后世它们之间依然存在着重大的重合与互渗。然而正是在这初生的差异情况之下,“礼”文化发展出了处理这些差异的精妙原则——“和而不同”。这一原则承认、甚至保障要素之间的差异性,并对“以同裨同”加以否定和排斥;然而其间的差异却并不导向于”分“、导向于”离“,差异之中又有同一性。在古人观念之中,万事万物的差异清晰地存在于天地之间,然而它们并不是彼此隔绝、彼此疏离的;异质要素之间是香芬相异而又相继相维的关系。这一理念神神地贯注于”礼治“之中,由此本来就具有无所不包性质的”礼“,便具有了容纳要素间因时势推移而产生的更大差异的强大涵摄力。”礼“统摄”君、父、师“或”尊、亲、贤“,并由此进一步把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父子、兄弟、侧室、贰宗、师保、瞽史等等形形色色的社会角色,纳入森然不紊的秩序之中,并进而处理和安排”千品“、”万方“、”亿事“、”兆物“的各个层面、各类事项。这其间的维系,就是”和而不同“。”和而不同“业已结晶为一种精致的形上理念,但是它也在深层意义之上,体现在极具体的制度设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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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yway2012-03-14本书的视角既不是社会史的,也不是政治史或思想史的,虽然它也必然要广泛涉及那些方面的问题。在有限的讨论范围内,本书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士大夫政治的演生,揭示一种独特政治文化模式的演生过程和结构设计。这种模式有点儿像、但又不全是被称为“治国之道”的那类东西;它也不就是实际政治行为的“平均数”,或等于实际政治制度;但是作为传统,它确实曾经深刻地影响了行为、制度和观念,并且就是在那些行为、制度和观念之中,体现了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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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oundight2021-12-23我们只能说,“礼法秩序”是帝国政治文化形态所可能达到的“稳态”,它并不能解决专制官僚体制所潜藏的一切问题。这个官僚帝国依然因其固有的腐化、老化倾向而周期性地陷入内外危机之中。但是较之单纯的“礼治”和“法治”,汉代所初步形成的“礼法秩序”,毕竟是在传统所提供的资源范围之内,所能够得到的相对较具适应性的演化结果。它相对地延长了各个王朝的寿命,并且保证了帝国在一次次解体之后,又一次次地以类似形态重新建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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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鱼2021-03-10正是因为“士君子”承担了道义、承担了规谏、也承担了教化,荀子遂有“有治人,无治法”的著名论断。他不相信法律、法吏的万能。我们知道法制如果过于复杂,反而将增加违法的可能性;而且万变的个案会使一切“完备”的法律显得贫乏。面对每一个个案,执法者仍须做出判断,这时他的价值观就是决定性的。“合法地滥用权力”丝毫不比违法危险更小,官僚主义的态度能使任何指令在忠实执行中变得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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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6安格尔还从社会分化出发讨论了相应原因,指出与欧洲得以形成近代法治的社会背景相比,中国转型时代的一个关键特征,就在于缺乏一个独立于中央集权君主制政府的第三等级:商人既无动力,也无机会维护其利益并发展出自己的法,被吸收到初生的国家官僚组织中的“士”不可能萌生出独立的法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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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结断文案,当然要依照法律;运用法律法令的能力,便是“文法”的中心内容。“文”在汉代每每就特指法律条文,故有“深文”、“文致”等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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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鲲2017-05-15那种一集权的科层形式分配职能、资源和权威,以经由特定铨选程序进入晋升阶梯的专业领薪文官任职、并依赖成文的系统化法规而运转的行政组织,就可称之为官僚制。官僚制的基本精神是所谓“工具理性”,它表现为目的明确的、可计算的、合乎逻辑的、普遍主义的和系统的达到目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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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2020-08-29周政之“礼治”政治文化传统中所蕴涵的种种不同要素,在战国时为诸子分别地在不同方向上加以发挥,“道术将为天下裂”;而荀子却是较少地偏执一端,并在对三统相维之“礼治”加以创造性的转化之上,做出了诸子多不能及的特殊贡献,从而为中国古代士大夫政治的传承和发展莫定了理论基础。他所规划的“士君子一官人百吏”模式,上承封建时代的土大夫政治,下溯则为帝国时代的“士大夫一胥吏”政治格局之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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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2020-08-29但是荀子一类思想学说的存在,毕竟表明“礼治”政治文化传统依然是冰层下的潜流,并且预示着这样一种可能,就是说儒家思想与专制官僚政治尽管有尖锐对立的一面,但二者最终并不是不可以协调的一一它们毕竟出于和处于同一社会大背景中。荀子学说的出现当然不是偶然的;其兼综儒法的倾向,也并非一枝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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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2020-08-29尽管儒法两家处于同一社会大背景之下,他们的深层思路或有相通之处;但就特定意义而言,孔、孟与商、韩是分别地代表了两个极端:前者本于政统、亲统和道统三位一体的“礼治”秩序,后者所追求的却是一种立足政统、独尊吏道的专制官僚政治秩序;因而儒家趋向复古,而法家却主张变革。“礼治”对应着较为低下的功能分化程度,借助于许多非政治性的以至原生性的功能方式;“法治”则强调政统的分化,着意保障和促进其专门化的性质,体现了更高的理性行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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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鱼2021-03-11法家与秦政所达到的“深刻的片面”,划定了它的限度。1.官僚行政的组织机构片面发达,立法、司法和所谓“政治斗争通道”并无多少自主性可言。法家与秦政之“法治”这种缺乏自我调节能力的“官僚制的法”,与关东列国根深蒂固的三统相维(政统、亲统、道统)的政治文化模式,难以有机地整合为一体。2.秦这种集立法、司法和行政于一身的官僚制度,可以使控制直达社会基层。当专制君主发现自由调动如此之大的人力物力的时候,他往往不会错过这一滥用权力的机会。(因这种“法治”对君主个人意志的抵制往往是只限于技术层面。“明法”“督责”不仅服务于“法治”“霸道”,而且也服务于君主“专用天下适己”的个人欲望。3.官僚体制自身也有一种把一切社会要素纳入行政式之下的天然倾向,只要存在着可能,它就要施展其无所不在的控制,以及种通过追求“宏大事业”、显示其调动资源的巨大能力以实现其存在价值的天然倾向。这与君主之权势欲一拍即合,并且经常构成对社会之沉重压迫,进而成为社会的异化物和对立物。强制剥夺民众自由而使之服务于国家,这一点尤其能够反映官僚帝国的本质。4.然而小农经济的天脆性,却使这个庞大的专制官机器必须在一个难以掌握的平衡点上运转,既要保证源的敛取,又不能使剥削超过限度,否则千万小农的破产终将造成严重动乱。然而这一体制的结构,却使之难以由自身来矫正政策的偏差。文吏固然训练有素,他们却只具备执行功能,由严刑暴敛引起的动乱反馈至中央,新的指令仍是严刑暴敛,并在无异议的情况之下被再次贯彻下去了。近代社会政治系统的分化中,出现了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并有各种民主通道和政党政治使社会可以由之制约国家。但是在中国古代战国至秦政治系统的分化形态,却表现为吏道的“孤军深入”一专制官僚体制的片面发达。 在秦帝国,“法治”确实达到了“片面的深刻”,但这种君主专制与政治相结合的体制,无论就其内部机制而言,还是就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