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原理

- 书名:债法原理
- 作者: 王泽鉴
- 格式:PDF
- 时间:2024-07-10
- 评分:
- ISBN:9787301159538
内容简介:
《债法原理(最新版)》内容简介:民法债编及债编施行法部分修正条文已经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日通过,四月二一日公布,并定于二000年五月五日施行。此项修正将使民法更能适应二十一世纪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更能合理有效率地规范国民生活。为配合法律的变迁,特全面增订《债法原理(最新版)》,应说明者有三:1.预定以“债法原理”为题,就债法的重要基本问题,从事系列专题性的研究,期望能对民法学的发展作出一点贡献。2.采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并供复习之用。3.对新修正条文的解释适用,作较详细的阐释。为留下时间早日完成侵权行为法的撰述,未能作更深入的研究,敬请鉴谅。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人学法律系,获得过慕尼黑大学法学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等。
下载地址:
标签:
文章链接:https://www.dushupai.com/book-content-39714.html(转载时请注明本文出处及文章链接)
最新评论:
更多
-
免葱2023-02-23“债作为有机体”的概念挺有启发性。看得出王老还是想透过现象看本质,但传统教义学的知识体系太有限了。
-
coolesocke2021-11-04成长就是把书桌上的全套链锯人换成王泽鉴的天龙八部
-
Heyyy2021-12-05代理是laband发现的,七大法学发现之一。代理是无因性的单独行为。限民无法代追认不承担无权代理责任。悬赏广告在台是单方允诺之债,我们则是用了契约说。大陆法系通说迟到之承诺为新要约。我们兼抄此说与CISG商事规则。王泽鉴,读你千遍也不倦。
最新书摘:
更多
-
弘犊2016-01-29学习法律之人,常在研读他人业已建立的概念体系,甚少先观察案案例,探究建立概念体系的过程。
-
獭斋2020-10-26某人书立遗嘱:“吾知行将死亡。吾妻已怀孕,不知其所生者为男或女。特就吾之财产为如下处分:若吾妻所生为男孩,则吾子得2/3,吾妻得1/3;若所生者为女孩,则吾妻得2/3,吾女得1/3。”某人死后,其妻生双胞胎,一男一女。如何分配遗产,发生争议。
-
Wenger2017-09-14债之发生原因不一,可分为两类:一为基于法律行为,二为基于法律规定。
猜你喜欢:
-
学习教育豆瓣 8.9
-
学习教育豆瓣 8.6
-
学习教育豆瓣 9.6
-
学习教育豆瓣 9.0
-
学习教育豆瓣 8.9
-
学习教育豆瓣 8.2
-
学习教育豆瓣 8.5
-
学习教育豆瓣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