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

- 书名: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
- 作者: 王迁
- 格式:PDF
- 时间:2024-07-10
- 评分:
- ISBN:9787300295145
全书共分为三大部分:著作权制度、专利权制度和商标制度。一共20章,分别是:第一章“总论”、第二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与利用”、第五章“著作权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第六章“邻接权”、第七章“对著作权的限制”、第八章“著作权侵权及法律责任”、第九章“专利法律制度概述”、第十章“专利权的客体”、第十一章“专利权的主体”、第十二章“专利申请、审查与授权的实质条件”、第十三章“专利权的内容、利用、消灭与保护期”、第十四章“对专利权的限制”、第十五章“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及法律责任”、第十六章“商标法律制度概述”、第十七章“商标权的取得”、第十八章“商标权的内容、利用与消灭”、第十九章“商标侵权及其法律责任”、第二十章“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全书当中穿插“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立法背景”等,使读者能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选择地阅读,以进一步加深理解。
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和“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和第十八届“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是“全国优秀教师”,获得“霍英东青年教师奖一等奖”。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和检察院的咨询专家,是《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专家委员会成员;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2013年《马拉喀什条约》外交会议中,任“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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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儿2022-05-03同事力荐,被称为大神的存在。对于新法修改的论述细致,关于信网权和广播权的思路颇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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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hale2023-10-23新版再读,减一星是为祛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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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二2023-11-17虽然都是写知识产权的,但王迁=其他所有人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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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磊2020-12-04饭店拆毁壁画某饭店委托湖北省美术院为新建的饭店创作壁画《赤壁之战》,美术院的四位画家完成了长17米、高3米的大型壁画,并安装在饭店宴会的墙壁上。十余年后,在饭店翻修过程中,该壁画被拆毁。四位画家认为饭店实施了“其他侵犯著作权益的行为”。法院认为: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由于画家与饭店没有就壁画《赤壁之战》之著作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壁画的著作权属于画家,饭店则取得了壁画原件的所有权及展览该原件的权利。饭店如何行使或是否行使上述两项权利既无合同约定,也无相关的法律规定,饭店作为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全面行使支配美术作品原件的权利时,可排除他人干涉。反之,在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著作权人对作品原件的利用受到作品原件所有权的限制。饭店在委托美术院创作《赤壁之战》时,双方并未就将来拆卸该画时是否要履行告知的义务进行约定,《著作权法》也未对美术作品的拆毁、更换等问题作出特殊保护规定,同时也无其他相关法律对此义务加以特殊规定。因此,店拆作为自己的财产的美术作品原件,是对自已合法拥有的财产行使处分权,该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②本案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非物质性的典型案例。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人并没有获得著作权(除了可展览美术作品原件),著作权人也失去了原件所有权,不能于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对著作权保护水平较高的国家对于特定艺术的所有权人拆艺术作品作出了特别规定,如《美国版权法》将出于故意或大过失具有较高水准艺术的行为定性为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の并规定,对于被纳入建筑物的艺术品,在对建筑物进行改造和维修时,如果需要移除艺术品,则应向作者发出通知或尽力联系,如无法联系作者或作者在收到通知后90天内未自行移除,则所有权人可予以移除。这些规定值得我国借鉴,但在《著作权法》明确作出类似规定之前,美术作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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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磊2020-12-04例如,一本300页的小说书实际上是由两种客体构成的:其一,300页纸的整体是有形物质载体,它们是物权的客体。其二,300页纸上印有文字组成的小说(文字作品),而小说是著作权的客体。对于300页纸的物权和小说的著作权完全可能由不同的人享有。作者创作完成小说之后,就对作为文字作品的小说享有著作权。作者授权出版社将小说出版发行之后,印出的1000册小说书为1000名读者所购买。在这种情况下,读者通过购买小说书仅仅取得了300页纸的所有权,而没有取得纸张上作品的著作权,因此,读者不得对小说行使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归属于小说作者的著作权。而小说作者对1000本已经售出的小说书不享有任何权利,因为其通过创作小说仅仅获得了对作品的著作权,而没有获得对作品物质载体的所有权。尽管小说难以脱离纸张等物质载体而存在,人们一般也只能通过获得小说的物质载体来欣赏作品,但小说作者的著作权的客体并不是纸张,而是纸张上承载的作品。小说在被印成1000册小说书之后小说就有了1000个物质载体,但这100个物质载体之上只有一部作品。1000个物质载体作为1000个物,其所有权可以归属于1000个人所享有,但其中那一部作品的著作权仍然归属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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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CLK2015-07-10出于对我国文化传统、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及对冰心先生的尊重,不宜将“冰心”一次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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