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诉讼社会史研究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旨在研究中国诉讼社会史的论文集。有一些欧美学者认为,传统中国社会不是植根于法律,而是建立在儒家伦理或礼治的基础之上,甚至认为未曾存在过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庭。这是一种误解。为了纠正这一误解,中日两国的相关学者深掘各种文献资料,结合各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民间生活状态,阐释了传统中国作为诉讼社会的不同侧面。同时,《中国诉讼社会史研究》还对中国历史上诉讼的过程、诉讼对于民众所具有的意义,以及历代针对诉讼的频发采取的应对之策进行了深入具体的研究。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书中还考察了日本江户时代的诉讼。
夫马进(1948— ),日本历史学家。1971 年京都大学文学部毕业后进入大学院文学研究科博士课程。1974 年任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助教,1979 年起历任富山大学人文学部讲师、副教授。1987 年起历任京都大学文学部、文学研究科副教授、教授。2013 年退休,现为京都大学名誉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1997 年,恩赐奖、日本学士院奖)、《朝鲜燕行使与朝鲜通信使》(2015 年,Paju Book Award 著作奖、德川奖);编著有《增订使琉球录解题与研究》(1999 年)、《燕行录全集日本所藏编》(2001 年合编)、《中国东亚外交交流史研究》(2007 年);译注有《乾净笔谭》( 朝鲜洪大容著,2016、2017 年)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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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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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哈2021-03-06行政诉讼那篇写的那是个什么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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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川2021-04-16前半部分惊为好书,后半部分逐渐无聊,或许是到了后面了无新意重复渐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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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大宝要奋斗2021-01-07日本中国法律是研究论文集,过于稀碎高深。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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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2023-01-12在同治时期所看到的粗野风气和暴力行为之所以显得特别引人注目,恐怕正是因为诉讼多发才使得审判的样式发生了变化,而审判样式的变化又改变了诉论本身的形态。也就是说,对于《淡新档案》和《巴县档案(同治朝)》中所显示出的当时当地的人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经常伴有采用暴力的倾向,有必要加以注意。本文第六小节所提到的事例,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种情况不断重复,并相互作用,才将巴县变成了一个缠讼和读讼的世界;人们在诉讼与审判的过程中也越发热衷于采用粗暴的行为。不仅如此,同治年间的巴县人,看待作为调停人和法官的知县的目光实在是相当轻慢的。这一点从他们在知县面前毫无顾忌地公然撒谎,而所谓“图赖诉讼”“虚假诉讼”之类的东西屡见不鲜这些事实中可见一斑。与此同时,这里讼师活动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中国的司法近代化,就是以这些事实为前提而开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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