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重生

- 书名: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重生
- 作者: 施特劳斯
- 格式:PDF
- 时间:2024-08-02
- 评分:
- ISBN:9787508060682
内容简介:
《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重生》汇编了施特劳斯的若干单篇文章、讲学稿和未刊文稿,旨在为了解施特劳斯的学问品质和学术关怀提供恰切的基本文献,实可作为施特劳斯学问的入门读物。第一编的文章表达了施特劳斯对于我们时代精神危机的看法,第二编意图介绍施特劳斯对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看法。古典理性主义的重生不是一个传统不加自我检审的重生。古典理性主义的重生需要从与其敌手的对话中、或在此基础上日益回归。于是施特劳斯延续着迈蒙尼德的辩证法:据施特劳斯判断,这位哲人对古典理性主义进行了最深刻同时也、也即收获最为丰厚的批判。
《古典政治理性主义的重生》编者:托马斯·潘戈(Thomas L.Pangle,又译潘格尔、潘高),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哲学、法哲学家。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奥斯汀分校人文学院教授、杰斐逊古典文献研修中心主人、施特劳斯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之一、施特劳斯学派东岸领军人物之一、加拿大皇家学院终身成员、德国巴伐利亚科学学会海森堡纪念讲席客座教授。
1944年潘戈生与美国纽约州加弗努尔(Gouverneur, New York),1966年在康奈尔大学拿到文学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 degree,B.A.)。当时阿兰·布鲁姆(Allan Bloom,1930年9月14日-1992年10月7日)正在康奈尔(1963-1970),潘戈在布鲁姆指导下学了政治哲学。传说布鲁姆激发了许多人对政治哲学的兴趣,潘戈显然位列其中。毕业之后他继续深造,去芝加哥大学读了博士。传说他是要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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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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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utologia2016-10-09重看的时候才发现,《苏格拉底问题五讲》五篇讲稿是当年“海上西学读书小组”的五位核心成员翻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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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箖2011-04-21少部分的翻譯實在差強人意,但選文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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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正义武士2012-10-31最为受益的是以下几篇:修息底德的一篇,苏格拉底问题一篇与游叙佛伦一篇。虽然施特劳斯表现出一副学院派的样子以及对于现实政治的远离,但这无疑是他自己摸索出的那套哲人自我保全的方法。算是个入门,美国的精英们不会安于当一个没有文化的国家的精英的,而这恰恰是最可怕之处。
最新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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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友1981645342022-01-14一切时空中的人们都注意到,事物以一种有规则的形式运转,它们有运转惯习和运转方式。例如按圣经中的说法,derech nashim(即女人的方式)就是月经,或按希腊的说法,boskematōn dikē(即野兽的惯习)所指的无异于野兽的本性。或者再举一例,在圣经希伯语中,mishpat一词指一个事物的规则运转所反映出的该事物的惯习或法则。在这种情形下,显然无法区分狗的惯习与非利士人的惯习;比如说,一个非利士人以自身的方式规则地行事,一条狗也以自身的方式规则地行事。如果你认为我举的例子太过蹩脚,你还可以举狮子和希伯莱人为例。因此,事物都规则地运转,都有其惯习或方式。我还从一位印度学生那里得知,在印地语中,dharma(一般译作“宗教”)指惯习或方式,还可以指诸如铁、树等事物的惯习或方式。既然人类的惯习或方式无疑地包括印度宗教,那么在派生意义上甚至最重要的意义上,惯习或方式就意味着基于宗教而存在的一切。如果我们现在假定,“方式”观念确实是自然观念的前哲学对应物,那么我们还得马上补充这样一种显然的观点:在众多方式中有一种特别重要,那就是我们所属群体的方式——即我们的方式。我们的方式当然是正确的方式。为什么正确?答案是:因为它古老,因为它是我们自己的,或者用柏克(Edmund Burke)的漂亮表述,因为它“土生土长而且约定俗成”。我们可将所有这些表述归于“祖传”一词。因此,按原本的观念,祖传的就等于好的。好的必然是祖传的,这意味着(由于人总是一个思想着的存在者)祖先更卓越。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在什么意义上祖传的就是好的呢?祖先更卓越,因此应该将祖先理解为(如果这种观念得到充分思考)诸神或诸神之子或诸神的弟子。换言之,有必要将正确的习俗视为神性律法,亦即theos nom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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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友1981645342022-01-14现代发展的精髓是一种特别的现实主义,即在于这样的观念:道德原则以及对道德原则的诉求——布道、训诫——都已失效,因而人们不得不寻找道德原则的替代品,这种替代品必须比失效的布道更有效。比如,这种替代品可以去制度、经济中找,很可能最重要的替代品就是所谓“历史进程”,这意味着,相比于个人凭自己的努力所能做的或将做的,历史进程在某种意义上是实现好生活的一种远远更为重要的保证。人们已经注意到,这种改变表现于普通语言的改变,即表现于以进步与反动的区分取代好坏之分——这暗示着,我们必须选择并践行有助于进步、合乎历史潮流的事情,而且谁对这样的改进吹毛求疵,谁就不正派或不道德。然而历史潮流极端含混,并因此而不能成为一个标准,或换言之跳上游行彩车(bandwagon)或融入未来的浪潮,并不比抗拒历史潮流更合理——一旦认清这些,那就没任何标准可言。被理解为历史进程的这些事实确乎并不教给我们任何有关价值的东西,而且放弃道德原则本身的后果就是,价值判断开始完全失去客观依据。再说得清楚一些,野蛮残忍的价值与文明的价值一样能够得到辩护——人们竟从诸社会科学研究中学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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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友1981645342022-01-14猥亵和渎神均在于公开谈论那些依礼数不能公开谈论的事物。这之所以荒唐可笑并令人愉悦,是因为礼数被视为一种负担,被视为某种强加之物,被视为某种将自身尊严归因于强制、习俗和礼法(nomos)的东西。在阿里斯托芬谐剧的背景中,我们可以发现礼法和自然(physis)之间的区分。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认清了自然在家庭中的地位。但阿里斯托芬则更进一步。这一步体现为他经常毫无义愤地提及通奷,还体现为如下这些事实:《鸟》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少男恋者(pederast),还有《马蜂》中那位在某种程度上纠正了糊涂父亲的明智儿子对这位上了年纪的父亲动用了强力。总之,阿里斯托芬并未止步于家庭的神圣性和自然性。人们禁不住会说,他的谐剧是在歌颂自然的胜利,因为自然把自身显现于愉悦之中,并显现为高于习俗或律法,而习俗或律法正是高贵和正义之所在。为了避免粗糙的误解,必须马上补充两点。首先,如果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待礼法,那么阿里斯托芬谐剧立足于关于自然的知识,因此也立足于与这种知识相伴的关于高尚快乐的意识。最终,阿里斯托芬毫不怀疑自然——尤其人的自然(或译“人性”)——需要礼法。阿里斯托芬并不拒斥礼法,但他试图暴露其成问题且危险的状况,这种状况介于身体需要和心智需要之间;因为如果人们不懂得礼法的危险状况,就肯定会出于礼法而产生不合理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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