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无名,缇萦无踪

木兰无名,缇萦无踪
内容简介:
从法律史角度,对具有代表性的救父故事中的女性及其遭遇进行评析,呈现充满智慧的女性形象及其在历史叙事中被忽略的遭际,勾勒拼图式的古代女性史。
作者简介:
张田田,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有二:以唐至清律典律学为中心的立法史,由案例故事引出的法文化。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嘉宾。著有《清代刑部的驳案经验》《〈大清律例〉律目研究》《案例故事中的清代刑法史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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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更多
  • Nelly.L
    2025-01-12
    最后写到的杨三姐最令人唏嘘。提到一个细节很有意思:当杨三姐的故事改编成戏剧《杨三姐告状》,戏剧略去了帮助杨三姐出庭辩护的律师徐汉川。作者张田田认为,“表面上看是因为要对事实做艺术加工,无法面面俱到。但也许体现了‘传统的现代戏’仍遵循传统的公堂模式:创作者和观赏者都认为告状和辩冤的关键只在杨三姐和‘青天大老爷’—这无疑更符合古代戏文套路,满足大众口味,于是新式的‘法庭辩论’只好在戏里缺席。”
  • 南希女士
    2025-01-02
    我从来没从古代法律这个角度看待女性问题,很有启迪性。书的纸质很好,光滑细腻,没有异味,侧面有丝绸般的光色。
  • 时笙
    2025-04-23
    看完没有收获的一本书,甚至感觉浪费时间(之前吃太好了)。作者通过木兰和缇萦两个人物故事,从法律史视野(?其实不多)解读,同事发散了很多其他小故事(令人两眼发黑缺点很多,最致命的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没有很好地总结,这放大了她自己论述过程中散漫和插叙了很多其他小故事的缺点。语言上,基本上没有什么长句,短句读来感到太碎太口语化,很多问句和打着弯的表述增加了理解的时间成本。引号过多使用。结合我之前的阅读,女性的孝也好贞节也好,能够被记录下来甚至被宣传,都是因为当权者需要发挥意识形态的作用。而记录有所省略不过是众多女性被消除痕迹中很普通的一桩,因为记录者是男性,而且一直以来的观念是女性墨宝甚至名字都不应被外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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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闻夕felicity
    2025-01-18
    有林氏妇者,新会塘下村林子昭之女也。适邻村某,寇至,妇与其稚弟在楼中,楼高六七丈,甚坚,寇攻楼未下,欲焚楼。女曰:姊弟俱死,则父嗣绝矣。负其弟于背,从楼上覆身坠地,头面迸裂而死。卒存其弟。过者称其楼曰“孝 烈楼”。
  • 闻夕felicity
    2025-01-18
    岁甲午,新会县被围,城中粮尽,守将屠居人以食。有莫氏者,诸生林应雒之妻,姑将就烹,莫请于兵 曰:“姑老矣,肉不可食,妾幸膏腴,可以供君大嚼也。”兵从之,姑得释,而莫就死。有李氏者,兵欲食其夫,哭拜曰:“吾夫五十无子,请君食我。”杀之,以首还其夫,使葬焉。有梁氏女者,其父诸生学谦,女年十一,请代父死,兵不忍杀。女谓兵曰:“君以女儿身小,不足以充一饱乎。”将夺兵刀自刭,兵乃杀之。诸生吴师让妻黄氏,亦代夫死,兵哭而杀之。《广东新语》
  • 闻夕felicity
    2025-01-18
    救父的本事,是综合能力。前面说的识文断字、能言善辩、有勇有谋等,是“加分项”;不能失贞,则是底线。在这些基础上,综合能力体现在面对困境时的抉择或取舍。这种能将人逼到极限的取舍,多发生在兼“为人妻”“为人女”的女性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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