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

- 书名: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
- 作者: 黄宗智
- 格式:PDF
- 时间:2024-07-04
- 评分:
- ISBN:9787806785416
内容简介: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作为《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系列丛书之一,是著名的海外华人学者黄宗智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作者通过十多年对清代大量乡村地方档案与实地调查资料的精心分析,揭示了清代官方法律文书与民间实际司法操作之间既联系又间隔的逻辑关系,阐述了清代法律、社会与文化间的复杂关系现象,丰富了对中国古代社会史的研究范围,拓宽了研究的视野,对国内学术界在类似研究领域的工作颇有裨益。
黄宗智,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教授,中国研究中心创办主任(1986-1995年)。《近代中国》季刊(Moden China)创办编辑(1975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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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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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颤桑2012-05-26法律表达与实践的差异,根源完全在于儒家理想与实际的距离。赞“实用道德主义”。;另,中国哪里还能见到土生土长的有理智的法学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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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igh2012-05-12后三章的思想性极强,勉强看懂了,认识到对制度的批判的肤浅了。将表达与实践的矛盾理解作非此即彼的对立容易走向虚无,构建多元的模型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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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青2013-04-19這本真的有這麼好嗎?趕腳還是有點結論主導了論據。官方文件作為研究素材的局限性已受到批評鳥。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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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忘2013-10-01虽然在清代官方的表述中,国家法律在私了中不起作用,它事实上发挥着重要影响。同时,如下面的分析将要说明的,这个制度的实际运作与儒家对它理性化的表达大相径庭。认为民间调解受天理和人情的指导是过分简单化的看法,因为这里的情理和儒家所赋予的意义并不相同。在村庄调解的实际运用中,人情的主要实践含义是维持人们之间关系的和谐,而理所关心的则是世俗和常识意义上的是非对错,如道理这个日常用语所示。村民们最为关切的是通过妥协来维护互相间的友善关系,因为大家不得不生活在一个朝夕相处的封闭的社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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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忘2013-10-01村庄自己处理偷盗庄稼这样的小偷小摸事实上是清律中的一个汗安定原则。明律简单地说这样的偷盗要受处罚,清律则补充说:“所计食之吾,假一两以上,苔一十;二两,苔二十;计两加等,罪止杖六十,徒一年。”如经君健所指出的,一般偷盗庄稼的价值都不到一两,按照清律的小注,就是让他们在法庭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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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忘2013-10-01除了兄弟阋墙导致分家外,夫妻争执显然是村庄调查中反应出来的最长见的一种纠纷。接受日本调查者访问的村民们把这种争执归咎于丈夫的懒惰或挥霍,娘家和婆家之间收入的差距,丈夫对媳妇丑陋的不满等等。但是仅有很少的夫妻争执会导致离婚这种最极端的结局,即使在民国时期也是如此。虽然在清代离婚对男子来说相对容易,对一个不幸的妻子却并不是一个实际的选择。清律规定,一个女人只有当她被丈夫离奇三年以上,或迫使她与别人通奸,或把她卖给别人,或将她牙齿、手指、脚趾或四肢打断,才允许同丈夫离异。至于受公婆虐待,她必须受“非理”毒打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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